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心理战术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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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心理战术的基本原则侦查心理战术的基本原则论侦察心理战术的基本原则犯罪案件的侦察过程,完全是一个攻心斗智的心理战过程。既然是心理战,就不能离开心理战术的运用,而要正确运用心理战术,就必须弄清心理战术的基本原则。侦察心理战术的基本原则是在犯罪案件侦察中,侦察主体进行心理战时所依据的基本法则或标准。离开了这些法则或标准,就离开了进行心理战的总纲,就不可能正确地开展心理战,因而会导致侦察工作失败。侦察心理战术的基本原则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合法性原则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侦察中进行心理战,同样要体现国家的意志,这就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

2、意义合法性原则,就是侦察主体在进行心理战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坚持依法办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心理对策。侦察主体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置于法律的严格监督之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合法性原则的意义在于:第一,充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我们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又是体现人民意志的,是高度严肃的。侦察主体是执法人员,人民的意志通过其执法行为才能表现出来。法律制定得再好、再完备,如果不按法律办事,等于一纸空文,谈何法律的严肃性?心理战术确有灵活性,但决不能把这种灵活性理解为任意性,认为运用心理战术可以不受法律约束,能够进行法外侦察,这是大错特错。心理战术再灵活,也不能灵活到

3、法律之外去,不允许发生任何违法越轨的行为,这是维护法律严肃性的根本要求。第二,保证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是顺利侦破案件的前提。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因为它可以防止在进行心理战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防止伤害好人、殃及无辜,避免以任何口实和托词进行非法侦察,避免以用计为掩护诱发他人犯罪,严禁以任何方式实施有伤风化、侮辱人格、违背公德的行为。违背了这些,是谈不上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的。第三,促进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侦察活动是完成刑法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任务的重要手段。侦察活动中运用心理战术坚持合法性原则,才能保证搜集到的犯罪证据合法、有效,促进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4、违背了合法性原则,搜集到的证据再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对案件侦破是毫无意义的。(二)合法性原则的要求在侦察实践中坚持合法性原则,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禁止诱人犯罪侦察中不管使用什么心理战术,都要以案情事实为依据,在掌握犯罪分子心理活动规律的基础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设计和运用心理对策。诱人犯罪则是依托于主观臆想,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故意制造条件,引诱对方犯罪,如故意将贵重物品外露,让门卫放松视查,用色情勾引,或唆使他人下水等。运用心理战术与诱人犯罪,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决不能混为一谈。坚持合法性原则,虽然对运用心理战术作了某些限制,但仍留有广阔的余地,侦察主体完全可

5、以施展自己的智谋和才华,使心理战术发挥巨大的作用。前苏联肃反委员会的首领捷尔任斯基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他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洞察入微,能见机运用心理战术。有一次,捷尔任斯基来到一个反革命阴谋家的套间里,这时,肃反人员正在搜查。当捷尔任斯基得知未查获任何物证时,灵机一动,想出一条对策。他命令将嫌疑人带到另一个房间,趁机把房间里的家具更换一下位置,然后又把嫌疑人带回。这时,嫌疑人用焦躁不安的目光斜视四周,但当他看到室内的挂钟原封未动时,立即就平静下来。这个变化,捷尔任斯基看得清楚,径直从挂钟里搜出了重要证据。这里运用的是一种诱敌暴露的心理战术。嫌疑人“斜视挂钟”完全是其心理矛盾本能的表现,在运用

6、这条战术的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非法欺诈和暗示行为,是非常成功的。2.决不能搞引供、诱供侦察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这时运用心理战术要引而不发,不指不点,不迫不逼,不诱不骗,而是通过巧使证据,让嫌疑人按捺不住内心恐惶,自己暴露自己。引供是指采用明引或暗引的方法,引导嫌疑人按照自己的主观推想进行供述。诱供是指采用欺骗或要挟手段,作法律禁用的允诺,诱骗嫌疑人承认罪行。讯问中运用心理战术与引供、诱供是根本不同的,必须区别清楚。正确地运用心理战术,能有效地制服犯罪嫌疑人,而引供、诱供不仅不能侦破案件,反而会造成冤假错案。前苏联侦察员讯问盖特曼杀害妻子和女儿一案,是一个运用心理战术成功进行讯问的典型案例。讯

7、问中,盖特曼承认,他同妻子安娜从莫尔普斯克坐火车去莫斯科,准备去远东安家落户,安娜和女儿在莫斯科找女友时失踪了,他想尽一切办法都没有找到。因为缺乏物证,侦察陷入僵局。后来,侦察中发现一双女鞋,并查明是盖特曼在安娜失踪后卖给守门人的。经安娜的母亲和姐姐辨认,肯定鞋是安娜的。为了证实证词,侦察员找到定做这双鞋的鞋匠,他也肯定这双鞋是给安娜定做的。再次讯问盖特曼时,侦察员将这双鞋放在写字台上,并用报纸盖着,只露出两个鞋尖。讯问中,侦察员只字不提鞋的事,但觉察出盖特曼心里很惶恐。他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问题,一边盯着报纸下面的鞋尖。时间愈久,盖特曼的心理压力愈大,后来终于忍耐不住急切地问道:“请告诉我,为

8、什么写字台上放着一双女鞋?”这时,侦察员平静地回答:“盖特曼,因为这双鞋是你杀害安娜的证据,所以把它放在写字台上,请欣赏一下。 ”侦察员把报纸拿开了,盖特曼认出是妻子的鞋,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激动地叫喊:“把鞋子拿开” ,并供述了在莫斯科郊外杀害妻子和女儿的经过。在这个案例中,侦察员没有使用任何引供和诱供,完全凭依法运用心理战术取得了成功。3.切忌使用阴谋诡计侦察中运用的心理战术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之一就是心理欺骗。人们很容易将这种心理战术与阴谋诡计混同起来。实际上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心理欺骗是运用计谋和伪装技术手段,使犯罪分子发生心理错觉,失去心理平衡,导致心理防线瓦解,进而造成思想和行动上的

9、失误,达到控制、调动、战胜犯罪分子的目的。阴谋诡计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歪点子,诸如美人计、借刀杀人等。前者是应大力提倡的,后者是必须严格禁用的。心理欺骗战术自古就有, 三十六计中的“瞒天过海” 、 “暗渡陈仓” 、 “调虎离山” 、 “声东击西”等,都属于心理欺骗的战术范围。在军事上,心理欺骗战术的重要作用是人所共知的。二战时期,盟军不止一次地使用过这种战术,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令敌人难辨真伪。其中比较典型的战例是“马丁少校”事件和诺曼底登陆前的佯攻欺骗战术。前者,盟军用一具廉价的男尸转移了德军的注意力,乘虚直指西西里,大获成功。后者则是盟军在开辟第二战场前,为了隐蔽行动意图,大摆迷魂阵,制造了

10、种种假象,使希特勒误以为盟军将选择加莱为登陆点,而严加防范;结果,盟军在佯攻的掩护下,从诺曼底登陆,成功地开辟了第二战场。在现代犯罪侦察中,侦察主体亦常用心理欺骗战术,迷惑犯罪分子,造成其行动失误,使案件得以侦破。二、针对性原则犯罪案件是千姿百态的,对不同的案件必须采取不同的心理战术才能奏效。无视案件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模式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所以,针对性原则是侦察心理战术原则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一)针对性原则的含义和意义针对性原则,就是侦察主体在进行心理战时,必须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因案、因人而宜地制定和运用心理战术。现代犯罪案件是非常复杂的。就犯罪特点来讲,有单人犯罪和团伙犯罪,预谋犯

11、罪和偶遇犯罪,就地犯罪和流窜犯罪,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智能性犯罪和非智能性犯罪等。就犯罪人来讲,有惯犯和偶犯,男性和女性,中老年和青少年,农村人和城市人,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本地人和外地人,生人和熟人,从业人员和无业人员等。根据上述犯罪案件的不同特点和犯罪人的不同情况,制定和运用不同的心理战术,达到预期的侦察目的,就是针对性原则的体现。坚持针对性原则的重要意义有两点:第一,真正坚持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侦察过程中,坚持这个活的灵魂,就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针对性原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侦察心理战术中的运用。坚持这个原则,就要对案件作具体分析。比

12、如,同样是杀人案件,要分析清楚是谋财杀人还是私仇杀人。前者,一般一刀一锤毙命,现场不很惨;后者,一般手段残忍,有多处致命伤,现场惨不忍睹。只有做好具体分析,才能制定出适宜的心理战术,体现出针对性原则。第二,真正把握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心理痕迹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时,受临场作案心理活动的作用,通过其言语、动作、神态,在犯罪现场或人们的意识中留下的心理印迹。这种心理痕迹,可通过物质痕迹反映出来。比如,现场周围出现一脚轻、一脚重、一脚直、一脚斜的脚印,就能反映出犯罪分子作案前窥视偷听、观察动静的心理痕迹。把握犯罪分子的各种心理痕迹,有助于分析并判明作案动机、作案手段、作案过程和犯罪分子的个性特征,

13、从而制定出相应的心理战术。针对性原则是制定和运用心理战术的前提条件。离开了针对性原则,不作具体分析,不可能准确把握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也就不能发挥出心理战术的作用。(二)针对性原则的要求在侦察实践中坚持针对性原则,要做到以下几点:1.正确实施心理宣传心理宣传旨在从理智和情感上说服犯罪分子,瓦解犯罪分子的斗志,使犯罪分子的心理状态发生紊乱。心理宣传战术有特殊的攻击力和瓦解力。同血与火相交织的战场相比,宣传战没有枪炮声,没有弥漫的硝烟,但却在心理这一更为广阔的领域进行着理智与情感的交锋。心理宣传历来为兵家所重视,孙膑就认为“伐国之道” , “务先服其心” 。在战争史上,宣传战在战争胜利中起重要作用

14、的例子不胜枚举,所谓“楚歌一首三百字,八千弟子归江东”即是一例。在严打斗争中,不少公安机关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大幅标语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展开声势浩大的心理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某市公安局在进行这种宣传时播发了一位母亲给负案在逃儿子的信。信中表达了这位善良母亲盼儿子回归的心情,历数了儿子过去为群众做过的好事,分析了造成这次犯罪的原因,讲述了只有投案自首才能得到从宽处理的道理。言辞恳切,有理有据,十分感人。这封信,注重理智和情感宣传,字里行间充满了瓦解犯罪分子的“药剂” 。结果,不仅这位母亲的儿子投案自首,而且出现了妻子劝丈夫、哥哥促弟弟、父母带儿子来公安机关投案的感人场面,仅仅一个星期

15、,就破获案件 20 余起。心理宣传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这次宣传之所以能获得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能针对犯罪分子的心理需求,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讲究技巧。2.深入开展心理袭扰心理袭扰就是采取某种措施对犯罪分子的心理进行袭击和骚扰。它是心理战中必不可少的作法。其主要目的是使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失调,使其犯罪的力量被内耗,从而达到“兵不血刃”之效果。某市公安局针对一个时期团伙犯罪猖獗的实际,大搞心理袭扰:一是在犯罪团伙经常出没的地方加强巡逻,让他们明显感到侦察部门已在注意他们。二是在拿到证据时端掉几个团伙,使众多犯罪团伙感到侦察部门动真格的了。三是寻找理由对某些团伙成员实行重点盘查。这些活动从精神

16、上削弱了他们的斗志,瓦解了犯罪分子的士气,使犯罪分子的心理失调,他们感到昼夜无宁,草木皆兵,惶惶不可终日。加大了心理压力,促使犯罪团伙成员产生了动摇、悲观的情绪,有的还发生了内讧。不少犯罪分子忍受不了心理袭扰的折磨而主动缴械投降,这样很快就扼制住了团伙犯罪上升的势头,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事实证明,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袭扰,是侦察主体打击犯罪、侦破案件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心理战术。3.不断进行心理威慑心理威慑,就是通过威慑的恐吓,使犯罪分子的心理防线动摇,在心理上不战自溃,丧失斗志和勇气。心理威慑,在军事上的威力是人所共知的。二战时期,盟军就始终没有放弃过这种战术。他们借助武器装备的奇形怪状,制造出种种恐怖现象,对敌人进行心理威慑和恐吓。有时,他们还在无线电广播中播放一些令人生畏的嚎叫和妇女绝望的哭泣声,使敌人因惧怕而产生厌战情绪,由此造成临阵脱逃者非常之多。在犯罪侦察中,心理威慑的作用同样非常显著。某市区在严打斗争的高潮中,针对某些犯罪分子尚存在侥幸心理的实际,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宣判大会,将一些罪大恶极、态度恶劣的犯罪分子判为死刑,公开枪决;然后,利用电视传媒,反复播放宣判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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