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不再铁饭碗 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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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小学教师不再铁饭碗中小学教师不再铁饭碗 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教师的“铁饭碗”将变成“瓷饭碗”。昨天记者从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获 悉,我市中小学将实行全员岗位聘用制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仅影响收入, 还可能被调离教师岗位。招聘招聘全省统一公开考试全省统一公开考试 市政府昨天公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中 小学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新任教师补充要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省 考县选,今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和途径自行补充和聘用教师。小学新任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中新任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 历,普通高中新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招录人数要占一定比例。区县教育行

2、政部门要优先为学校招录体育、音乐、美术、英语、计算机等 学科专业教师,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管理管理区县内教师可跨校评聘区县内教师可跨校评聘 中小学将实行全员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采取量化考核、竞争上岗等 方式进行聘任,聘期原则 3 年,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 位管理的转变。实行“评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结合”的教师职务聘期制度,打破职 务聘用终身制,逐步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 和激励机制。中小学教师实行“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管理体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 门统一管理、聘用和调配,促进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逐步将“学校人”向 “职业人”转变。中小

3、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在区县内跨校评聘。流动流动引导教师合理流动引导教师合理流动为在区域内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意见中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完 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引导教师由城镇向乡村、由强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2新任教师必须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2 年,并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必 要条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两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 弱学校任教经历。中小学教师在一所学校工作满 6 年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期分批进行 区域内转任交流,每个聘期(3 年)至少应有 20%以上教师交流轮岗。到 2015 年,基本形成教师流动正常化。鼓励优秀教师和取得教师资格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4、到农村尤其是边远农村 学校任教。探索城乡教师互派工作,实现区域之间、校际之间优质教师资源共 享,形成良性帮扶机制。考核考核实行师德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一票否决”制制意见中明确,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失德失范者加强教育,情节比较严重的给予必要 处分,对学术腐败者进行惩戒。建立社会、家长、学生多渠道师德监督机制。 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建立学校、社会、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教师评价体系,绩效考核结果不 合格的教师,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 50%发放。平时考核 60 分以下 或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当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探索教师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由教育部门组织离岗培 训,经培训仍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调离教师岗位。待遇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各级政府应不断改善和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 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 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区县教育、 人社部门要落实教师的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险,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 宿舍,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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