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监理)

上传人:wm****3 文档编号:42378231 上传时间:2018-06-0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管理办法(监理)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管理办法(监理)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管理办法(监理)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管理办法(监理)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管理办法(监理)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管理办法(监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办法(监理)(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办法建设监理办法(初稿)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保证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下简称承德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质量,提高承德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修缮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守客

2、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第二章 监监理范理范围围及内容及内容第四条第四条 监理范围工程投资在 50 万元以上的文物本体保护修缮项目、文物安全与消防项目、展览展示项目、文物保护基础项目、文物科技保护项目、文物保护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园林整项目。第五条第五条 施工阶段监理内容协助项目办招标,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2标书,提出定标意见。核查施工图预算。协助建设单位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协助建设单位审批开工手续。组织施工图会审。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

3、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审核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件的数量及质量。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参加工程验收,核查工程造价。第六条第六条 保修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为负责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回访,监督保修直至到规定的质量标准。3第三章第三章 监监理理单单位及人位及人员员第七条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取得监理工程师资

4、格证书的专职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配套,其中专职高级古建工程师 2 人,高级园林工程师不少于 1 人,专职高级经济师不少于 1 人。兼职监理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15%。有与承担监理规模相适应的必要设施和监理手段。注册资金不少于 10 万元。第八条第八条 监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监理业务。第九条第九条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第四章第四章 监监理合同与理合同与项项目建立目建立组织组织第十条第十条 项目办应当通过招

5、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文物抢险工程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选择监理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承德文化遗产保护所有工程项目至少要委托 5个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每项工程可以委托一个监理单位承担全部监理业务,也可以委托多个监理单位分别承担不同阶段的监理业务。4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联合投标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主投标方,由主投标方代表合作方参加投标。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项目办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监理范围和内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内容监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监理费得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

6、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费用按国家规定计取,列入工程概预算。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组成由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及若干名监理工程师参加的监理机构,具体监理该工程项目。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领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承担核定专业的监理业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当进驻施工现场,5项目办应为监理单位提供办公条件。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建设监理合同

7、签订后,项目办应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其授予监理工程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设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建设监理。签署工程建设监理意见。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资料复印件。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工程监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监理单位应当在监理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向项目办提交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五章 施工施工监监理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协助项目办做好招标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二

8、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呈报监理单位审查,经同意后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工程所需材料由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6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监理人员应当对建设工程的关键施工部位实行旁站监理。隐蔽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当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签发工程确认书。不合格的,下达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整改。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地基工程、主体工程、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以后,监理单位应当参加工程的验收。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总监理工程师对危

9、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情况,按照监理权限可以下达停工指令,对施工单位人员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可以要求撤换,施工单位应当执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对影响工程质量以及不合理的设计图纸,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项目办,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监理单位应当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执行付款审核签认制度,施工单位结算工程进度款,应当经总监理工程师核定签字认可,并经项目办同意后方可支付,总监理工程师拒绝签字的,项目办不得支付工程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每月向项目办报告工程进度情况。总监

10、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月报,并及时上报项目办。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监理业务完成后,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完成的监理档案。建立档案应包括被监理单位申报的技术文件,监理单位向被监理单位发出的指令通知及内部工作记录。7第六章第六章 奖奖 惩惩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因监理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工程造价,应当按合同规定给予奖励。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建设监理而未实行监理或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即拨付工程款的,由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由项目办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

11、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与项目办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责令改正并处以 30000 元以下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违法所得予以没收。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下列情况之一的,由项目办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并处以 5000 元以上 20000 万以下的罚款。申报资质等级时,隐瞒真是情况,弄虚作假。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转让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及经营建筑材料的单位由隶属关系或厉害关系。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 则则8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文物局。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