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粮食应急预案

上传人:正** 文档编号:41294668 上传时间:2018-05-29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5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望谟县粮食应急预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望谟县粮食应急预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望谟县粮食应急预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望谟县粮食应急预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望谟县粮食应急预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望谟县粮食应急预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望谟县粮食应急预案(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望谟县粮食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 工作原则.21.3 编制依据.21.4 适用范围.32、组织机构职责.32.1 组织机构.32.2 应急职责.33、预警发布.84、应急影响.1141 分级响应程序114.2 应急处置.124.3 应急结束.145、后期处置.155.1 善后处置.155.2 奖 惩.166、附 则.17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贵州省粮食应急预案、 黔西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1.4 适用范围本预案使用于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粮用油,下同)采购、调拔、加工、运输和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应急等级为四

2、级。1.4.1 一般状态下(VI 级)。全县三分之一的粮食供应开始紧张,粮食价格一周内 20%以上,社会上出现一些不稳定情绪,部分群众开始争购粮食。1.4.2 紧张状态(级)全县超过一半的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粮食价格一周内上涨 30%以上,社会出现不稳定情绪,群众争购粮食。1.4.3 紧急状态(级)。因自然灾害造成全县年度粮食减产 30%以上,县外粮食急缺,粮食调入困难,超过一半的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紧张状态持续 10 天以上或粮食价格一周内上涨 50%以上,群众恐慌并抢购粮食。1.4.4 特紧状态(级)。紧急状态持续 15 天以上,或遇非常特殊的原因,粮食价格一周内上涨 80%以上,市场粮食

3、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场严重,部分地区粮食脱硝。2、组织机构职责2.1 组织机构2.1.1 望谟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是全县应对粮食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县粮食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粮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农业发展银行、县农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2.1.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下设政策宣传组、监测调控组、监督检查组三个职务工作室。2.1.3 相应成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本地粮食市场波动应急工作。2.2

4、 应急职责2.2.1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主职责:掌握市场形势,向县应急委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措施及建议,经县应急委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事发地的紧急救援请求,协助开展粮食供应应急状态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和指挥粮食供应紧急状态的应急处置工作;粮食供应进入特急状态时,提请想应急委启动望谟县粮食应急预案,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参与特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应急委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根据需要,向州人民政府、当地驻军和县外请求援助;指挥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2.2 办公室的主要

5、职责:负责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掌握全县粮食市场动态,接受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分析预测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的批示,召集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应急方案,开展应急工作;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报送应急处置有关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核定落实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搞好动态维护;完成县应急委员会和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3 相关部门职责2.2.3.1 粮食部门负责粮食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县内外有关粮食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粮食市场供求动态及走势,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

6、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协助民政部门组织应急救济发放;组织粮食经营企业到县外采购粮食,增加市场粮食投放量;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粮食流通进行监督管理。2.2.3.2 物价部门负责对县内外粮食市场价格进行监测收集价格动态信息、分析预测市场情形,及时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价格干预措施,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2.2.3.3 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实施粮食应急部经费,保证执行政府限价销售所发生的差价及有关费用补贴及时足额到位。2.2.3.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对违反市场准入规定和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维护

7、市场秩序。2.2.3.5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粮食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对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防止未经检验或经检验部合格的粮食,未加贴 QS(质量安全)标识的食品、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2.2.3.6 药品食品监管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粮油食品卫生和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2.2.3.7 经贸部门负责电力和运力调度。优先保证应急粮食加工、运输需要。2.2.3.8 商务部门负责监控连锁经营、超市等现代流通企业粮食经营情况。2.2.3.9 交通部门负责按照调度要求安排运力,保证应急粮食调运。2.2

8、.3.10 民政部门负责收集汇总灾情信息,统计缺粮人口、缺粮数量,确保救济对象,制定救助方案,组织救灾粮款发放工作,并及时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报告。2.2.3.11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2.2.3.12 农业部门负责粮食生产情况收集、分析和预测,研究和制定粮食生产计划,指导粮食生产和粹作物种子供应工作。2.2.3.13 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及时向政府委托承担粮食宏观调控业务的粮食购销企业发放采购应急粮食所需的资金贷款。2.2.3.14 审计部门负责应急经费开支的审计。2.2.3.15 新闻部门及时掌握信息,分析舆情,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提出报

9、道意见,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处置事件的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对新闻稿件及事实认真核实,正确引导,以安定人心。2.2.3.16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开展工作。2.2.4 各基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指挥辖区内粮食供应、级状态的应急处置工作,判定和实施应急措施,按照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3、预警发布3.1.1 充分利用粮食、商务等部门现有网络系统,建立粮食供求行情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反馈机制。3.1.2 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采集、整理、分析县内外粮食生产和供求相关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本县粮食批发和集贸市场要重

10、点监控,监控的主要品种为大米、面粉、中等中灿稻谷、玉米和食用植物油等,及时向同级粮食应急指挥部发出预警报告。3.2 预警发布制度本县可能进入粮食供应一般状态(级)时,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可能进入粮食供应紧张状态(级)时,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可能进入粮食供应紧急状态(级)时,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可能进入粮食供应特急状态(级)时,发布红色预警信号。蓝色预警信号由事发地应急指挥部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黄色预警信号由县应急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由县应急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红色预警信号由县应急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3.3 粮食应急供应、支持、保障系统按照

1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增强对粮食异常市场波动的规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的粮食应急供应、支持、保障系统。3.3.1 要依据全县人口、粮食产量、财力等综合因素,建立和落实粮食储备计划,建立粮食储备,并按规定建立和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确保掌握必要的粮源和基金。3.3.2 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的管理,确保地方放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真正做到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3.3.3 个地方储备粮均应做到合理布局、科学选点。3.3.4 建立与国内粮食生产区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确保在正常应急情况下粮食供给,确保在应急情况下与省、州粮食储备科的联系。3.3.5 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系统。

12、根据实际,提前确定应急条件下的粮食加工厂(可指定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国有或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并支持定点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扩大加工能力。3.3.6 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系统。根据驻军、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需要,设置粮食应急销售或发放网店。应急供应网店可由政府临时增设,或提前委托当地国有粮店、军粮网店供应站、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等企业承担。3.3.7 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提前确定运输路线、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确保在应急条件下的粮食运输。3.3.8 始终高度重视粮食生产。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基本农田,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

13、力,确保粮食生产区的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3.4 应急值班制度根据市场粮食异常波动的范围,县应急办公室实施不同的应急值班制度,并派员深入粮食市场调查,及时向县有关部门通报情况。3.4.1 一般状态下确保工作时间内有一人值班。3.4.2 紧张状态下确保工作时间内有二人值班并适时监控市场粮价和接听对粮食市场的举报电话。3.4.3 紧急、特急状态下确保 24 小时安排二人值班,监控市场粮食和接听对粮食市场的举报电话。4、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程序4.1.1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有关紧急报告和求援时,立即作出准确判断,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

14、应急指挥部研究提出应急措施。粮食供应进入级、级状态时,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研究提出应急措施,迅速部署应急行动,并24 小时值班监控。组织指导新闻谋体做好正面宣传报道。4.1.2 有关部门接到线粮食应急指挥部通知后,按照本部门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4.1.3 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的工作程序:准确分析判断粮食行情。出现紧急情况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必要时发出紧急求援请求。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粮食调配和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平息谣传,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证社会稳定。迅速执行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4.2 应急处置根据不

15、同的程序的紧急状况,相应采取不同范围不同力度的应急措施。4.2.1 粮食市场进入级状态时,事发地基层人民政府应及时研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上报县粮食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4.2.2 粮食市场进入级状态时,事发地基层人民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4.2.2.1 启动应急供应系统。立即组织指定的粮食加工企业加工粮食,并通过指定的国有粮店、信用良好的大型零售店和连锁店等网点,进行粮食供应。按照“先前方后后方,先部队后地方”的原则,确保当地驻军和居民粮油供应。4.2.2.2 立即组织采购、做好粮食调配。组织当地粮食企业或通过粮食批发市场等筹集粮源,并认真做好本县的粮食调配,安排好运输线路和运输工具。4.2.2.3 加工粮食市场监管,依据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粮食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4.2.2.4 加工粮食市场动态监测,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4.2.2.5 及时组织指导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