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透析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42380062 上传时间:2018-06-0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透析 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透析 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透析 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透析 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透析 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透析 》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透析 (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透析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透析 论文关键词:WTO 农产品 国际贸易 政策论文摘要:在分析加入 WTO 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影响的基拙上,探讨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的调整,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和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一、加入 WTO 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压力1990 年前后,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生猪、苹果、烤烟等国内价格普遍低于国际价格,比较优势明显。但近十年来,农产品成本年均以约 10%的速度递增,致使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 20-60 个百分点,国际竞争力日益减弱,只有大米、生猪和苹果、烤烟仍有比较优势。长期以来,我国对农

2、产品的进口调控主要依赖许可证、进口配额、检疫标准、国有外贸企业垄断经营等非关税措施进行,关税措施主要用于配额数量之外的农产品,配额内税率普遍很低。根据乌拉圭(农业协议和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 ,我国加人 WTO 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不利影响主要有:1.贸易措施关税化影响。由于谈判基期 1986-1998 年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这使我国不仅失去非关税措施这一传统屏障,而且因关税减让幅度过大而失去高关税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只能通过和缔约国谈判上限约束关税和靠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应对。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 ,加人 WTO 后农产品进口的关

3、税总水平要从 2001 年的 2196 削减到 2004 年的 17%,美国关注的农产品削减到%。特别是大豆,因税率降到 3%,且国内外价格差距较大(加上关税进口大豆价格低于国内市场 20%左右),加入 WTO 后受到的冲击很大,2001 年,大豆进口创历史最高纪录 1440 万吨;2.配额扩大影响。WTO农业协议规定关税化后市场准人机会不低于减让基期国内消费量的 3%,在减让期结束扩大到 5%,这对我国粮棉油进口不利。1994-1998 年,年均进口小麦、玉米、大米合计万吨,加人 WTO 后,初始年配额多增进口万吨,2004 年多增进口 15541 万吨。专家估计,仅小麦至 2004 要损失

4、 60 亿元,有近 300 万麦农要离开麦田生产。棉花生产因最终配额与以往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2004 年配额数量相当于 1998 年国内产量%,因而所受影响比谷物更大。植物油情况与棉花类似,国内生产受到影响很大。据中国加入 WTO 农业专家组利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开发的“中国农业贸易政策模拟模型”(CATP)测算,至 2005 年,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的比较优势将分别下降 21,19%,%,%,%和%,使这些产品更加缺乏国际竞争力。同时,对生猪、大米、烤烟、甘蔗、苹果的国际竞争力也有一定的冲击。二、加入 WTO 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1.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按 WTO

5、 农业国内支持总量 AMS 的“微量允许标准”(发达国家为 5%,发展中国家为 10%,中国人世谈判为%),我国可有基期(1986 一 1988年)农业总产值%,即 412 亿元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农业生产性补贴)。除去可豁免的 AMS 部分,近年 AMS 占基期农业总产值仅有 2%左右,即还有约 315 亿元的农业国内正支持空间。这为我国扩大实施“黄箱政策”(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生产投人补贴、牲畜数量补贴、贷款补贴等),减轻粮棉油等比较弱势农产品的成本压力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我国传统的农业国内支持“黄箱政策”主要以农产品价格补贴为主,贷款补贴(贴息贷款)为辅。价格补贴大多用于降低农业

6、生产资料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我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另一途径为粮食的垄断性保护价收购。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 ,加人 WTO 后不能实施农产品出口补贴,只是保留今后出口补贴权利。因此,我国通过保护价收购支持农产品价格在加人 WTO 后将被取消。加人 WTO 后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的构建应把重点放在加大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生产投人补贴上,同时扩大黄色补贴范围,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对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实行补贴,以此来达到优化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结构,提高补贴效率,并借鉴国际经验,减少农民收益较少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2

7、.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WTO农业协议中有一些条款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保护,如“特殊保障条款”、 “特殊和差别待遇”、 “特别处理”、 “微量允许标准”等。灵活运用这些条款,能够采取恰当的调整措施减少某些农产品的过度进口,并能有效地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保护。WTO农业协议有许多“灵活”操作空间,如关税配额管理,WTO 各成员就有应用关税、拍卖、先到先得、按历史记录等多种管理办法。因时因地管理好我国的关税配额,能减轻进口农产品对同类产品生产的冲击。并尽快建立起综合协调、适时高效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体系。如加强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比率,加大对具有比较优

8、势农产品的出口支持;制订、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立法。这三种手段可作为抵制国外产品进口冲击的强力“武器”。3.建立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加强农业投入保护,增加农业保护力度。WTO 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 12 项措施我国还有 6 项空白。在农业科研、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补贴、生产结构调整补贴、地区发展补贴等方面还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是间接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的有力措施。应从主导、控制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向管理、服务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转变:间接调控管理方面。加人 WTO 后,农业结构调整应通过设立粮棉油等农产品结构调整专项基金、间接的经济手段引导,转向比较优

9、势强的农产品;通过优质价的储备收购制度提高农产品优质率,增强出口竞争力等。加快农村体制改革,如放开户籍制度以增加农民进城打工的机会,间接扩大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通过加强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基本教育制度改革以降低农民负担,减少农产品的额外成本等,来达到增强农产品的国际比较优势,提升出口竞争力。应尽快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营销市场网络和管理体系,加强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和卫生监督管理,以维护出口农产品的国际声誉。加强服务方面。加入 WTO 后,应建立起全球农产品国际贸易动态系统和国内农产品国际贸易分析预警系统,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完善和扩建农产品期货市场,及时反馈农产品价格走势信息,减轻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服务和环境认证服务,以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档次和躲过绿色壁垒。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