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择优使用乡村医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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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镇一体化村卫生室 择优使用乡村医生制度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明确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为此,我镇制定一体化村卫生室择优使用乡村医生制度1、一体化村卫生室中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

2、业资格,依法注册,并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2、村卫生室聘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应的注册手续。3、村卫生室聘用非本市户籍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应的注册手续。非本市户籍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 、原单位意见证明;(2) 、 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3) 、健康证明及身份证明;(4)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4、凡新接收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专业学历;从事医疗专业的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专业学历。调入的人员,必须具有与拟从事专业相对应的执业资格;没有准入条件限制的,必须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5、对非卫生技术人员占用卫生技术岗位的,做好培养、分流、清退计划,积极稳妥地逐步加以解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未达到岗位要求的人员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准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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