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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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云区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工作机制,是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是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推进劳动者权益维护协调工作,依法保障 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维护劳动者权 益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64 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 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 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立足当前,坚持长远,防范与应急并存,

2、扎实做好维护劳动 者权益工作。 二、主要原则 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工作由各级政府主导,相关工作部门和组织机构共同参与,坚持 以人为本,把坚持依法办事与及时解决劳动者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公开、公正、公平贯 穿工作始终,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组织机构 强化对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白云区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工作领导小 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维稳办、区政府应急办、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 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国土局、区交运局、区安监局、区卫 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信

3、局、区工商分局、区教育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工作措施 (一)各级各部门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按 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属于本级本部门解决的问题,要 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进行调处;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规定,对不属于 本级本部门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配合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切实做好因侵害劳动者权益而引发的群体性 事件的信访维稳和处置工作,把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区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协调全区维护劳动者权益工

4、作,各乡(镇)办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维 护劳动者权益协调领导工作。 (二)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各乡(镇)办、区直各相关部门及各企业都 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处理措施,制定 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工作程序,妥善处置因侵害劳动者权益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区 政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处置的信息沟通,督促各单位确保信访维 稳工作的人员、通信、车辆落实到位,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督查,建立联动应急机制。 (三)组织开展劳动者权益维护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络报刊、新闻媒体、送 法上门、现场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

5、,强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关 政策法规的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有关劳动者维权、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保障监 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法律知识,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着力提 升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合法用工”的意识和水平,努力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学 会用正确的方式和合法的渠道来维护自身权益。 (四)建立完善畅通、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渠道。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抓好全区劳动 者权益维护方面的信访接待、交办及协调处理工作,继续实施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完善举报投诉工作制度,加强接待举报投诉的力量,对劳动者举报投诉用人单位侵害其合法劳 动权益的案件要依法采取“快立、快查、快处、快结”的方

6、式进行及时有效处理。健全信 访渠道和工作制度,设立并公开负责人的信箱、24 小时专线电话、侵犯劳动者权益举报投 诉电话、网站等,并承诺依法处理的具体期限。区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区维护劳 动者权益的应急处理工作,参与处置维护劳动者权益突发事件,及时沟通工作信息。 (五)逐步完善和强化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相关工作部门落实岗位工作职责,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者维权协调工作机制,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发挥基层工作部门协调 处理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发挥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构的作用和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逐步探索建立完善适应我区 经济社会发展的

7、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 (六)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通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等一系列活动,督促指 导企业严格遵守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引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对违反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企业,不得确认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已 确认的,坚决予以撤销,并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该项活动。将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纳入各职 能工作部门考核评比指标体系,凡因侵害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被相关部门查处的企业,不 得申请为免检企业,不得享受相关政策扶持;企业因侵害劳动者权益正在接受处理的,登 记机关可暂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七)加大维护劳动

8、者合法权益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各相关职能工作部门通过网络、 公开发行刊物、新闻媒体发布等形式,建立完善有关劳动者维权、执法、监督、服务等职 能的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有关政策法规、本区规定、市民意见等信息,将相关部门的维护 劳动者权益执法监督职能公诸于众,接受市民监督。对涉及部门间互相推诿、渎职、失职 等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切实推进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 (八)着力完善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机构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逐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并保持常态,形 成维护劳动者权益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

9、求 (一)高度重视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 在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处置工作中领导要靠前指挥、部门要到位工作,以利于维权协 调工作的处理,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再受到更大的侵害。对相关工作部门因维护劳动者 权益协调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维权工作不到位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行为发生 的,区政府将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二)切实促进各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相关部门在劳动者权益维护方面的管理和监察 职能 1、联合组织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检查行动。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岗位工 作职责,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统一行动,采取不定期、不定点和到现场等方式

10、开展督 促检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 2、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相关职能工作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的生产环境、 劳动安全设施、安全知识培训、劳动用工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的应依法责令 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3、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因工作调度需要,被通知到的其他相关部门,在接到信访维稳 工作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参与处置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指挥部门的统 一部署,采取“合理、快速、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依法、快速进行处置,并认真做 好信访维稳事件的后续跟踪和处理,确保社会稳定。对发生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事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三)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信访维稳工作职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制度,及时处置各类因侵害劳动者权益而产生的 信访突发事件。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办、区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同步建立维护劳动 者权益协调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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