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纳税服务体系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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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构建纳税服务体系设想构建纳税服务体系设想摘 要 税收征管工作紧密联系着税收制度与经济建设,税收征管的有效实行关系着税制目标的实现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的税收征管思想还局限于传统的硬性执行模式,使得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的工作进程达到了一个瓶颈。放眼世界各国现代税收征管的新模式,我们可以看到,纳税服务在税收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也为突破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瓶颈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视角。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税收征管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关键词 纳税服务 体系一、纳税服务简史我国的“纳税服务”概念,自 1993 年在税制改革中提出后,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得到重视,并在 1996 年被国家税务总局正

2、式提升到“税务机关重要职责”的高度。2002 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设立了纳税服务处,这是国家最高税务机关第一次设立的以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专门组织,是税务工作由“税收管理”向“纳税服务”转型的起步,纳税服务工作正式在全国范围内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 2003 年到 2005 年间,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税200338 号) 、 关于加强征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2004108 号) 、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2005)等纲领性政策和文件,深化了纳税服务工作的规范性。二、纳税服务与纳税人权益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纳税

3、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所提供的辅导、咨询和申报等各项服务的总称。而纳税人权益是指纳税人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的总称。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深入,纳税服务的内容更加细致和规范,通过纳税服务来构建与纳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提高税收效率以及降低税收成本,因此纳税服务在税收工作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随着法制的健全,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纳税人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因此,构建纳税服务和纳税人权益之间的和谐关系,是提高税收工作质量的理想目标。受计划经济时期的影响,纳税服务被纳入税收征管活动的范围起步晚,税务机关对于税收性质的认定存在偏差,把纳税人看做是“债务人”并形成“有罪推

4、定”思维模式。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更是以权力为依托,采取严防、细查、重罚的措施,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树立在两个对立面上,使得税收征收活动成为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博弈。三、我国纳税服务现状构建一个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对于税收征管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纳税服务任然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工作任然在尝试中进行。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国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扁平化的纳税服务机构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统一的纳税服务。以纳税人权益为基础,让纳税服务拜托层次化机构的口号,得到落实。通过增加服务的内容和规范服务的方式来完善纳税服务的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对纳税服务工作内容归纳的“十六字”:税法宣传、纳税

5、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通过贴近服务对象、规范服务流程、减少办事差错等方式使纳税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但我们也要看到,纳税服务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的 。首先是纳税服务与其他税收征管工作衔接不到位,征收、管理和稽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没有能够及时的向纳税服务环节反馈,使得纳税服务工作有脱离于其他税收工作的趋势,不能够与其他环节共同形成统一的有机体;其次是税收服务理念落后,税收征管年工作中,税务机关人员只注重于法律上规定的纳税人的义务和税务机关的权利,而忽视了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使得税务机关的人员在税收服务工作中找不到一个正确的切入点,造成“供不对求” 。而纳税人也因其税法知识有限,而缺少要求税务

6、机关提供税收服务的意识;最后,我们可以发现,在税收服务工作起步的这几年,只注重了服务的方式和内容的完善,而没有形成一个建立同一考核机制的意识。四、构建纳税服务体系中国共产党十七次代表大会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构建服务型税收正是顺应了党中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构建一个以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前提,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为目标,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思想的纳税服务体系,应该以满足纳税人对税收服务的合理需求为出发点,强调纳税人义务的同时,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首先,要努力优化涉税事务,简化税收流程。在满足税收征管控制监督需要的同时,方便纳税人。相关的事项和流程规范化,文本化,

7、并建立相关的信息传导机制,实现信息完善、确定并共享。其次,减少一些没有报送依据的资料,及时去除一些因政策改变而不再需要报送的资料,以及一些重复报送的资料。这些资料往往细碎繁琐,且报送对于税务机关的征收、监管和审查来说并无实际意义,反而增加了税务机关复查资料的工作量,也给纳税人带来了不便。再次,可以在同一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个性化服务项目,建立客户服务理念,并为客户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纳税信用评级制度,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开展不同的服务模式,让纳税人脱离税收征管活动中的劣势地位,以一个客户的身份切实感受纳税光荣,在纳税人和税务机间建立和谐的税收关系。最后,就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纳税服务规章体系,让纳税服务活动有规矩可循,纳税服务工作有绩效可考,增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从基本条件上保证纳税服务工作可以正常开展。参考文献:1孙涛.纳税服务政策与纳税人权益保证.2005.2盛宇.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纳税服务体系研究.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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