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人社法〔2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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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蚌人社法蚌人社法2012420124 号号蚌人社法20124 号关于做好 2012 年劳动保障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423 号) 、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劳动保障部令第 25 号) 、 安徽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暂行办法 (劳社字200461 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现就开展 2012 年劳动保障年审(以下简称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通知如

2、下:一、年审和诚信评价对象(一)年审对象:蚌埠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驻蚌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等。(二)诚信评价对象:蚌埠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二、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本次年审是对用人单位 2011 年度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书面审查,主要内容为:(一)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二)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四)工作时间、带薪年休

3、假和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情况;(五)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及执行禁止使用童工有关规定情况;(六)执行职工培训规定、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岗位及人员备案情况;(八)招用工登记、备案情况,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九)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十)支持工会组织建立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的内容和标准按照安徽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暂行办法 (劳社字200461 号)规定执行。三、组织实施和责任分工2012 年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具体落实。年审工作采

4、取市、县(区)两级审查的方法进行。 (一)市属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驻蚌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的审查和评价,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实施。(二)各县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三)各区、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四)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根据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管理机关的不同,按照区域管辖范围开展

5、年审工作(年审户数指标分配详见附件 8) 。在完成年审指标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扩大年审和诚信评价的覆盖面,并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保障守法信用档案。四、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本次劳动保障年审以单位主动报审和上门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本级实地审查户数不少于 50 户,县、区实地审查户数不少于20 户。共分三个阶段:(一)年审实施阶段(自 3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对所属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政策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参审企业确定诚信评价等级。各县、区要将每周年审数据及时录入用人单位年审数据库并严

6、格执行周报制度,期间每周五上午下班前须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年审和案件处理科报送一周以来的年审进度情况(填报蚌埠市 2012 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情况周报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传送) 。(二)诚信示范企业评定阶段(自 6 月 16 日至 7 月 3 日)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年审结论、诚信等级、监察案件查处和仲裁案件裁决等情况,提出本辖区诚信示范企业候选单位,报市劳动保障年审和诚信评价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蚌埠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和“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候选) ”名单。(三)总结上报阶段。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年审工作结束后于 2012 年 7 月 3 日前通过电子邮

7、件(Email: )将蚌埠市 2012 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表 、 蚌埠市 2012 年劳动保障年审效果统计表 、 蚌埠市 2011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 、 蚌埠市 2011 年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申报表 、劳动保障诚信 A 级企业的名单、年审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年审和案件处理科。五、工作要求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列入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区要加强领导,全力推进、确保此项工作的按时完成。(一)加强组织领导。诚信评价和年审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工作量大,需要在人员力量和经费上予以保证。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成立“劳动保障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领

8、导小组” ,下设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牵头、各业务机构抽调专人组成的办公室。要积极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落实工作经费,将年审费用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经费的一部分申请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正常开支,按计划完成年审工作。(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年审和诚信评价的宣传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倡导企业守法经营,推动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三)努力扩大年审覆盖面。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责任范围和标准,规范审查,注重效果。努力在各自管辖范围内通过年审和诚信评价,推动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促进劳动保障年度目标全面完成。(四)认真审查,严格执法。各县(区)要认

9、真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资料,对发现存在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下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责令整改;对提供年审材料不齐全造成审查困难的,责令限期补充报送;对拒绝申报年审材料、不按照要求申报年审材料或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五)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暂行办法 (劳社字200461 号)规定,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及时将诚信评价和年审采集到的数据录入到用人单位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中,实行分级管理,促

10、进企业依法用工,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评定为诚信 A 级的用人单位予以公告表彰,连续三年被评定为诚信 A 级的企业,在专项检查中以自查为主,同时免于日常巡查;评定为诚信 B 级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正常管理和执法监察;评定为诚信 C 级的用人单位将列入本地区劳动保障重点监控和检查对象。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用人单位诚信评价的情况,在当地劳动力市场公告,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联系人:俞声亮 姚海瑞电 话:0552-2058101 传真:0552-2040110附件:1、蚌埠市劳动保障年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1、2、蚌埠市 2011 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3、特殊劳动关系人员情况登记表4、蚌埠市 2011 年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申报表5、蚌埠市 2012 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登记表6、蚌埠市 2012 年劳动保障年审效果统计表7、蚌埠市 2012 年劳动保障年审情况周报表8、蚌埠市 2012 年劳动保障年审指标分配表9、企业特殊工种岗位定员申报核定表10、企业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花名册11、企业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登记备案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附件 1:蚌埠市劳动保障年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陈菊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副组长:厉光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刘宗文 (市人力

12、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桂燕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乔洪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连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杨 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成 员:孙敦一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科长)周 勇 (人事劳动关系调解仲裁科科长)李玉柱 (就业失业管理科科长)郭 防 (城镇养老保险科科长)秦 鹏 (基金和财务管理科科长)金在新 (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刘红侠 (医疗保险科科长)李 军 (工伤保险科科长)赵秀春 (政策法规科科长)韩 冬 (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吴延坤 (市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倪世斌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力卫阳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力卫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PAGE 1 PAGE 6 *JimiSoft: Unregistered Software ONLY Convert Part Of File! Read Help To Know How To Reg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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