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病人管理规定

上传人:子 文档编号:42966267 上传时间:2018-06-04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点病人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重点病人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点病人管理规定(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对重点病人加强管理的规定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现将重点病人范围确定如下,请各科室遇以下重点病人,及时上报医务科,并按预案及时处理。1 1、急、危、重症患者;突发事件患者急、危、重症患者;突发事件患者。2、低收入患者、长时间不能确诊者。3、孤寡老人或者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4、自费患者、已交高额费用者、病情无好转者。5、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6、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已预料者。7、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8、交待病情过程中表示难已理解、情绪偏激者。9、已发生院内感染、出现检查或手术并发症。10、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11、住院预交

2、金不足、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12、已经产生投诉的患者。13、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内置耗材者。14、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15、交纳点名费(吃饭、礼品)或经他人介绍者。16、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17、病情需检查、手术、转院而患者或家属不同意。18、无名氏或无直系家属。19、已出现危机值。20、已有误诊、漏诊、延迟诊断、需二次手术者。说明说明:危、重是指生命体征不稳定,时刻可能危及生命。急症是指包括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急性中毒和意外损伤等,以及虽无生命体征改变,但病情重笃、复杂,可能有不良预后者。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医务科2010 年 4 月 9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