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理论与实务(王韬 老版)课后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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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理论与实务课后习题答案税收理论与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王韬版王韬版) )(无特殊要求的都采用新税法) 第一章.税收基本原理 一、判断题 1错 2错 3对 4错 5错 6错 7错 8错 9错 10错11错 12对 13错 14错 二、单项选择题 1B 2C 3A 4C 5D 三、多项选择题 1AB 2ABC 3ABC 4BC 5ABD 6AC 7BCD 8AD 9BD(此题不做要求) 10ACD(此题不做要求) 第二章.增值税 一、判断题 1对 2错 3错 4对 5对 6错 7错 8错 9错 10对 11对12错 13错 14对 15此题不做要求 16错 17错 18错 二、单项选择题 1D

2、 2BC 3C 4B 5A 6A 7D 8C 三、多项选择题 1AC(此题不做要求) 2BC 3AD 4BD 5CD 6CD 7ABE(此题不做要求) 8ACD 9AC 10BC 11 ABC 三.解答题 1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捐赠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1717%(1+17%)+217%(1+17%)=17.29(万元) 进项税额2017%+(15+5)(1+15%)17%+417%=7.99(万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9.3(万元) 2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折扣额。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

3、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 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销项税额=5017%+(30+5.1)(1+17%)17%+30017%=64.6(万元) 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必须在购进的货 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 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按 4%的征收 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16(1+4%)4%50%=0.31(万元) 应纳增值

4、税=64.6+0.31=64.91(万元) 3. 进项税额=2013%+47%=2.88(万元) 进项税额=(6.8+27%)(1-20%)=5.552(万元) 【注:20%为进项税额转出】 销项税额=52.65(1+17%)17%=7.65(万元) 价格偏低。销项税额=400500(1+5%)(1-10%)17%10000=3.97(万 元) 销项税额=(46.8+1.287) (1+17%)17%=6.987(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销 项税额-进项税额=10.175(万元) 4.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古旧图书,是 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兼营非应税劳务不分

5、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与货物的销售额。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50000(1+3%)3%=1456.31(元) 5. 销项税额=3013%+0.5(1+13%)13%+6(1+17%)17%=4.83(万元) 进项税额=37%-517%-0.186(1-7%)7%= -0.654(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484(万元) 6.进口环节: 应纳增值税:500(1+15%)17%=97.75(万元) 内销环节: 销项税额=702(1+17%)17%=102(万元) 进项税额=500(1+15%)17%+57%=98.1(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

6、额-进项税额=3.9(万元) 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税后,对 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当期应纳税额2117%-1.7=1.87(万元) 实际税负1.8721100%=8.9%3% 则,应退税额1.87-213%=1.24(万元) 因此,销售自行开发软件的应纳税额1.87-1.24=0.63(万元) 销项税额 400500017%+100500080%17%+500500017%+(10000-4000) (1+17%)17%10000=83.39(万元) 销项税额(3+2)17%=0.85(万元) 进项税额41(万元) 因此,

7、当月应纳税额0.63+83.39+0.85-41=43.87(万元) 8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 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方案洗衣机的增值税=200017%(1+17%)=290.60 方案二中一台洗衣机的增值税=200090%17%(1+17%)=261.54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的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 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方案三中一台洗衣机的增值税=200017%(1+17%)=290.60 赠送价值 200 元的小商品视同销售。 方案四中一台洗衣机的增值税=(2000+200)17%(1+17%)=31

8、9.66 因此,若仅考虑增值税,方案二对企业有最大收益。 第三章第三章. .消费税消费税一、判断题 1错 2对 3错 4错 5错 6错 7错 8对 9错 10错 二、单项选择题 1D 2C 3D 4B 5D 6D 7C 8C 9C 三、多项选择题 1ABD 2C 3BCD 4D 5ABC 6AC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 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 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银) 、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 、 包金(银)的镶嵌

9、首饰。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仍在生产销售 环节征收消费税。 本题中镶嵌镀金手链、加工珍珠不属于上述零售环节征税的 金银首饰征税范围,因此可以扣除。 ) 三.解答题 (本章练习答案税率均按教材上的旧标准)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 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消费税。 因此: 应纳消费税税额81900(1+17%)3021000(元) 2. 第笔业务,由委托加工单位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该厂应缴消费税, 抵扣额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 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0523(万

10、元)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 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3(1.55)0.9(万元) 第笔业务,该烟厂销售卷烟,烟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应缴消费税。卷烟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则: 该卷烟每标准条价格(不含增值税)6000004025060(元) ,小于 70 元,则适用的比例税率为 36。 应缴消费税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4015060000036222000(元) 则该厂本期缴纳消费税应缴消费 税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2220009000213000(元) 第笔业务,为其他单位

11、加工特级卷烟,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没有同类消费品 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特级卷烟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 56。 按新税法确定的组成计税价格应为(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 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505+30150/10000)(156) =1260227.27(元)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260227.2756+30150710227.27(元) 该厂本期缴纳消费税 21.3 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 71.02 万元 3.第笔业务,由于运输部门将发票开给购货方,故计算销售额时不作为价外 费用计入,又由于粮食白酒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

12、的复合计税方法,则: 消费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520000.55290002034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应税销售额175290001724650(元) 第笔业务,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由于货已发出,办妥托收手续,纳税义 务已经发生,需要交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则: 消费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 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220000.522900020136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应税销售额17229000179860(元) 第笔业务,收回委托加工的药酒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直接销售时不用再缴消 费税,发给企业职工也应视同销售不用再缴消费税,但应缴增值税,则 直接 销售增值税销项

13、税额应税销售额171000001717000(元) 发给 企业职工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税销售额17(1000008020) 174250(元) 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 额 =8000017%=13600(元) 第笔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 按 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则购进粮食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00137800(元) 支付生产用水、电费用,取得专用发票,增值税 进项税额为 5000 元。 酒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246509860170004250780050001360029360(元) 酒厂应缴 纳的消费税3400013

14、60047600(元) 酒厂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29360 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47600 元。4销售两种香水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分别为:消费税额 (12002001400300)30198000(元)19.8(万元) 增值税(销项)(12002001400300)17112200(元) 11.22(万元) 将 100 件香水赞助给某广告公司,应视同销售。但非属于“换” , “抵” , “投” ,所以按同类产品加权平均价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则: 同类产品加权平均价格=(1200200+1400300)(200+300)=1320(元) 消费税额13201003039600(元)3.96(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 13201001722440(元)2.244 元) 用 150 件香水与某化妆品公司换取化妆品一批应视同销售。且对于以物易 物,即“换” ,按照同类产品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按同类产品平均价计算增值 税: 消费税额14001503063000(元)6.3(万元) 增值税(销项)13201501733660(元)3.366(万元) 增值税 (进项)3(万元) 中,以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当期准予扣除外 购应税消费品已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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