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企业单位所得税法的政策转变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42553047 上传时间:2018-06-02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探索新企业单位所得税法的政策转变 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探索新企业单位所得税法的政策转变 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探索新企业单位所得税法的政策转变 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探索新企业单位所得税法的政策转变 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探索新企业单位所得税法的政策转变 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探索新企业单位所得税法的政策转变 》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探索新企业单位所得税法的政策转变 (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探索新企业单位所得税法的政策转变探索新企业单位所得税法的政策转变 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在我国施行。对新旧企业所得税法进行比较,从而指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实现了五个方面的统一,同时分析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影响。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特点;影响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 2008 年 1 月1 日起在我国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内、外资税法有较大的差异,对内资和外资企业的影响也很大。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五个方面的统一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

2、企业。先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分内资和外资两套不同税制。内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两套税制,在税制要素,包括纳税人、扣除项目、优惠政策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新企业所得税法只在大小企业之间和是否高新技术企业之间作了区分,而在内、外资之间不再有税率的区别,这就意味着我国企业所得税告别“双轨”时代,是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方针的具体体现。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在“内外有别”的税制下,虽然内外资企业的法定名义税率统一为 33,但形形色色不平等的优惠政策造成了内外

3、资企业实际税负的不平等。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 15左右,内资企业实际税负高出外资企业近 10 个百分点。这种实质上的差异,带来了内外资企业竞争力的差异,使它们在不公平的税收负担下竞争,同时税制本身也不符合国际税收惯例和加入WTO 的要求。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不再按内、外资分类。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 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20。统一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为统

4、一内、外资企业税负,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原企业所得税法对内资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实行计税工资制度,对外资企业实行据实扣除制度,这是造成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均的重要原因之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统一了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在税前据实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区分内外资和不同行业的内资企业,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原企业所得税法对

5、内、外资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限额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不再详细规定而是简化了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统一税收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采取了多种方式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向高科技、环保等产业倾斜,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等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

6、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统一税收征管要求。新企业所得税法针对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新特点,在企业纳税地点、合并与汇总纳税、纳税年度的起算时间、纳税方式以及企业终止经营活动后的汇算清缴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注重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法律适用上的一致性,而且保证了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有利于法律的施行。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解决目前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的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实现公平税负,是新税法的主要目标。新企业所得税法为所有企业建立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法环境,实现了“五统一”,消除了差别待遇,使各类企业

7、享受同等的税收待遇,站在同一税收待遇的起跑线上,形成了平等的竞争机会。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产业导向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创业投资以及发展高新技术等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税收优惠,同时保留了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国内、外资金进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的行业和区域中,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新税法的税收优惠政策关注的是基础性、环保性、创新性、公益性、发展性的产业,提高了

8、企业的创新激励,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这将鼓励高科技企业扩大研发投人,并有利于企业减少税费支出。有利于增强内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于内资企业而言,新税法实施后,企业法定税率有较大幅度的降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 25的税率,比原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了 8 个百分点,统一和规范了企业税前扣除标准,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了有效整合,内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将低于改革前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资企业略有影响,但不会造成重大冲击。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对外资企业来说,不同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会有升有降,总体税负将略有上升。但由于采取了诸如外资企业可按照新税法规定享受新的税收优惠,并在一定时期对老外资企业实行过渡优惠期安排等措施,可以给外资企业一个缓冲期,以防止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与并轨前形成太大的反差。总之,新税法从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五方面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一致,将对我国内、外资企业产生积极的深远影响。企业要加强对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以新税法规范企业的行为。参考文献1刘东辉,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影响J,经济问题探索。200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