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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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1020182018 年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几点思考年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几点思考今天给大家带来了今天给大家带来了 20182018 年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几点思年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几点思考,大家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思考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考,大家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思考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助。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几点思考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几点思考刑事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主体的立案行刑事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主体的立案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既包括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为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既包括对应当

2、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也包括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既包括对公安的监督,也包括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既包括对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的监督,也包括对行政执法机关管辖案件的机关管辖案件的监督,也包括对行政执法机关管辖案件的监督。该制度的设立是为了防止刑事立案主体有案不立、监督。该制度的设立是为了防止刑事立案主体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滥用权力、追究无辜者刑事责任的侵权行有罪不究,以及滥用权力、追究无辜者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通过立案监督,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保护当为。通过立案监督,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打击徇私枉法的行为,防止腐败,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打击徇私枉法的

3、行为,防止腐败,以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有关刑事立案监督的法律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有关刑事立案监督的法律规定不够明确,没有与其相配套的操作规则,以致在实际运作不够明确,没有与其相配套的操作规则,以致在实际运作中还面临一些难点,加之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中还面临一些难点,加之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立案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立案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立案监督的立法缺陷一、立案监督的立法缺陷(一)立法缺失,导致立案监督工作缺乏保障(一)立法缺失,导致立案监督工作缺乏保障对立案监督的问题,我国对

4、立案监督的问题,我国宪法宪法及及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都作了规定。都作了规定。 宪法宪法第第 129129 条和条和 xx5xx5 条是关于刑事立案监条是关于刑事立案监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10督立法的原则性、宏观性、普通性规定。督立法的原则性、宏观性、普通性规定。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通通过第过第 7 7 条、第条、第 8 8 条、第条、第 xx1xx1 条规定将其具体化。其中最为条规定将其具体化。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第重要的一条就是第 xx1xx1 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

5、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对于公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对于公安机关接到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处理,仅有六部委安机关接到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处理,仅有六部委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

6、的规定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通知公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在收到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在上述时限内不予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在上述时限内不予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公安机关仍不予纠正的,报上一级检察通知书予以纠正。公安机关仍不予纠正的,报上一级检察机关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或者报告同级人大常委会。如机关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或者报告同级人大常委会。如果属于刑事诉讼法第果属于刑事诉讼法第

7、 1818 条第条第 2 2 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通知立案后公安机关不予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通知立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应报请本院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是立案的,应报请本院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层报省级检察院批准直接受理。由于法律并没有规定立否层报省级检察院批准直接受理。由于法律并没有规定立案前的审查期限等,导致公安机关可以以案件正在初查为案前的审查期限等,导致公安机关可以以案件正在初查为由来规避监督。同时对于公安机关拒不执行人民检察院的由来规避监督。同时对于公安机关拒不执行人民检察院的立案通知和拒不说明不立

8、案理由该如何处理,立法无具体立案通知和拒不说明不立案理由该如何处理,立法无具体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10规定,既没有程序性制裁也没有实体性制裁,仅靠向公安规定,既没有程序性制裁也没有实体性制裁,仅靠向公安机关发出违法通知书和通过有关部门协调,其效力十分有机关发出违法通知书和通过有关部门协调,其效力十分有限。限。(二)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检察机关知情权(二)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检察机关知情权一个完整的立案监督权应当包含对立案活动的知情权、一个完整的立案监督权应当包含对立案活动的知情权、涉嫌违法不立案的质询权和对违法不立案的纠正权三个基涉嫌违法不

9、立案的质询权和对违法不立案的纠正权三个基本部分。但我国刑诉法规定的立案监督权仅仅由质询权和本部分。但我国刑诉法规定的立案监督权仅仅由质询权和纠正权组成,缺乏知情权。而刑事立案监督的关键在于检纠正权组成,缺乏知情权。而刑事立案监督的关键在于检察机关能否及时、全面地获取侦查机关立案的信息。目前察机关能否及时、全面地获取侦查机关立案的信息。目前检察机关获取公安机关立案信息的渠道限于办案中发现、检察机关获取公安机关立案信息的渠道限于办案中发现、受害人申诉及上级交办的被动范围之内,加上时间上过于受害人申诉及上级交办的被动范围之内,加上时间上过于滞后,使得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属于事后监督,缺乏主动滞后,使得

10、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属于事后监督,缺乏主动性。同时,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性。同时,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发现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侦案件,发现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侦查机关立案,但对于侦查机关没有移送审查以及侦查机关查机关立案,但对于侦查机关没有移送审查以及侦查机关立案后撤案等材料,检察机关处于监督盲区。检察机关对立案后撤案等材料,检察机关处于监督盲区。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活动知情权的缺乏,严重制约了检察机关立侦查机关立案活动知情权的缺乏,严重制约了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职权的发挥。案监督职权的发挥。(三)立案监督调查权空泛

11、(三)立案监督调查权空泛20002000 年年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工作问题解答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工作问题解答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调查,同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调查,同时规定时规定“调查要严格依法进行,严禁使用强制措施,调查调查要严格依法进行,严禁使用强制措施,调查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10要秘密进行,不暴露意图,一般不接触犯罪嫌疑人。要秘密进行,不暴露意图,一般不接触犯罪嫌疑人。 ”这种这种调查与侦查极易混淆,且不符合法律监督的公开性和公正调查与侦查极易混淆,且不符合法律监督的公开性和公

12、正性,加上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立案监督调查权的内容,使性,加上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立案监督调查权的内容,使得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案件主动调查陷入于法无据的尴得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案件主动调查陷入于法无据的尴尬境地。如果公安机关初查不力,出现案件事实不清、证尬境地。如果公安机关初查不力,出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检察机关缺乏必要的手段查明真相,从而制约据不足时,检察机关缺乏必要的手段查明真相,从而制约了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权的开展。了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权的开展。(四)刑事立案与刑事立案监督标准不统一(四)刑事立案与刑事立案监督标准不统一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 xx7xx7 条将条将“认为有犯

13、罪事实需要追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究刑事责任”作为侦查机关刑事立案的条件。而作为侦查机关刑事立案的条件。而人民检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工作问题解答察院立案监督工作问题解答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通知公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应当从严掌握,一般应是能够逮捕、安机关立案的案件,应当从严掌握,一般应是能够逮捕、起诉、判刑的案件起诉、判刑的案件” ,即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条件是,即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条件是“能捕、能诉、能判能捕、能诉、能判”的的“三能三能”标准。刑事立案标准不标准。刑事立案标准不统一,使得检察机关怕立案监督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不统一,使得检察机关怕立案监督存在一定的

14、风险,因为不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容易造成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容易造成“立是检察院决定,撤也是立是检察院决定,撤也是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决定”的被动局面,导致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刑事的被动局面,导致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地开展。立案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地开展。二、立案监督存在的现实问题二、立案监督存在的现实问题(一)刑事立案监督的意识不强(一)刑事立案监督的意识不强这个问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些承担监督职这个问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些承担监督职能的检察人员立案监督意识不够强,仍没有把立案监督工能的检察人员立案监督意识不够强,仍没有把立案监督工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

15、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10作摆到重要位置,对立案监督是侦查监督部门的一项重要作摆到重要位置,对立案监督是侦查监督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认识不足,认为审查批捕是主要业务,立案监督是次职责认识不足,认为审查批捕是主要业务,立案监督是次要任务。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立要任务。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立案监督。同时也存在不愿意因监督影响检警的关系和合作案监督。同时也存在不愿意因监督影响检警的关系和合作的思想。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导致开展这项工作的主动的思想。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导致开展这项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措施不力。二是监督对象不愿意接受监督的现象性不强,措施不力。二是监督对象不愿意接受监督的现象较为普遍。因为立案监督是较为普遍。因为立案监督是 9797 刑诉法实施后的一项新制度,刑诉法实施后的一项新制度,公安机关中有些干警对这项制度了解认识的不多,而且立公安机关中有些干警对这项制度了解认识的不多,而且立案监督可能会对考评产生影响。由于认识偏差或者基于自案监督可能会对考评产生影响。由于认识偏差或者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采取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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