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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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及关于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及 “十一五十一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期间项目建设方案郴州市教育局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 年 3 月 20 日)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编报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及“十一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发函200864 号)要求及省里三家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目前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现状,现编报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及“十一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一、我市特殊教育现状分析根据我市 2006 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我市总人口为 456.9 万,其中残疾人 282574 万人(视力残

2、疾 43721 人,听力残疾 73553 人,言语残疾 2110 人,肢体残疾 89169 人,智力残疾 20652 人,其他残疾 53369),大体占总人口的 6.18;残疾人性别结构比大体为 1: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21 岁以下)占残疾人总数的 6。截至 2007 年底,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较少,特殊教育整体来说相对较为薄弱,全市 11 个县(市、区)除桂东县外,其他10 个县(市、区)人口均超过 30 万。目前全市共有 5 所特殊教育学校,其中公办学校 4 所,分别是资兴市聋哑学校、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永兴特殊教育学校、安仁县特殊学校,民办特教学校 1 所(市本级城区)。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共

3、有在校学生301 人,教职工 102 人。公办特教学校占地面积为 28661 平方米,约为 43.03 亩,校舍建筑面积为 6990 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为 2151 平方米、生活用房 3807 平方米,图书7530 册。特教学校学生以聋哑听力残疾儿童为主,比较单一,缺乏视力及智力等残疾的综合性特教学校。现有的特教学校也存在教学手段单一,师资队伍来源不足,教学能力有限,实验室、微机室、专用教室严重缺乏,教学设备及学生康复器械简陋,延伸教育不足,没有高中阶段教育及职业技术培训,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的能力不强等等问题,使得我市特殊教育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究其历史原因主要有,社会经济发展基础

4、相对薄弱,对特殊教育投入相对不足;群众思想观念没有转变,宣传不到位,家长送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的积极性不高;社会对特殊教育学校理解不够,对国家关于残疾少年儿童等弱势群体有关的政策法规了解不够;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规模较小,条件较差,师资力量贫乏,本地缺乏残疾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不能有效解决残疾人员的就业,所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建设目标及建设规划内容(一)建设目标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存在诸多特殊性,从有利于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考虑到我市区域经济发展实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及各县市区之间发展差距等状况,将对总体规划目标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进行建设。努力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5、、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地方政府共同投入,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及其以后的一段时间内,争取在市本级和 30 万人口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都建设 1 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盲、聋哑、弱智三类校中两类及以上组合建制学校)或单一性特殊教育学校;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所有项目学校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要求,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需求,达到我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75”的要求,以及参加职业技术培训,满足他们就业的需求,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二)建设原则及要求1、原则:根据科学规

6、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分步实施;严格标准,节约资源的原则,以及根据当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现状、经济水平、师资队伍等多方面因素,结合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方便学生入学为前提,从有利于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资金的筹措、师资队伍的建设、学校运行保障经费的落实等工作的衔接,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建设,确保做到建一所成一所。2、要求:严格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1994 年发布)和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划(JGJ762003),进行项目学校新建或改扩建的设计和投资需求测算,确保经济、实用。同时,项目学校建设应与当地残疾人事业的系统工程相

7、结合,要充分发挥当地现有残疾人康复设施的作用,提倡资源共享、互通互用。(三)建设内容建设期间共分第一阶段即“十一五”期间建设项目和第二、三阶段建设规划两部分。1、规划实施范围和时间(1)第一阶段即“十一五”期间建设项目实施范围:根据我 市实际情况,将基础较好的资兴市聋哑学校改扩建为 1 所独 立设置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内容是新建一幢 1000 平方米的多功能教学楼,包括每间不少于 80 平方米多媒体教 室及会议室和律动室教室,以及电脑室、办公室、展览室、图 书室、阅览室、仪器室、书画室等;新建一幢 2000 平方米的康 复大楼,包括 500 平方米的风雨活动室一间,语训室、个别语 训室

8、、听力检测室、体能康复室、盲人推拿直观室等;配套相应 设施,包括体育、舞蹈语言康复设备,将聋儿语言康复训练和 弱智儿童的教育和盲童的教育开展起来;对现有的宿舍,教学 楼、运动场和校园的围墙进行部分改造,让这些场所变得更美观、更实用。完成改扩建后,学校在校生人数预计要达到 300 人左右,拟 增加 200 余人,以后逐步要达到 500 人左右。学校建筑面积将 达到 6800 平方米.教学及康复设施基本完备。学校的教学条件 将得到根本改善,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巩固率及学校的教 学效益将得到极大的提高。 以后将逐步建设成为融康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培训,师资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9、,服务全市, 为我市其它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实施时间:20082010 年(2)第二阶段建设规划实施范围:市本级、30 万人口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新建或改扩建一批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第二阶段主要建设市本级以及宜章县、永兴县、桂阳县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市本级主要建设以残疾少年儿童职业教育为主的综合性特教学校,覆盖全市 11 个县市区的特教学校毕业生,进行职业培训以及进行我市特教学校的师资培训。宜章县特殊教育学校辐射到汝城县,永兴县特殊教育学校辐射到安仁县,桂阳县特校辐射到嘉禾县、临武县。资兴市、桂阳县、永兴县、宜章县分别处在市政府所

10、在地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实施时间:2010 年后(3)第三阶段建设规划实施范围:在条件成熟时,建设我市其它县市的特教学校,包括嘉禾县、汝城县、临武县、安仁县、桂东县。实施时间:2015 年后2、主要建设内容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特教学校标准新建、改扩建校舍,以及按照国家特殊教育学校设备标准配置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3、资金安排原则项目所需投资由中央投资和地方资金共同承担。其中,第一阶段即“十一五”期间,资兴市特教学校改扩建项目将利用国家发改委安排的中央投资 280 万元(其中土建项目投资约 200万元,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投资约 80 万元),另资兴市地方配套

11、120 万元。第二、三阶段建设项目作为备选项目,中央投资额度及安排计划待 2010 年以后确定。资兴市政府负责落实第一阶段学校改扩建缺口资金的筹措,负责提供并保障项目学校的建设用地、教师及管理人员的配备、师资培训以及学校建成后的正常运转经费等。残联在相关扶残助学项目中,尽量为特殊教育学校提供教育教学设备(含文体器材、音像制品和学生宿舍用品等)支持,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特需学习用品用具等经费的支持。三、保障措施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和训练,是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残疾人素质,使之成为残而有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根本途径,也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12、人保障法等法规的具体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要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加大特教工作力度,努力缩小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事业发展的差距,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残疾人教育的政策法规,切实做好认真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办学目的,分清职责,县市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做好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充分准备,积极筹备、严格管理,使项目及时顺利的完成。强化工作责任,建立领导责任制。强化发改部门、教育部 门、财政部门、建设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指导责任,强化本单位 具体实施的责任。 严格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实行公开招投标制,择优选定

13、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 违法分包工程,严把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关,确保工程建设质 量。 严格资金管理。由财政及教育部门开设项目建设资金专 户,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专项专用,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 度、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正确核算成本,工程价格核算严 格执行财政部、建设部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建设 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建设管理,由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定期 组织对项目建设的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按 期完成建设任务。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项目实行责任追究制,因管理不善, 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质量低劣,损失浪费或责任事故的,予以 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依法予 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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