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成绩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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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成绩管理细则本科生成绩管理细则清华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细则清华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细则发布日期:2007-10-15更多 为正确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相关规定,保证学校教学事务中成绩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建设良好、规范的学生成绩管理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一、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和实践等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无论及格或通过与否,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档案。选课后未正式办理退课手续,又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以 0 分计,同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考试课程一律按百分制给出成绩,成绩满 60 分为及格并取得该门课程学分。考查课程可根据平时作业

2、、小测验、实验报告等综合成绩给出百分制成绩,按百分制给成绩有困难的课程也可以记为“优秀” 、 “通过”或“不通过” 。成绩为“优秀”、 “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为“不通过”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以百分制记载时,一律取整数。有实验及作业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方可参加考试。至期末尚未完成实验或交齐作业、实验报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抄袭作业视同未交作业。每门课程成绩在成绩单中只记载一次。重修(重考)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并在成绩后注明“重 1“或“重 2“字样。由于课程变动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重修的课程成绩,不能覆盖原不及格课程成绩时,开课系

3、应出具替代课程证明,注册中心依据其证明解决课程替代问题。替代课程均以被替代课程记载在学生成绩单中,课程学分,以实际所修学分数记载。重修次数的标注,以替代后的累计次数为准。学生考试作弊或旷考(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试不交卷,均以旷考论),除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外,课程成绩记为零分或不通过。二、课程成绩管理1、教学记录:任课教师应于学生选课补退选结束后及时利用校园网打印教学记录表,此表用于做日常教学记录及记录期中和期末的考试成绩。课程成绩录入完成后,任课教师应将教学记录与成绩单一起交开课系教学办公室存档。开课系教学办公室应妥善保存教学记录表(保存期一般为 45 年),以备查询。在第 1012 周内任

4、课教师可通过校综合信息服务网页,查看任课当学期参加自己所任教课程中实际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每学年春、秋学期的第七周,由注册中心统一生成当学期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的密码。该密码于第八周发至开课系教学办公室,此密码各系应妥善保管,并适时发给任课教师。进入考期后,注册中心将每天根据学生所在系提供的学生缓考信息,并在本学期成绩中将此信息提供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可于考试前,在录入成绩界面查看该信息。2、成绩录入: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校注册中心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校综合信息服务网页,利用当学期注册中心提供给任课教师录入成绩的密码,录入学生成绩。完成成绩录入经核实数据无误后,提交数据并将成绩单打印、签字

5、,交开课系教学办公室。(具体录入时间及方法,详见办公邮件上当学期发布的通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录入成绩的任课教师,应提前向系教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原由和预计提交成绩的时间。经院系(所)主管教学主任核准签字,教务管理人员加盖教学办公室印章后,报注册中心审批。审批通过者方能按所申报时间延迟提交成绩。3、成绩归档:各系在接收任课教师签字的原始成绩单时,应根据成绩单的打印格式判定、检查网上成绩是否已经提交,以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将原始成绩单按课程号、课序号从小至大的顺序整理好,在规定的日期内统一交注册中心存档。注册中心将收齐的原始成绩单进行整理,建册归档。(成绩单保存期暂定为 10 年)4、成绩更

6、改:成绩一经任课教师提交,任何人无权更改。成绩如果确有差错,任课教师须向系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成绩更改单,报系教学主任核准签字后,系教务管理员加盖教学办公室印章,由教务员报注册中心进行数据修改及存档(原则上不得由学生代为传递)。(成绩更改单式样见附表 1)5、成绩加权:符合成绩加权的文体特招生、民族预科生以及港澳台学生在发生课程不及格后,应及时到所在系教学办公室填写相关表格,由系教学办公室报教务处教务科核准加权系数标准及成绩,核准结果由注册中心进行数据更改并存档。学籍转为专科的学生,毕业(或结业)时将原不及格成绩按专科要求给予加权,成绩50 时,成绩记为 60 分,其余50

7、 分或不通过的课程成绩将不体现在学生成绩单上。该类毕业生成绩单归档时分别要存入原始成绩单和经加权后的成绩单各一份。三、缓考学生因病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必须在考前向所在系提出缓考书面申请,请病假须有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因事一般不准缓考。个别在考试过程中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在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立即赴校医院就医,并凭当日医疗证明到所在系教学办公室补办缓考手续。考试后补交的病假证明一律无效。各系应认真审查。由于体育课授课的特殊性,申请缓考体育课,只限于第 13 周(含 13周)以前。过时就不再受理。学生所在系教学办公室应及时将办理缓考的学生名单(学生的学号、姓名以及申请缓考的课程名)

8、,用办公邮件通知注册中心,并于期末考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将缓考登记表以书面统一表格形式(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教学办公室章)交至注册中心备案。(缓考登记表式样见附表2)注册中心应及时收取办公邮件,查看缓考的有关信息,及时将学生缓考情况录入本学期相关学生成绩中,使任课教师了解、掌握参加考试的学生情况。学生已申请缓考的课程,占一次“重修”次数,成绩记为缓考。但不显示在学生的成绩单中。在进行学籍处理时,不记入不及格。在学生个人成绩查询界面,归类于未通过课程中。学生需要参加已办理缓考课程的考试或学习时,其课程应按重修课程进行选课,参加该课程正常考试及成绩评定。如果考试不及格可以再次重修(或重考) , 2001

9、级学生以及以前入学的学生,办理缓考后,只有一次再重修(或重考)机会。2002 级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四、免修课程学生运动员、学生艺术团队员以及港澳台学生学习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减免相应学分比例的非主干课程,各系教务管理员可以参照教务处关于学生运动员学籍管理的若干规定(1996.3.22) 、 关于文艺、体育骨干队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成绩记载说明的通知(1997.2.18) 、 清华大学关于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1998.4)相关规定,指导提出申请减免相应学分的学生。凡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应在本科生网上补退选前,到本系教学办公室办理申请免修课程的相关手续, 经本系教

10、学办公室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备案,教务处教务科将批准通知移交注册中心进行数据处理及存档。已办理免修课程的学生,又参加了该课程的选课,应在补退选时将已批准免修的课程从自己的课表中删除,如果已经错过补退选时间,应在当学期第九周网上退课期间,自己完成退课。学生已办理免修课程后,其成绩数据库中该课程成绩记为免修,免修课程不能取得学分,在学生成绩单中不显示该课程记录。五、 “SRT”计划课程成绩登记按照实施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的有关说明要求,在学生结题后,学生可获得成绩和相应的学分。系教学办公室根据汇总的清华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成绩单 ,填写相应的清华大学SRT计划课程成绩登记表 ,经教务处实

11、践教学科盖章备案后,交注册中心存档并进行成绩数据处理。“SRT”项目达到一定水平,可取代相关的课程设计乃至毕业设计(综合论文训练) 。要求取代课程设计的项目,须向开课系提出申请,填写取代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综合论文训练)申请表 ,并经过开课系教学负责人批准。要求取代毕业设计(综合论文训练)的项目,须向学生所在系提出申请,并进行结题汇报,汇报验收小组中应包括校“SRT”指导工作组成员、系级“SRT”指导工作组成员、指导教师等,成绩合格者予以批准。并填写清华大学 SRT 计划课外活动成果取代课程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一份(原件)交注册中心存档并进行成绩数据处理,一份返回开课系留存,一份由实践

12、教学科留存。已申请取代课程成绩的“SRT”项目不能重复计入为“大学生研究训练(SRT)项目”成绩。注册中心做数据处理时,有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对数据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教学实践科对问题数据复审。六、军事训练成绩(仅对本科学生)集中军训的各项科目由军训指挥部组织考核验收,学生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军事科目占 80 分,政治教育、思想表现、作风纪律、内务卫生等占 20 分。擅自缺训者按旷课论处。成绩记为 0 分。集中军训共 2 学分。本科学生都必须取得该项学分(经批准免训者除外) ,否则不准予毕业。因故缓修军训的学生应补修;军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重修。补修和重修军训的学生应在参加军训前在规定时

13、间内到注册中心办理重(补)修手续。七、提前修研究生课程的成绩记载要求及方法1、本校免试推荐研究生的学生,凡本科生阶段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课程编号第一位数字为 6、7、8 或 9 的课程),均须按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选修该类课的学生,拥有本校研究生身份后,凡作为“任选”课在本科期间提前选修的研究生考试课程,无论成绩通过与否都将转入到本人的研究生课程学习记录中,并出现在研究生成绩单中,不及格的课程需重修或重考。不及格课程成绩未经重修或重考时将出现在学生成绩单中,因不及格重修或重考的课程在学生的成绩单上只打印重修或重考后的成绩,并在备注栏中标注“补考”或“重修”字样。2、上述学生

14、拥有本校研究生身份后,在制定培养计划时,应将自己在本科阶段已修过的研究生课程选入培养计划,课程性质的确定以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为准。该部分课程不应再次选课。其原有成绩将在学生第一学期选课结束后,转入研究生阶段的成绩记录中,并计入学分,同时删除本科阶段该部分记录。本科生阶段所修研究生课程如不及格,需按学校关于重修(重考)的相关规定进行重修(或重考)。3、非免试推荐研究生的学生,选修研究生课程(课程编号第一位数字为 6、7、8 或 9 的课程),均按 “任选”课属性记录。八、平均学分绩的计算方法及时间1、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学期成绩(只计算百分制的成绩) ,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以学生所修课程所

15、得的学分绩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全部课程学分数的总和,即得出该生平均学分绩。即:平均学分绩(课程学期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同门课程的每次考核成绩(包括历次重修或重考成绩)均计入学分绩计算。体疗课成绩,在计算学生平均学分绩时,该成绩权重系数为 0.8。学生转系(转专业)后的第一年一般不参加转入系的奖学金评定。经认定的课程应参加其后的奖学金和研究生推荐过程的成绩评定和排名。奖学金及推荐研究生的平均学分绩评定时,课程的选定由学生所在系根据教务处的要求做具体规定。2、每年 910 月间,在前一学年课程的任课教师录入成绩工作结束后,根据当学年校推研工作小组和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日程安排进行推荐研究

16、生和奖学金评定的平均学分绩,以及优良学风班建设的班平均成绩计算。3、在成绩计算前,各系教学管理员应审查本系学生(2000 级及以前年级学生)已修课程的课程属性是否正确,如有差错,应于计算工作开始前将应做修改的详细信息以书面形式报注册中心进行更正。以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九、外语成绩管理1、本科生(非英语专业) 英语为第一外国语的成绩管理大学英语教学遵循目标管理的原则,实现以通过清华大学英语水平 l考核为目标的管理模式。 清华大学英语水平 I考试分笔试和口试,笔试 51 分为及格、口试 9 分为及格。笔试和口试均达到及格,方能通过清华大学英语水平 I考试,取得相应的学分和成绩。所有在校学生均需通过清华大学英语水平 I考试,否则不能取得清华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清华大学英语水平 I考试的次数不限。第一次参加考试免费,以后参加考试需交费。根据对各年级的规定不同,成绩和学分的记载方法如下:1996 级-1999 级:学生入校时,通过分级考试,按照学生程度分级编班教学,凡编入二级或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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