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墓行政审批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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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公墓行政审批操作规程建设公墓行政审批操作规程、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四、行政审批数量五、行政审批条件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建设殡葬设施及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审批:建设公墓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25 号殡葬管理条例 (经 1997 年 7 月 11 日国务院第 60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1997 年 7 月 11 日起施行) (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 (经 2001 年 3 月 24 日广西壮族自治 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 2001 年 6 月

2、 1 日起 施行)(二符合全区公墓建设发展规划的公墓必须符合全区公墓发展规划:根据“统筹规划,从严控制”原则,南宁、柳州、桂林三个市控制在 5 个以内,梧州、北海、钦州、贵港、玉林控制在 3个以内,其它市、县原则只建 1 个,原有公墓面积已开发完的,可扩大面积或新建 1 个法律依据:建设公墓的申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各级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建 设公墓所辖县级以上政府的批复以及同级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 的审查意见;建设公墓征地红线图;建设公墓合作各方签订的合作单位 章程和合同 。 (注:一式两份)法律依据:(注:在本表中标列申请材料名称,示范文本另附)2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八、行

3、政审批的具体权限九、行政审批程序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十二、行政审批收费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 个工作日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无(注:在本表中标列申请表格名称,表格样式另附)自治区民政厅审批申请人向所辖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向所辖市级民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市级民政部门向自治区民政厅提出认定申请材料齐全受理自治区民政厅审批无行政审批许可审批收费经营性公墓许可证进行年检3利用非国家财政资金建设殡葬设施行政审批操作规程利用非国家财政资金建设殡葬设施行政审批操作规程、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三、设定行政审批

4、的法律依据四、行政审批数量五、行政审批条件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建设殡葬设施及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审批: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殡葬设施。 性质: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 (经 2001 年 3 月 24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 200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二符合全区殡葬设施发展规划的殡葬设施必须符合全区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及全区公墓发展规划,:一是我区 “四沿”地区、国家重要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基地,60 万人口以上的市、县都要 按规划建设火化殡仪馆;二是 60 万人口以下的县(市

5、)人民政府驻地镇建有殡 葬管理机构和为土葬改革服务的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三是要“统筹规划,从严 控制” ,南宁、柳州、桂林三个市控制在 5 个以内,梧州、北海、钦州、贵港、 玉林控制在 3 个以内,其它市、县原则只建 1 个,原有公墓面积已开发完的,可 扩大面积或新建 1 个法律依据:建立殡葬设施的申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各级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的批复以及同级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审查意见;殡葬设施征地红线图;建立合作殡葬设施各方签订的合作公司章程和合同 。 (注:一式两份)法律依据:(注:在本表中标列申请材料名称,示范文本另附)4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八、行政审

6、批的具体权限九、行政审批程序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十二、行政审批收费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无(注:在本表中标列申请表格名称,表格样式另附)自治区民政厅审批申请人向所辖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向所辖市级民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市级民政部门向自治区民政厅提出认定申请材料齐全受理自治区民政厅审批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 个工作日无行政审批许可审批收费无无5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行政审批操作规程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行政审批操作规程、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四、行政审批数量五、行政审批条件六

7、、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建设殡葬设施及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性质:行政 许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25 号殡葬管理条例 (经 1997 年 7 月 11 日国务院第 60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1997 年 7 月 11 日起施行) (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 (经 2001 年 3 月 24 日广西壮族自治 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 2001 年 6 月 1 日起 施行)(二符合全区殡葬设施发展规划的殡葬设施必须符合全区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及全区公墓发展规划,:一是我区 “四

8、沿”地区、国家重要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基地,60 万人口以上的市、县都要 按规划建设火化殡仪馆;二是 60 万人口以下的县(市)人民政府驻地镇建有殡 葬管理机构和为土葬改革服务的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三是要“统筹规划,从严 控制” ,南宁、柳州、桂林三个市控制在 5 个以内,梧州、北海、钦州、贵港、 玉林控制在 3 个以内,其它市、县原则只建 1 个,原有公墓面积已开发完的,可 扩大面积或新建 1 个法律依据:建立殡葬设施的申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各级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的批复以及同级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审查意见;殡葬设施征地红线图;建立合作殡葬设施各方签订的合作公司

9、章程和合同 。 (注:一式两份)法律依据:(注:在本表中标列申请材料名称,示范文本另附)6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九、行政审批程序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十二、行政审批收费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无自治区民政厅审核报民政部审批申请人向市级民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市级民政部门向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审核申请自治区民政厅向民政部提出认定申请材料齐全受理民政部审批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 个工作日无行政审批许可审批收费无7火化区和土葬区范围划分行政审批操作规程火化区和土葬区范围划分行政审批操作规程一、行政审批名称、性质二、行政审批适用

10、范围、对象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四、行政审批数量五、行政审批条件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八、非行政许可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火化区和土葬区范围划分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广西区域内的所有市、县(市、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25 号殡葬管理条例 (经 1997 年 7 月 11 日国务 院第 60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1997 年 7 月 11 日起施行) 、 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 管理条例 (经 2001 年 3 月 24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 200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

11、条例规定要实行火化的市、县(市、区)人口稠密、交通方便、耕地较少的地区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 区允许土葬法律依据:设区的市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部门提出的火葬区 和土葬区划定意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同意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批准 的文件。法律依据:(注:在本表中标列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另附)无(注:在本表中标列申请表格,表格样式另附)自治区民政厅审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8九、行政审批程序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十二、行政审批收费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市级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向市级人民政 府提出审核申请市级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认定申请材料齐全 经自治区民政厅受理提出审核意见自治区民政厅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 个工作日。无行政审批许可审批收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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