《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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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 项目管理 商业规划 百度下载 工程设计 工艺标准 质量标准 土地评估 投资分析 开发战略 市场调研 前期定位 产品建议 项目建议 研究报告 实施方案 营销方案 采购管理 项目管理 成本管理 运作管理 危机管理 发展战略品牌管理 企业诊断 企业咨询 设备管理 渠道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修订)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修订)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把好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关,配合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行为,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是指取得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

3、局认证的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煤矿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等,按照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第三条第三条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第四条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煤炭资源的井工煤矿在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前而进行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新建煤矿在竣工验收时已做过安全验收评价,且评价报告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要求的,在半年内申请领取安全生产

4、许可证的,不再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改建、扩建矿井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发生伤亡事故、开采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能力提升的矿井在申请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第二章第二章 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第五条第五条煤矿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煤矿应与承担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安全评价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以矿(井)为单位进行。第六条第六条煤矿在委托评价之前,首先应对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符合要求

5、的,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并提供主要提升钢丝绳检测检验报告、瓦斯检查仪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检定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第七条第七条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现场调查;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等。第八条第八条 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论不符合规定时,煤矿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煤矿整改合格后告知安全评价机构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第九条第九条安全评价机构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中,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评价程序和标准,遵循科学性、合法性、

6、公正性、针对性的安全评价原则,对评价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章第三章 评价标准、内容和方法评价标准、内容和方法第十条第十条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定所附标准。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主要内容: (一)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二)安全评价依据;(三)矿井概况及生产状况;(四)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五)安全管理评价; (六)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各环节安全保障能力评价分析;(七)对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价;(八)安全措施及建议;(九)安全评价结论。(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表;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由评价机构根据危

7、险、有害因素的特点和评价单元划分情况选择恰当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第四章第四章 评价结论评价结论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评价机构在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中应对煤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辩识和分析;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按严重度和发生频率排序,并指出其可控性;提出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整改及防范措施。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应对煤矿开拓方式、采煤工艺、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安全管理、设备运行与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各环节安全保障能力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模式是否适应安全生产要求,做出明确结论。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评价机构必须

8、对照本规定所附标准和评价表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各环节安全保障能力逐项做出评价结果,对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及综合安全保障能力做出总体评价结论,评价结论分为符合规定和不符合规定两种。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要求煤矿企业提供的必要材料之一,是矿井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重要依据。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对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备案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严格按程序、标准评价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据中华

9、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追究责任,除建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撤消其相应资质外,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煤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六章第六章 附则附则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井工开采矿井为存在重大危险源矿井:(一)高瓦斯矿井;(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三)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四)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有

10、承压水或古空区、采空区积水危害的矿井;(五)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等于6个月,属开采易自燃单一厚煤层或近距离煤层群矿井;(六)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6年 9月 5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附件一 :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附件二 :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标准附件三 : 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表附件一: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第一章第一章 概概 述述第一节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第二节 安全评价依据第三节 矿井概况及生产状况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

11、、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第一节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及危险性分析第二节 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场所第三章第三章 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管理评价第一节 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分析煤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奖惩、安全技术审批、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议、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及出入井人员人数清点、安全教育培训、伤亡事故报告等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是否齐全及执行情况分析。第二节 安全管理体系评价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管理能力情况,能否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第三节 安全投

12、入情况分析第四节 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分析第五节 应急救援体系分析第六节 职业危害分析第七节 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分析第八节 在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价第四章第四章 生产系统安全条件评价及各环节安全保障能力分析生产系统安全条件评价及各环节安全保障能力分析第一节 开采系统安全评价系统概况。矿井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描述人员升井通道类型,并分析其可靠程度。采煤方法、生产工艺、顶板管理、整体采掘部署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做出是否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结论。在用巷道净断面的分析。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评价附符合实际的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第二节 矿井通风系统安全评价系统概况。矿井通风系统的完整独立性。

13、对通风系统网络、通风设施及质量、风速、风量等因素综合分析。矿井主要通风装置完好程度、运行状况。通风设施是否齐全、完善。反风设施状况及反风演习情况。局部通风管理情况。矿井通风安全保障能力评价。附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第三节 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系统安全评价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文件,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状况。瓦斯抽放系统运行状况、抽放率、效果。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四位一体”(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防突设施、设施数量,预测预报仪器、仪表及操作人员掌握技术的程度,采取何种防突措施,效果如何,效果检验执行情况、防护设施。高瓦斯、煤与

14、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情况。瓦斯检查制度,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报表情况。瓦斯监控、检测仪器配备、管理和定期校验、检定情况。防爆隔爆设施设置情况。第四节 防治水系统安全评价系统概况。防治矿井水害。排水系统设置情况;探放水队伍建设、制度建立及设备配置情况;井田四邻矿井采掘工程及老窑、老空区范围、积水情况;开采或穿越矿界保安煤柱、承压带压开采情况。矿井排水安全保障能力评价。第五节 综合防尘、防灭火系统安全评价系统概况。综合防尘系统是否完善,生产性粉尘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综合防尘效果评价。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矿井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

15、发火的措施的执行情况,防灭火系统设置和可靠程度。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情况。第六节 供电系统安全评价系统概况。矿井双回路供电情况及备用电源状况。井下电器设备的选型情况。接地、过流、漏电保护情况。矿井供电安全保障能力评价第七节 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评价系统概况。矿用提升装置及保护装置、信号装置的完好情况和可靠性,钢丝绳检验情况。升降人员罐笼。倾斜井巷专用人车。倾斜井巷架空乘人装置。胶带输送机及保护装置。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评价。第八节 通信系统、自救器、矿灯安全评价通信系统概况。通信装备、器材配备及管理情况。自救器、矿灯配备及管理情况。第九节 爆破器材储存、使用及运输评价第十节 技术资料安全评价矿井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避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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