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锡炎诉无锡市哈哈餐饮美食有限公司未经同意使用其房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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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来源:法律快车文章来源:法律快车 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提交提交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万名律师立即为您解答万名律师立即为您解答 http:/ 1 页 共 7 页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意使用其房产要求意使用其房产要求一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顾锡炎,男,1962 年 10 月 31 日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无锡市哈哈餐饮美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哈大酒店) ,住所地无锡市中山路 341 号。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无锡华光珠宝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宝城公司)住所地无锡市中山路 319 号。1994 年 9 月,顾锡炎向无锡华光珠宝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宝城公

2、司)购买珠宝城商厦九单元房产(建筑面积为 21.64 平方米,包括公用部分分摊面积) ,房价为人民币 214236 元,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该物业的设计功能及用途为商业,买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作工业或不符合上述设计功能的其他用途。顾锡炎于 1996 年 4 月领取了九单元的房屋所有权证。2000 年 1 月 28 日珠宝城公司向顾锡炎邮寄挂号信一份,载明:珠宝城商厦五楼只能作为一个整体使用,已经长期空置,经其公司多方招商,现有投资人拟在此开办餐饮项目,初步洽谈租期为 5-8年,首年租金每平米约 150-180 元,每年递增 2.5-4%,请你在半个月内予以回复,否则其公司将视作你

3、已同意并授权其公司统一出租你的九单元房产。该挂号信因逾期无人领取于 2000 年 3 月 6 日退回珠宝城公司。2000 年 3 月 16 日,珠宝城公司召开五楼业主会议,顾锡炎没有参加,参加会议的业主同意将珠宝城商厦五楼中自有房产部分继续委托珠宝城公司出租给第三方使用,委托期限延长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文章来源:法律快车文章来源:法律快车 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提交提交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万名律师立即为您解答万名律师立即为您解答 http:/ 2 页 共 7 页珠宝城商厦系由珠宝城公司开发的商铺。该商厦五楼共有 40 个业主(含第 29 单元业主和

4、珠宝城公司) ,大部分业主同意委托珠宝城公司将五楼自有房产出租给第三方使用。庭审中顾锡炎确认五楼所有空间没有进行隔断,是一个整体,无法分割使用,其购买九单元后未获取过收益。2002 年 3 月 22 日珠宝城公司与无锡市哈哈餐饮美食有限公司(即无锡哈哈大酒店,以下简称哈哈大酒店)签订一份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约定珠宝城公司将位于无锡市中山路 341 号珠宝城商厦的第五层,建筑面积 6529.53 平方米(不含第 29 单元)和第六层北块建筑面积 2591 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 9120.53 平方米的房产出租给哈哈大酒店;租赁期限为八年,从二 00 二年四月一日起至二 00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为装修

5、期和优惠期,自二 00 三年三月一日至二 0 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为正常租赁期;双方约定在装修期和优惠期内,珠宝城公司仅向哈哈大酒店收取出租房中的设置折旧费每月 2万元正,合计 22 万元;第一年租赁费用总额为 174 万元,以后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率为5%,2003 年 3 月 1 日至 2004 年 2 月 28 日每月 145000 元,上述月度应付费用中含每月 2 万元物业管理费等内容。2002 年 4 月 1 日哈哈大酒店进入珠宝城商厦五楼进行装修及营业。顾锡炎所有的九单元位于哈哈大酒店总台吧台位置。顾锡炎诉无锡市哈哈餐饮美食有限公司未经同意使用其房产要求一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顾

6、锡炎,男,1962 年 10 月 31 日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无锡市哈哈餐饮美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哈大酒店) ,住所地无锡市中山路 341 号。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无锡华光珠宝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宝城公司)住所地无锡市中山路 319 号。1994 年 9 月,顾锡炎向无锡华光珠宝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宝城公司)购买珠宝城商厦九单元房产(建筑面积为 21.64 平方米,包括公用部分分摊面积) ,房价为人民币 214236 元,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该物业的设计功能及用途为商业,买方不得将该物业用文章来源:法律快车文章来源:法律快车 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7、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提交提交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万名律师立即为您解答万名律师立即为您解答 http:/ 3 页 共 7 页作工业或不符合上述设计功能的其他用途。顾锡炎于 1996 年 4 月领取了九单元的房屋所有权证。2000 年 1 月 28 日珠宝城公司向顾锡炎邮寄挂号信一份,载明:珠宝城商厦五楼只能作为一个整体使用,已经长期空置,经其公司多方招商,现有投资人拟在此开办餐饮项目,初步洽谈租期为 5-8年,首年租金每平米约 150-180 元,每年递增 2.5-4%,请你在半个月内予以回复,否则其公司将视作你已同意并授权其公司统一出租你的九单元房产。该挂号信因逾期无人领取于 2000 年

8、 3 月 6 日退回珠宝城公司。2000 年 3 月 16 日,珠宝城公司召开五楼业主会议,顾锡炎没有参加,参加会议的业主同意将珠宝城商厦五楼中自有房产部分继续委托珠宝城公司出租给第三方使用,委托期限延长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珠宝城商厦系由珠宝城公司开发的商铺。该商厦五楼共有 40 个业主(含第 29 单元业主和珠宝城公司) ,大部分业主同意委托珠宝城公司将五楼自有房产出租给第三方使用。庭审中顾锡炎确认五楼所有空间没有进行隔断,是一个整体,无法分割使用,其购买九单元后未获取过收益。2002 年 3 月 22 日珠宝城公司与无锡市哈哈餐饮美食有限公司(即无锡哈哈大酒店,以下简称哈

9、哈大酒店)签订一份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约定珠宝城公司将位于无锡市中山路 341 号珠宝城商厦的第五层,建筑面积 6529.53 平方米(不含第 29 单元)和第六层北块建筑面积 2591 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 9120.53 平方米的房产出租给哈哈大酒店;租赁期限为八年,从二 00 二年四月一日起至二 00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为装修期和优惠期,自二 00 三年三月一日至二 0 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为正常租赁期;双方约定在装修期和优惠期内,珠宝城公司仅向哈哈大酒店收取出租房中的设置折旧费每月 2万元正,合计 22 万元;第一年租赁费用总额为 174 万元,以后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率为5%,2003

10、 年 3 月 1 日至 2004 年 2 月 28 日每月 145000 元,上述月度应付费用中含每月 2 万元物业管理费等内容。2002 年 4 月 1 日哈哈大酒店进入珠宝城商厦五楼进行装修及营业。顾锡炎所有的九单元位于哈哈大酒店总台吧台位置。2002 年 1 月 3 日顾锡炎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诉称:其于 1994 年 9 月向珠宝城公司购买了无锡市中山路珠宝城商厦第五层九单元的房产,并于 1996 年 4 月领取了该单元的房屋所有权证,且其购买九单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九单元出租只能用于商业,不能用于餐饮。现九单元被哈哈大酒店侵占,请求判令哈哈大酒店迁出九单元并赔偿其 2002

11、年 4 月至 2003 年 3 月的租金人民币10000 元。文章来源:法律快车文章来源:法律快车 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提交提交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万名律师立即为您解答万名律师立即为您解答 http:/ 4 页 共 7 页被告哈哈大酒店辩称:九单元是其酒店向珠宝城公司租赁的,双方签有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其公司没有过错,原告应向珠宝城公司主张权利,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三人珠宝城公司述称:原告所购九单元系位于珠宝城五楼的商铺,而五楼只能作为一个整体使用。本公司与原告签订的无锡华光珠宝城管理公约 ,对各业主所购房屋所有权进行了限制,房屋的使用应按大部分业主的意见办,

12、现大部分业主已同意出租给哈哈大酒店,我公司的出租行为符合大部分业主的利益,且我公司就九单元的出租事宜已发信征求原告的意见,履行了告知义务,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判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珠宝城商厦系商铺,五楼各业主所有的单元房产没有进行隔断,系一个整体,无法分割使用,只有整体使用,才能发挥其最大效用。顾锡炎购买九单元后未取得经济收益,现大部分业主同意委托第三人珠宝城公司将五楼自有房产出租给哈哈大酒店。珠宝城公司的出租行为符合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同时也给顾锡炎带来了收益。故对顾锡炎要求哈哈大酒店迁出九单元的请求不予支持。因哈哈大酒店实际使用了顾锡炎所有的九单元房产,故对顾锡炎主张租金

13、的请求予以支持。但顾锡炎未提供九单元房产自 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4 月的租金为 10000 元的计算依据,故九单元房产租金应参照珠宝城商厦五楼其它单元业主所得租金予以确定。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之规定,于 2003 年 6 月 9 日判决如下:一、驳回原告顾锡炎要求无锡市哈哈餐饮美食有限公司迁出无锡市中山路 319-339 号珠宝城商厦第五层九单元房屋的诉讼请求。二、无锡市哈哈餐饮美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三日内支付顾锡炎 2002 年 4 月至2003 年 3 月九单元租金人民币 3540 元。一审判决后,顾锡炎不服,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14、其上诉称:珠宝城商厦九单元是其所有的房产,珠宝城商厦五楼虽然没有隔断,但可分割使用,珠宝城公司未经其同意将其房屋出租给哈哈大酒店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房租金只计算至 2003 年 3 月明显有误,请求二审依法改判。文章来源:法律快车文章来源:法律快车 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提交提交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万名律师立即为您解答万名律师立即为您解答 http:/ 5 页 共 7 页被上诉人哈哈大酒店答辩称:其是基于与珠宝城公司的租赁合同使用讼争房产的,并无过错。请求驳回上诉人顾锡炎的上诉。被上诉人珠宝城公司答辩称:目前状况是兼顾了包括顾锡炎在内的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其没有侵犯上诉人的利益,而是给其带来了收益。请求维持原判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了一审查明的事实。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行使个人权利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珠宝城商厦五楼作为一个整体商铺,各业主所有的单元房产间没有进行隔断,无法分割使用。要发挥该商铺的最大效用,必须整体使用。现大部分业主同意委托珠宝城公司将五楼自有房产出租给哈哈大酒店经营使用。顾锡炎购得九单元房产后未获得经济收益,如果顾锡炎不同意哈哈大酒店使用九单元房产,不仅损害了自有利益,而且将使珠宝城公司与哈哈大酒店间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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