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Term Sheet详解清算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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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风险投投资资 Term Sheet 详详解(解(1):清算):清算优优先先权权情景一:假如你是第一次创业,你正在寻找风险投资(VC),在经过跟风险投资人漫长的商业计划演示和交流之后,突然有一天,投资人对你的公司产生了投资兴趣,于是给你出了一份所谓“投资协议条款清单”(Term Sheet)。但是,包括你的团队、你的董事会、你周围的朋友在内,都没有人曾经看到过一份 Term Sheet,里面的某个“清算优先权”条款是这样写的(通常是英文): Series A Preferred shall be entitled to receive in preference to the holders

2、 of the Common Stock a per share amount equal to 2x the Original Purchase Price A系列优先股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每股获得初始购买价格2倍的回报你完全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情景二:假如你接受了上面那份 Term Sheet,投资人跟你投资了$2M,给你的投资前估值(Pre-money valuation)是$3M,投资后(Post-money)估值$5M,于是投资人拥有你公司 40%的股份。经过 1 年,公司运营不是很好,被人以$5M 的价格并购。你认为你手上 60%的股份可以分得$2.5M 的现金,也还满意。但是投

3、资人突然告诉你,根据协议,他要拿走$4M(投资额的 2 倍),留给你的只有$1M。你又糊涂了。 什么是清算什么是清算优优先先权权( (Liquidation Preference) )? 几乎所有的 VC 选择可转换优先股(Convertible preferred stock)的投资方式,而可转换优先股的最重要的一个特性就是拥有清算优先权。优先清算权是 Term sheet 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决定公司在清算后蛋糕怎么分配,即资金如何优先分配给持有公司某特定系列股份的股东,然后分配给其他股东。例如,A 轮(Series A)融资的 Term sheet 中,规定 A 轮投资人,即 A 系列

4、优先股股东(Series A preferred shareholders)能在普通股(Common)股东之前获得多少回报。同样道理,后续发行的优先股(B/C/D 等系列)优先于 A 系列和普通股。也就是说投资人在创业者和团队之前收回他们的资金。 通常所说的清算优先权有两个组成部分:优先权(Preference)和参与分配权(Participation)。参与分配权,或者叫双重分配权(Double Dip)有三种:无参与权(Non participation)、完全参与分配权(Full participation)、附上限参与分配权(Capped participation),相应的就有三种清

5、算优先权: ( (1)不参与分配)不参与分配优优先清算先清算权权( (Non-participating liquidation preference) ) 参考下面实例: Liquidation Preference: In the event of any liquidation or winding up of the Company, the holders of the Series A Preferred shall be entitled to receive in preference to the holders of the Common Stock a per share

6、 amount equal to x the Original Purchase Price plus any declared but unpaid dividends (the Liquidation Preference). 清算优先权:在公司清算或结束业务时,A系列优先股股东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每股x倍于原始购买价格的回报以及宣布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清算优先权)。这就是实际的清算优先权,退出回报如下图。 (1)当公司退出价值(Exit Value)低于优先清算回报时,投资人拿走全部清算资金; (2)当公司退出价值按投资人股份比例分配的数额高于优先清算回报时,投资人将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

7、,跟普通股股东按比例分配; (3)当公司退出价值介于两者之间时,投资人拿走约定的优先清算回报额。 在普通股股东获得利益分配之前,投资人要获得原始投资一个确定倍数的回报。在过去很长时间里,标准的是“1 倍(1X)”清算优先权。目前现在大部分情况是 1 倍(1X)至 2 倍(2X)。 ( (2)完全参与分配)完全参与分配优优先清算先清算权权( (Full-participating liquidation preference) ) 完全参与分配权的股份在获得清算优先权的回报之后,还要跟普通股按比例分配剩余清算资金。在优先权条款后还会附加以下条款: Participation: After the

8、 payment of the Liquidation Preference to the holders of the Series A Preferred, the remaining assets shall be distributed ratably to the holders of the Common Stock and the Series A Preferred on a common equivalent basis. 参与权:在支付给A系列优先股股东清算优先权回报之后,剩余资产由普通股股东与A系列优先股股东按相当于转换后股份比例进行分配。退出回报如下图所示: 当公司退出

9、价值低于优先清算回报时,投资人拿走全部清算资金。超过优先清算回报部分,投资人和普通股股东按股权比例分配。 ( (3)附上限参与分配)附上限参与分配优优先清算先清算权权( (Capped-participating liquidation preference) ) 附上限参与分配权表示优先股按比例参与分配剩余清算资金,直到获得特定回报上限。在优先权条款后会附加以下条款: Participation: After the payment of the Liquidation Preference to the holders of the Series A Preferred, the rema

10、ining assets shall be distributed ratably to the holders of the Common Stock and the Series A Preferred on a common equivalent basis; provided that the holders of Series A Preferred will stop participating once they have received a total liquidation amount per share equal to X times the Original Pur

11、chase Price, plus any declared but unpaid dividends. Thereafter, the remaining assets shall be distributed ratably to the holders of the Common Stock. 参与权:在支付给A系列优先股股东清算优先权回报之后,剩余资产由普通股股东与A系列优先股股东按相当于转换后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但A系列优先股股东将停止参与分配,一旦其获得的回报达到x倍于原始购买价格以及宣布但尚未发放的股利。之后,剩余的资产将由普通股股东按比例分配。退出回报如下图所示: (1)当公司退

12、出价值低于优先清算回报时,投资人拿走全部清算资金; (2)当公司退出价值按投资人股份比例分配的数额高于回报上限时,投资人将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跟普通股股东按比例分配; (3)当公司退出价值介于两者之间时,投资人先拿走优先清算回报,然后按转换后股份比例跟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清算资金,直到获得回报上限。 这里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原始购买价格倍数(X)的真实含义。如果参与分配倍数是 3(3X)(3 倍的初始购买价格),表示一旦获得 300%的初始购买价格的回报(包括优先清算的回报),优先股股东将停止参与分配剩余资产。如果清算优先权是 1 倍(1X)回报的话,参与分配权的回报不是额外的 3 倍,而是额外的

13、 2 倍!也许是因为参与权跟优先权的这种关系,清算优先权条款通常同时包含优先权和参与分配权的内容。 清算清算优优先先权权激活:清算事件(激活:清算事件(Liquidation Event) ) 谈清算优先权,那明确什么是“清算”事件就很重要。通常,企业家认为清算事件是一件“坏”事,比如破产或倒闭。对 VC 而言,清算就是“资产变现事件”,即股东出让公司权益而获得资金,包括合并、被收购、或公司控制权变更。结果是,清算优先权条款决定无论公司在好坏情况下,资金的分配方式。标准条款如下: A merger, acquisition, sale of voting control or sale of

14、substantially all of the assets of the Company in which the shareholders of the Company do not own a majority of the outstanding shares of the surviving corporation shall be deemed to be a liquidation. 公司合并、被收购、出售控股股权、以及出售主要资产,从而导致公司现有股东在占有续存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不高于50%,以上事件可以被视为清算。所以这个条款是确定在任何非 IPO 退出时的资金分配(IP

15、O 之前,优先股要自动转换成普通股,清算优先权问题就不存在了),而大部分的公司最后可能的退出方式也不会是 IPO,所以不管创业者对自己和公司是否有信心,都应该详细了解这个条款。 清算清算优优先先权权背后的背后的逻辑逻辑 很多 VC 采用有参与权优先股,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基金的出资人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LP)也是这样向他们收取回报的。VC 的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GP)向 LP 募集资金,成立一个基金(Fund),LP 出资(GP 也可能会出 1%),GP 运营,到基金存续期结束清算的时候,LP 拿走出资额外及基金盈利的 80%,GP 获得盈利的

16、20%。比如:一个$100M 的 VC 基金,LP 实际上是借给 VC 公司$100M,LP 需要拿回他们的$100M,外加 80%的利润。 另外一方面,为了避免创业者从投资人那里不当获利,让 VC 基金蒙受损失。比如:你从投资人那里获得$10M 投资,出让 50%股份。然后在 VC 的资金到账后立刻关闭公司(没有其它资产),那投资人只有得到企业价值($10M)的 50%,这样你就从投资人那里欺骗到$5M。要是真的这样,以后你的基金就很难募到资金了。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也因为投资人一贯的贪婪本质,他们会要求最少 1 倍(1X)的清算优先权,这样在公司发展到退出价值超过投资人的投资额之前,你是不会关闭公司的。 创业创业者如何理解清算者如何理解清算优优先先权权 (1)优先股是债权(Liability)还是权益(Equity) 优先股是企业的债权或是权益,参与分配权的优先股既是债权也是权益。“优先权”表示债权,“参与分配权”表示权益; 参与分配的优先股股东,不需要决定是拿走优先清算额,还是转换成普通股按比例参与分配,他们两者都要。根据上文不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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