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涉税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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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1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涉税鉴证知识点:涉税鉴证2015 年 CTA 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 2015 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中华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各位学友在网校论坛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考试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涉税鉴证涉税鉴证一、涉税鉴证的概念和特点一、涉税鉴证的概念和特点1.涉税鉴证,是指鉴证人接受委托,凭借自身的税收专业能力和信誉,通过执行规定的程序,依照税法和相关标准,对被鉴证人的涉税事项作出评价和证明的活动。2.涉税鉴证业务涉及的当事人,包括委托人、鉴证人、被

2、鉴证人和使用人。3.与涉税服务业务相比,其具有的特点(1)委托人不是唯一的服务对象,作出的评价或证明的结论,一般为委托人以外的部门或人员使用。(2)限定于规定的涉税鉴证项目(准法定)。(3)因外部需求触发涉税鉴证。(4)应出具规定种类的业务报告。二、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二、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包括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三种类型。1.纳税申报类鉴证,是指注册税务师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的相关项目及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评价、证明。目前纳税申报类鉴证主要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22.涉税审批类鉴证,是指注

3、册税务师对委托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批(或备案)的事项,就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作出评价、证明。目前涉税审批类鉴证有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3.其他涉税鉴证,是指除上述两类以外的涉税鉴证业务。三、涉税鉴证遵循的原则三、涉税鉴证遵循的原则1.合法原则2.目的原则3.独立原则4.胜任原则5.责任原则四、涉税鉴证基本业务流程四、涉税鉴证基本业务流程(一)涉税鉴证业务承接1.分析评估(1)委托事项是否属于涉税鉴证业务;(2)本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实施能力;(3)本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承担相应的风险;(4)本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独立性;(5)其他相关因

4、素。2.签订业务约定书税务师事务所在承接涉税鉴证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并对税务专业术语、鉴证业务范围等有关事项进行解释,避免双方对鉴证项目的业务性质、责任划分和风险承担的理解产生分歧。(二)涉税鉴证业务计划1.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能够胜任受托涉税鉴证业务的注册税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具体承办。2.涉税鉴证业务计划包括: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3(1)鉴证风险评估(2)总体鉴证计划(3)具体鉴证安排【提示】涉税鉴证业务计划确定后,项目负责人可以视情况变化对业务计划做相应的调整。(三)涉税鉴证业务实施1.注册税务师在执行涉税鉴证业务过程中,对超出其业务能力的复杂、疑难或其他特殊技术问题

5、,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请求本机构内部或外部相关领域的专家协助,或者向相关专家咨询。注册税务师应当以适当形式参与专家的工作,并对专家的工作成果负责。2.注册税务师执行涉税鉴证业务,应当对可能影响涉税鉴证结果的所有重要方面予以关注,包括:事实方面、会计方面和税收方面。3.鉴证人对其鉴证行为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不能替代或减轻涉税鉴证业务委托人或被鉴证人应当承担的会计责任、纳税申报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4.鉴证人应当本着审慎态度,对不同来源的鉴证材料进行综合判断,确认支持鉴证结果的有效证据。【提示】鉴证人在取得证据时要考虑证据的相关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充分性。5.鉴证人从事纳税申报类和涉税审批类涉税鉴证业

6、务,必须遵守税法的规定。【提示】鉴证人从事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应当根据鉴证事项和目的确定标准。例如将行业内公认的业务标准或单位的内部制度作为标准。6.注册税务师执行涉税鉴证业务,应当编制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1)工作底稿作为最终作出鉴证报告的基础性资料。(2)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有视听资料、实物等证据的,可以同时采用其他形式。(3)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 10 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涉税鉴证业务委托人同意,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向他人提供工作底稿,但下列情形除外:税务机关因税

7、务检查需要进行查阅的;注册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査阅的。(四)涉税鉴证业务报告1.涉税鉴证业务报告是根据规定出具的含有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的书面报告。2.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税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出具和含有鉴证结论的书面报告,包括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和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无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的情形:涉税鉴证的部分事项因税法规定或执行时间不够明确;经过咨询或询证对鉴证事项所涉

8、及的具体税收政策在理解上与税收执法人员存在分歧,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裁定;部分涉税事项因审核范围受到限制,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虽然影响较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并对不能确认具体金额的部分涉税鉴证事项予以说明,提请预期使用者决策。3.在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税务师应当以消极方式发表意见,出具含有鉴证意见的书面报告。包括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和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1)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是指审核范围受到限制,对涉税鉴证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至于

9、无法对涉税事项发表审核意见。【提示】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鉴证意见,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有限保证,并说明涉税鉴证事项无法表明意见的理据。(2)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是指发现涉税事项总体上没有遵从法定性标准,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情形,经与被审核方有关部门和人员沟通或磋商,在所有重大方面未能达成一致,不能真实、合法地反映鉴证结果的。【提示】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说明持否定意见的理据。4.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基本程序(1)整理分析鉴证相关证据和信息资料;(2)编制涉税鉴证业务报告;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5(3)复核涉税鉴证业务报告;(4)签发、编制文号,形成正式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5)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提示 1】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具有特定目的或服务于特定使用人的,鉴证人应当在涉税鉴证业务报告中,注明该报告的特定目的或使用人,对报告的用途加以限定和说明。【提示 2】项目负责人在涉税鉴证业务报告正式出具后,如果发现新的重大事项,足以影响已出具的鉴证报告结论的,应当及时报告税务师事务所,作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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