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诚信度评价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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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诚信度评价实施办法 一、目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 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切实加强大学生德育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提高大学生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不断探索开展诚信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促进校园诚信氛围的形成,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诚信人才。 二、工作目标育诚信学子,造诚信人才,树诚信校风,建诚信校园。 三、工作思路准确把握诚信教育的内容,突出诚信教育的主题,创新诚信教育的途径,营造诚信教育的氛围;注重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重视发挥诚信档案的评价

2、作用,增强诚信奖惩与约束监督机制;充分调动诚信教育主体的积极性,大力推行诚信体验与实践;不断完善诚信教育的可操作性,并强化诚信教育的实效性。 四、机制建设(一)建立诚信宣传教育机制 1、与学生德育教育相结合 2、与学生日常管理相结合 3、与两课教学相结合 4、与专业课教学相结合 5、开辟网站,与网络教育相结合 6、优化环境,与体验实践相结合(二)建立诚信度评价机制参见平顶山工学院学生诚信评价细则(三)建立诚信管理机制 1、成立平顶山工学院学生诚信度评价工作中心(1)主 任:主管校领导 成 员: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就业指导办、 后发公司、校团委领导及各院(系)党支 部书记或副书记(党总支书记

3、或党总支副 书记)。(2)下设办公室在学工部。其职责为:负责学生诚信度评价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各院(系)学生诚信度评价工作的检查、督促、总结和评比工作;负责各院(系)上报学生诚信度度评价结果的分类、整理、归档;受理和接待学生及家长的投诉;协调全校学生诚信度评价工作,制定、修改平顶山工学院学生诚信度评价工作的具体方法、规程等。 2、各院(系)成立学生诚信度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各院(系)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支部(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团总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代表、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会主席等人组成。其职责为:落实平顶山工学院学生诚信度评价工作中心下达的有关指示、决定;研究、探讨、部署、总结本院(系

4、)学生诚信度评价工作;负责本院(系)学生诚信度评价工作的教育、宣传、记录、评定、填表、整理、使用、归档、上报、上网等;受理本院(系)学生有关诚信度评价的投诉申请等。(四)建立诚信档案公示监督机制 1、建立诚信档案(每学期末上报一次评价结果,在学生毕业时,移交学生处归入本人档案)。 2、建立网上公示制度 3、建立校内有关部门参与的监督网络(网络中心、院(系)、学生处、团委、教务处、招生办等) 4、建立任课教师参与的诚信监督机制 五、诚信管理奖惩 1、学生诚信度评价结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评价结果与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党组织发展、“专升本”、择业等挂钩,诚信得分将作为德育素质部分

5、的基础分。 2、凡诚信得分等级达到 A 的学生,方有评选一等奖学金的资格,达到 B 以上者方可有资格评选三等以上奖学金的资格;一学年中两个学期诚信得分等级都达到 A 的学生,方可参加评选三好、校优干等校级及其以上级别的评优评先。 3、在校学习期间诚信得分等级达到 B 以上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推荐。 4、诚信得分等级均达到 B 或 B 以上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班、院(系)、校级学生干部竞聘,在竞聘中优先考虑诚信得分高者。 5、学生诚信得分将如实记录于本人的诚信档案,在择业时的协议书中必须注明,供用人单位参考。同等条件下,诚信得分等级为 A 的学生将优先获得就业推荐机会。 6、诚信

6、得分等级为 D 的学生不具有参加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和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格。 7、诚信得分等级为 B 的学生比例达到超过 80%的班级,才有资格参加校级以上级别的先进集体的评选。八、诚信得分等级为 B 以上的学生,才有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获得参加党校学习的资格,2/3 学期为 A 的才能有资格加入党组织。 六、诚信评价细则 一、评价内容 1、诚信承诺书 2、学生诚信评价表、学生个人基本情况 3、学习诚信评价 4、经济诚信评价 5、生活诚信评价 6、择业诚信评价二、评价机构评价数据由各院(系)诚信度评价中心办公室负责搜集、整理、确定。“学习诚信评价”由各任课教师提供数据:“经济诚信评价”根据学校

7、财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宿舍管理中心、图书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和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平时掌握的情况由院(系)诚信评价中心办公室评测;“生活诚信评价”通过本班民主评议的方式评测;“择业诚信评价”由平顶山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和各院(系)评价中心共同评测。三、评价办法每学年年初,由学生本人填写大学生诚信评价量表中的个人基本情况,并出具诚信承诺书,该生即获得 100 分的诚信基础分。每学年结束时进行总评,根据其出现的不诚信行为相应减分。诚信度总分=学习诚信评价得分50%+经济诚信评价得分20%+生活诚信评价得分20%+择业诚信评价得分10%。根据学生诚信得分多少分为四个等级: A 级(95 分以上):

8、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路品质,具有模范作用。 B 级(8094 分):需要进一步约束自己的行为,力争做以诚实守信。 C 级(6079 分):经常有不诚实守信的行为发生。 D 级(60 分):不能做到诚实守信,情节严重。四、评价标准 1、学习诚信评价(基础分 100 分) 2、经济诚信评价(基础分 100 分) 3、“生活诚信”评价(基础分 100 分) 4、“择业诚信”评价(基础分 100 分) 5、加分项目凡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勇于揭发违纪违法真象,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被通报表扬或嘉奖,视情况加 13 分,校级加 24 分,市级加 35 分,省级以上加 48 分。由各院(系)评价中心确定。每种行为的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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