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乌兰察布市招聘六类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职位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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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日开始。(四)考生必须填报应聘旗县市区。(五)考生签订报名协议书,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和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六、考试(一)开考比例:开考比例按招聘总人数与报名总人数 1:3 计算,小于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二)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实行百分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用汉文制卷,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三)笔试时间:2013 年 8 月 25 日 9:0011:00。(四)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

3、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 2.5 分。(五)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七)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八)笔试结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全市招聘计划统一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七、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时间:2013 年 9 月 6 日,地点: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宁区幸福路 47 号)。(二)拟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各类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及县级主管部门出具

4、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三)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拟聘人员所填加分条件及各类证书、证明等信息。凡因考生个人因素导致信息失真,造成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八、考核和体检(一)考核1、考核工作由各旗县市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2、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3、考核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拟聘人员现实表现等方式进行。(二)体检1、体检工作在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2、拟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造成

5、缺额的,从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九、公示和聘用(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二)进入全市统一分数线的考生,依据招聘方案及旗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六类基层服务期满人员名额分配表和考生所报旗县市区,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聘用。对报同一地区超出招聘名额的线上考生,调剂到有缺额的旗县市区。调剂办法为:对需调剂的考生全部按成绩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重新自主选择填报聘用旗县市区。考生须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参加调剂,在规定时间不参加、不填报聘用地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三)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文,旗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拟聘人员工作单位和岗位,办理聘用手续。(四)受聘人员按照乌兰察布市新进人员聘用办法实行聘用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五)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 10 天内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十、纪律和监督(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二)出具证明材料的部门要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三)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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