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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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 20 1 级级 专业专业 20 1 20 1 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班级: 姓名: 总分: (德育成绩*10%+综合能力*15%+体育*5%)总评成绩信息栏(此栏由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填写,每项最高不超过总评成绩信息栏(此栏由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填写,每项最高不超过 100100 分)分)德育测评总分德育测评总分体育测评总分体育测评总分综合能力测评总分综合能力测评总分班长签名班长签名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加分项目评定标准加分项目评定标准个人评定个人评定加分理由(个人详细说明,否则不加分)加分理由(个人详细说明,否

2、则不加分)小组评定小组评定1、获得各级各类个人荣誉称号;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递交了合格的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3、获国家承认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各类等级考试证书;4、在各级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或参与课题并获结题证书;5、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SIT)及创新性实验计划;6、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非专业论文及诗歌、散文等文学艺术作品;7、在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学术论文;8、在各级学科竞赛(包括辩论赛)中获奖;9、在各级各类文化、征文等非专业竞赛中获奖;10、在各级各类体育竞技比赛(校运动会、定向越野、新生杯等)中获奖;11、在各级各类群众体育比赛(趣味运动会、楼栋杯)中获奖;12、担任各

3、级各类学生干部或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13、 热心公益创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综合能力成绩小计(此栏由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填写)综合能力成绩小计(此栏由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填写)综合能力加分项目总分综合能力加分项目总分综合能力测评总分(含综合能力测评总分(含 6060 分基础分)分基础分)体育测评成绩加分项目评定标准加分项目评定标准个人评定个人评定加分理由(个人详细说明,否则不加分)加分理由(个人详细说明,否则不加分)小组评定小组评定1、团体或者个人参加院级各类体育竞赛但未获奖;2、团体或者个人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

4、但未获奖。体育成绩小计(由此栏由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填写)体育成绩小计(由此栏由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填写)体育基础分(体育基础分(7070 分)分)体育课程兑换分体育课程兑换分体育加分项目总分体育加分项目总分体育测评总分体育测评总分德育测评成绩加分项目评定标准加分项目评定标准个人评定个人评定加分理由(详细说明,否则不加分)加分理由(详细说明,否则不加分)小组评定小组评定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最高加 4 分,无基础分)2、本学年度内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热爱集体;(最高加 5 分,基础分 1 分)3、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表现;(最高加 3

5、 分,无基础分)4、是获各级集体荣誉称号的成员;(最高加 6 分,无基础分)5、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 ;(最高加 6 分,无基础分)6、所在寝室被评为校级或院级优胜寝室或文明寝室;(最高加 2 分,无基础分)7、本学年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情况,无违规违纪情况,加 3 分;8、本学年内课堂出勤满勤者得 3 分。 (注:以学院登记为准)减分项目评定标准减分项目评定标准个人评定个人评定扣分事实扣分事实小组评定小组评定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及张贴大字报,扣 20 分以上;2、故意损害国家、集体、他人财物或损害集体、他人声誉,受到处分或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扣 5 分;3、因

6、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对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进行包庇者扣 3 分;4、升旗无故缺席者每次扣 5 分,上不封顶4、扰乱课堂秩序,或有妨碍他人学习行为者每次扣 2 分;5、对于各种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全都不参加者扣 2 分;6、不遵守作息制度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彻夜不归寝,每次扣 1 分;7、缺乏诚信,在助学贷款等经济行为中违约或失信者扣 4 分;8 无故不参加劳动,所在寝室卫生检查为不及格寝室,该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 1 分;10、有损害集体荣誉的行为并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认定的酌情扣 3-5 分;11、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的学生,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认定,在其综合测评总分中

7、酌情扣 3-5 分;12、对于学院要求每人必须参加的各类政治活动、学术报告会及已确定代表学院参加活动的,提前离场每次扣 0.2 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 0.5 分,在各种集体活动中不听从指挥调度,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 1 分,完为止;13、受到院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每次扣 0.5 分;每周工作简报上被警告者(包括集体和个人)每次扣 0.2 分,被通报批评者(包括集体和个人)每次扣 0.1 分;14、未请假者缺课一次扣 0.5 分,有晚自习的年级未请假缺席晚自习者一次扣 0.2 分。德育成绩小计(由此栏由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填写)德育成绩小计(由此栏由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填写)德育加分项目总分德育加分项目总分德育减分项目总分德育减分项目总分德育测评总分(含基础分德育测评总分(含基础分 7070 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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