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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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代理人考试大纲保险代理人考试大纲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考试目的:本章是风险和保险的入门知识,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风险和保险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以提高考生的保险基础理论知识水平。 考试内容:(一)风险与风险管理 了解风险的含义、风险的组成要素、风险因素以及风险事故和损失的含义,掌握三者之间的关系;熟悉风险的特点、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某一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和随机性、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以及风险的可变性;熟悉风险按不同标准的分类以及各种分类对于保险的意义。熟悉风险管理的定义、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识别的含义和内容;了解风险估测和风险评价的含义;熟悉风险管理技术的种类、控

2、制型风险管理技术和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的含义和两者的区别;了解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的含义、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的主要方法和各方法的运用及其优缺点;熟悉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的主要方法及各方法的运用及其优缺点;了解保险在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地位;熟悉风险、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关系。 (二)保险概述掌握保险的定义、保险定义的经济以及法律内涵;熟悉保险的基本要素、可保风险的特征、保险是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机制、保险的大数法则基础、保险费率厘定的科学性以及保险基金的运作原理;熟悉保险的特征、保险是经济性、互助性、法律性和科学性的统一。熟悉保险的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基本职能的表现形式;了解保险派生职能

3、的主要形式、保险防灾防损工作的意义以及保险融资职能的具体内容;了解保险的作用与保险职能之间的关系、保险宏观作用的具体表现、保险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熟悉保险与实现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关系;了解保险与对外经济贸易的关系、保险在科学技术进步中的作用,熟悉保险微观作用的具体表现;掌握保险与企业生产、保险与群众生活、保险与企业间公平竞争、保险与个人或家庭消费的关系。掌握保险通常的几种分类标准;熟悉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的含义;掌握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的概念及其内涵;了解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含义及其区别;熟悉原保险、再保险和共同保险的含义。(三)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熟悉保险产生的自然基

4、础和经济基础、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以及我国保险业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章 保险市场 考试目的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保险市场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测试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握保险市场基本要素、保险市场结构以及我国保险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等知识的程度。 考试内容(一)保险市场概述 了解保险市场的概念、保险市场的种类以及具体划分的标准;熟悉市场分类、保险市场结构的三种类型;了解完全垄断型、完全竞争型以及垄断和竞争并存型保险市场各自具有的特点。 (二)保险市场要素 了解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保险市场需求的概念、表现形式及其特点;掌握影响保险需求总量的因素;了解保险供给的概念、制约保险供给总量的因素;了解

5、保险市场价格的内涵以及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了解保险市场中介的作用;掌握保险代理人的概念、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主要业务、保险经纪人的概念、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主要业务、代理人与经纪人的区别;了解保险公估人的概念、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三)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和前景熟悉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了解我国保险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第三章 保险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保险关系的法律体系的总体把握程度,测试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担保险合同法以及保险业法基本内容的程度,使考生深刻理解保险的法律内涵,提高其合法从业、合法竞争的自觉性。考试内容(一)保险法的概念熟悉保险法的

6、概念、保险法所调整的两方面的法律关系;了解我国保险立法的历史沿革;掌握保险法的框架结构及其主要内容;了解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熟悉保险中介人法规的相关内容、 保险法的适用范围及其对人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掌握保险活动应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保险自愿原则、境内投保原则、保险专业经营的含义及其意义、分业经营的要求及其意义、公平竞争原则的意义。(二)保险公司及其经营规则了解保险公司及其组织形式;熟悉设立保险公司应 具备的条件、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保险公司的变更及 其程序了解保色公司遵循业务经营规则的重要性;熟悉保 险经营的业务范围的具体要求、分华经营的内涵、原因 及其现实意义;了解保险

7、公司泽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 意义、人寿保险公司和非人寿保险公司提取责任准备金 的不同方式;熟悉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的概念及其提取方式;了解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的重要意 义及其提取方式、保险公司公积金的概念及其作用;掌 握当年自留保费的概念、保险法对当年自留保费的 限定及其原因、偿付能力的概念、偿付能力对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意义;了解保险公司资拿运作的重要性、了 解我国保险法对资金运作的规定;熟悉再保险的概 念、分保原则;掌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中应 遵守的行为准则。了解保险公司解散的概念、任意解散与强制解散事由;了解人寿保险公司不得解散的原因、意义、保险公司清算的程序;了解保险公

8、司破产的概念、保险公司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三)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了解保险业管理的三个层次;熟悉国家对保险监管 的主要职能;了解保险行业自律及保险企业内部管理的 必要性。 熟悉国家对保险组织监管的主要内容、对保险经营 监管的内容;掌握国家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主要 内容、对费率和条款监督、对再保险业务监管以及对保险公司业务竞争监管的必要性。熟悉国家对保险公司财 务管理的内容以及对资本金、准备金、资金运作和财务 核算监管的必要性及其监管的主要内容和监管原则。掌握国家对保险中介监管的内容;熟悉对中介的资 格监管、业务监管、财务监管的具体内容。了解保险行业管理的概念、保险行业管理组织的性 质和保险行

9、业自身管理的内容。 第四章 保险合同总论 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验考生对保险合同总论的基本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以提高考生应用这些知 识和原理的实际能力。考试内容(一)保险合同樱述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一般特征和自身特征;熟悉 保险合同依不同标准划分的种类;掌握定值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和定额保险合同的特征及适用对象;掌 握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的特 征及后果;熟悉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区别,了解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的含义及两者的区别。(二)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了解公平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自愿订立原则 的含义。掌握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熟悉人身保险合同

10、 保险利益的特殊性以及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 保险利益;掌握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的来源;熟悉确 立保险利益原则的重要意义、保险与赌博的区别、防止 和避免产生道德危险的意义。熟悉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掌握告知义务、告知 的内容和形式、 ,投保方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和 保险人未尽到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熟悉保证以及明 示和默示保证的含义、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了解海 上保险三负默示保证的内容;熟悉投保方违反告知义 务与违反保证条款的区别。(三)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基本内容熟悉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掌握投保人应具 有的主体资格以及保险法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 被保险人的限制性规定和受益人取得受益

11、权的方式;熟 悉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联系与区别。 了解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熟悉保险主体、保险标 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保险价值、保险 金额等保险合同主要事项的含义;熟悉责任免除的三种类型、保险费的构成、解决合同争议的三种方式;熟悉 投保方的基本义务、保险人的基本义务。熟悉保险合同条款是保险合同时形式要件之一、 保险合同条款的种类;主要险种基本条款和其他险种 的保险条款、特约条款、制式条款、主险条款、附加 险条款的含义及特征;熟悉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统一条 款的意义、保险合同条款规范化的主要内容;了解保险公司拟定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权限、保险条款的使用 以及新险种条款和保护期的规定 了

12、解索赔和索赔权的含义;熟悉嫁赔、理赔的程序 和内容以及索赔时效和理赔时限的规定。(四)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变更熟悉要约、承诺、要约人、受约人和承诺人的概 念,掌握要约和承诺的构成条件;熟悉实务中要约人与 受约人身份的相互转化;熟悉保险合同的几种书面形式 及其特点、效力和适用对象。 熟悉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及两者的联系与区别;掌 握保险合同生效及附条件、附期限生效的规定、合同的生 效与有效的基础以及合同无效的原因;了解无效合同的 确认机构;熟悉合同全部无效、部分无效以及返还、赔偿 和追缴的规定。 熟悉保险合同变更的概念;掌握保险合同主体、内 容变更的程序及变更的后果。 了解保险合同终止的概念;熟悉

13、合同解除的四种形 式;掌握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权限、解除合同的法律 后果以及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掌握保险人解除保险合 同的情形及法律后果;熟悉保险合同终止的其他原因。(五)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了解保险合同争议的产生和处理方式;熟悉协商、 仲裁、诉讼的特点和效力;熟悉仲裁机构、仲裁庭的概 念、仲裁员的指定和仲裁程序;了解仲裁的“一裁终 局”制度及仲裁协议的作用;了解我国处理涉外保险合 同争议的仲裁机构;熟悉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审终审制。 熟悉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的原则和三种解释方法; 熟悉对不同出处的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及解释效力;熟 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14、行政解释、学理解释和保险合 同双方当事人解释的含义。 第五章 财产保险主要业务种类 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验考生对财产保险主要险种及险 别的基本概念、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额 确定、保费计算、责任期限、赔款计算和赔偿方式等方 面知识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以提高考生的财产保 险业务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考试内容(一)财产保险概述了解财产保险的性质;熟悉财产保险各主要险种及险别的保险范围;了解财产保险的作用。(二)财产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掌握财产保险保险标的应符合的三项条件;熟悉不 保财产以及须经特别约定才可承保的财产;、掌握财产保 险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熟悉附加险

15、 的种类;熟悉火灾、雷击、爆炸的含义;熟悉财产保险 承保的期限;掌握固定资产 v 流动资产、账外财产和代 保管财产的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确定方法;熟悉财产 保险承保、理赔程序以及赔款的计算方法。熟悉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适用对象;掌握可保财产、不保财产、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的具体内容;熟悉 家财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特点;掌握盗窃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熟悉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计算的特点。(三)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熟悉建筑工程保险的概念、建工险的被保险人的范 围;掌握建工险承保的项目及确定各项目保险金额的方式;掌握建工险的承保责任和责任免除、建工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

16、范围和责任免除;熟悉建工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几种赔偿限额的确定方法;熟悉建工险的保险期限。熟悉安工险的概念、安工险的被保险人的范围、承保的主要保险项目及其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3 掌握安工险的承保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限的起讫时间和保险费率的计算特点。(四)运输工具保险 了解运输工具保险及其分类 i 特点;熟悉机动车辆 保险的对象和基本险别 3 掌握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硷的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原因免徐和损失免除;熟悉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期限、车损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及确定的方法;掌握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计算公式;车损险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的赔偿计算、保险赔偿金额与保险责任终止;掌握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处理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连续负责制、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残值处理和有关免赔率的规定;熟悉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入、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时的批改手续;了解保单无效 的两种情况;掌握无赔款优待的条件、标准和注意事项;熟悉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的保险范围。了解船舶保险及其种类;熟悉船舶保险的保障内容和保险责任;熟悉船舶保险条款列明的一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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