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修订

上传人:子 文档编号:42512978 上传时间:2018-06-0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8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所得税修订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个人所得税修订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个人所得税修订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个人所得税修订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个人所得税修订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个人所得税修订》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所得税修订(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个人所得税修订“揭幕”分配改革2011-04-26 09:33:2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修法在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方面有所突破,但此次修改只是完善个税的第一步4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 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就此说明时指出,经测算,与 2010 年相 比,将减税负 1200 亿元。2010 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 4837 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 6.3%.全国人大财经委认为,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 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的要求,此次修改只是完善个人所得

2、税的第一 步。免征额的选择免征额的选择这也是自 2006 年提高免征额以来的第三次上调。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相比其 他两次,此次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一下子提高了 1000 元,幅度已经比较大。”至于为什么 是 3000 元,而不是 5000 元,或是比 3000 元更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给出了自己的 解释。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10 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包括基本生活支出和非基 本生活必需品支出)为 1123 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 1.93 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 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 2167 元/月。2011 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 10%测 算

3、,约为 2384 元/月。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 2000 元/月 提高到 3000 元/月。财税部门因此认为,实际上,提高到 3000 元已经预留了未来一段时间人均消费性支出 增长的空间。即使按每年 10%增长,到 2013 年也没有达到 3000 元。同时,确定这一标准还有三方面的考虑:一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面不能太窄。按照目前 标准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 28%下降到 12%左右。 发达国家多为 50%到 80%.如果提高到 4000 元,纳税面降为 4%,如果为 5000 元,纳税面 又降为 3%;二是不宜对政府的公共财政收入影

4、响太大,过大将削弱政府对低收入者的补 贴和公共服务能力;三是提高费用减除标准不能一劳永逸,而是依据居民基本生活支出费 用的变化适时调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也指出,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上调,优点和缺点并 存。优点表现为其直接降低了纳税人的税负,纳税人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自己税负的减轻。 纳税人不仅可以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而且可以从中看到政府改革的信心,感受到政 府解决民生问题、应对通货膨胀的决心和毅力。负面作用则体现为随着免征额的提高,纳税人会不断减少,这会给居民纳税意识的提升 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免征额的提高会对居民收入调节产生一定的“累退”作 用,是对缩小贫富差距的反

5、向调节。因为仅仅提高免征额,最大的受益群体是高收入群体。个税调整的未来空间个税调整的未来空间对于私营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税务部门坦陈了其中的难点:一是很多私营企 业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大量现金交易,收入隐蔽性强;二是一些私营企业不分配利润, 个人投资者不从企业领工资,而将个人及其家庭成员财产和消费支出列入企业生产经营支 出,甚至以发票报销、假票冲抵费用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三是一些私营企业投资者举办 多个公司,在所属公司之间进行股权、资产关联交易,逃避纳税义务。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当前个税改革朝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向迈进仍面临很大 难度,要推进综合计税,需要实现纳税人信息申报的实名

6、制,个人全部收入信息应实现网络全覆盖,纳税人社保制度也要健全,同时稽查能力要跟上。未来的改革方向还包括基本费用扣除在现行工薪所得减除费用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单项 扣除项目;重新设计综合所得税率;构建新的征管机制等。还应加快税源结构调整,推进 从间接税为主向直接税为主演变,同时还应当加大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监管,规范灰色收入 地带监管。 【征集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来源:中国人大网 日期:2011-04-26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7、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 1 号,邮编 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1 年 5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一、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 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二、第九条中的“七日内”修改为“15 日内”。三、个人所得

8、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 1500 元的52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的部分103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的部分204超过 9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255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的部分306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357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4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3000 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

9、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 15000 元的52超过 15000 元至 30000 元的部分103超过 30000 元至 60000 元的部分204超过 60000 元至 100000 元的部分305超过 100000 元的部分35(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本修正案自 年 月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修正案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有关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条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法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者补充内容

10、条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法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者补充内容)修正前修正后第六条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 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九条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第九

11、条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 15 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 15 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 15 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 3

12、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 30 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 1 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 15 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1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 500 元的52超过 500 元至 2000 元的部分103超过 2000 元至 5000元的部分154超过 5000 元至 20000元的部分205超过 20000 元至40000 元的部分256超过 40000 元至60000 元的部分307超过 60000 元至80000 元的部分358超过 80000 元至100000 元的部分409超过 100000 元的部分4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14、税率(%)1不超过 1500 元的52超过 1500 元至 4500元的部分103超过 4500 元至 9000元的部分204超过 9000 元至 35000元的部分255超过 35000 元至55000 元的部分306超过 55000 元至80000 元的部分357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4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3000 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 50

15、00 元的52超过 5000 元至 10000元的部分103超过 10000 元至30000 元的部分204超过 30000 元至50000 元的部分305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35(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 15000 元的52超过 15000 元至30000 元的部分103超过 30000 元至60000 元的部分204超过 60000 元至100000 元的部分305超过 100000 元的部分35(

16、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关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的说明的说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自 1994 年实施以来,按照“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 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 4837 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 6.3%。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的要求,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并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有必要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同时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和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结构。为此,财政部、税务总局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关于提高工资薪金所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