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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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附件 2: 湖北工业大学单位(部门)工作职责湖北工业大学单位(部门)工作职责一、机关部门工作职责(一)基本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2)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3)负责部门内部制度建设,负责与本部门主要职责相关的制度的起草。(4)负责与上级和兄弟单位对口业务部门的联系。(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信息、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6)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二)主要工作职责1.学校学校办办公室(党委公室(党委办办公室、校公室、校长办长办公室)公室)(1)负责全校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学校各项部署和有关决

2、议、决定的督办工作。(2)负责协调由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组织全校性的重大活动。 (3)负责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及校党委、行政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组织工作。(4)负责与各级政府、大专院校的沟通、联络及来访人员接待工作;负责安排校领导的外事、礼仪活动。(5)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校领导接待日的安排、记录、整理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校信息工作,协调全校稳定工作。12(6)负责处理学校法律事务,审核学校联合办学协议、重大经济合同和科技合作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件。(7)负责上级文件、机要函件的收发、传阅和立卷归档等工作;负责学校党政文件的办理,受理、审核校内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的请示和报告;负责二级单

3、位文件的审核、印制工作。(8)负责全校印章的管理及校级党政印章和学校法人代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9)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决议、领导讲话。(10)负责审核和汇编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11)负责校园网硬件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公共用房内通讯设施的配备;负责拟定学校小汽车配置方案和管理。(12)负责拟订临时性领导机构(小组)的设置、调整和撤销方案。(13)负责各单位办公室工作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14)负责校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纪纪委、委、监监察察处处、 、审计处审计处(1)负责全校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负责学校廉政建设。(2)负责党员的党风党纪监督与教

4、育;负责对违纪党员的处理和后续教育及管理工作。(3)负责追究渎职、失职和教职工违反行政纪律的责任。(4)负责预防职务犯罪。(5)负责监督学校办学行为和经济活动,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和违规经济活动。(6)负责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药品采购及图书教材采购等招投标工作的宏观管理。13(7)负责监督学校干部、人事、招生、考试、基建、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药品采购和图书教材采购等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8)负责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学校及二级单位财务、学校各类建设与维修工程项目等的审计工作。(9)负责学校安排的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党委党委组织组织部、部、统战统战部、党校部、党校(

5、1)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2)负责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协助上级党组织进行校级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外派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工作。(3)负责处级干部的考核和管理;协助上级党组织对校级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和管理。(4)负责校、院两级党委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5)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学校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兼职组织员的聘任与管理。(6)负责检查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负责组织对部门(单位)实现年度、任期工作目标的考核;负责拟订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调整方案。(7)负责拟订科级及以上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负责审核科研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负责审核学校学术机构的设

6、置和调整方案,负责审核学术机构的章程和成员调整方案。(8)负责校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联络工作;负责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负责统战对象的有关工作。(9)负责党校的工作及对各分党校工作的指导。4.党委宣党委宣传传部部(1)负责全校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4(2)负责校内宣传工作。(3)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负责学校整体形象设计。(4)负责全校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建设。(5)负责组织、安排学校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和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6)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7)负责校报、广播台、有线电视、橱窗等校内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8)负责网络信息的政治审查;负责学校主页建设和新闻报道工作。(9)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督查和管理学校文化娱乐设施、广告、标语和文化市场,组织协调全校性文化艺术活动。5.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处)、武装部)、武装部(1)负责全校各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稳定工作。(2)负责学风建设。(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4)负责校本部学生宿舍的管理。(5)负责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资助等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6)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的综合统计和档案管理。(7)负责国防教

8、育和大学生军训工作;负责防汛和拥军优属工作。(8)负责监督学生饮食的价格及服务质量。6.工会工会(1)负责依法维护全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15(2)负责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3)负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落实教代会决议,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指导分工会及二级教代会开展工作。 (4)负责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和教职工疗养、休养工作。(5)负责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 7.团团委委(1)负责全校团组织建设和团员的教育管理。(2)负责学生的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艺活动;协助实验实训中心管理大学生创新中心。(3)负责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指导。(4)负责依法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5)

9、负责组织青年教职工的文体活动。8.发发展展规规划划处处(1)负责研究拟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2)负责学科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科建设和涉及学校由教学型向教学研究型转型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负责拟定学科建设奖励资金的分配方案。(3)负责审核学校人事、招生、财务、设备等年度计划并督促执行。(4)负责宏观管理和规范各类办学行为。(5)负责拟订学校年度教学、科研用房和学生宿舍的建设的计划。(6)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和报表工作。(7)负责跟踪国内外最新高教信息和改革动态,研究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8)负责档案馆、校

10、史陈列馆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校史编纂工作。(9)负责校友会的日常工作。9.教教务处务处16(1)负责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2)负责审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方案、教学改革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大纲等教学文件并组织实施。(3)负责实验实习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专业实验教学任务、实习计划;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4)负责编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年度招生计划。(5)负责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协助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本、专科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研究的规划、立项与成果评审工作;负责新增专业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6)负责组织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教学方面的评估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教学工作

11、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负责教学督导和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7)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和学位管理;负责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8)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的考务工作;负责全校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种竞赛活动;负责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工作。(9)负责本专科学生课程所需的公用教室的安排和公用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学设备的管理及相应的日常教学运行管理;负责网络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及开发工作。(10)负责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1)负责校语言文字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0.科技与科技与产业处产业处(1)负责全校科技和产业工作。(2)负责争取和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负责

12、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的规划、申报、管理和指导。17(4)负责科技合同的审查、签约及合同管理。(5)负责组织学校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转化和奖项申报;负责各类科技专利的组织申报工作。(6)负责对各科研机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拟订学校各类学术、科研机构的设置、调整方案。(7)负责科技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8)负责科技经费、科技成果的认定和校办产业的统计。(9)负责校办产业的报批、报表、债权债务的监控工作。(10)负责科技信息搜集检索、学术情报交流、科技展览和组织全校性的学术活动。(11)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1.研究生研究生处处(学位(学位办办

13、公室)公室)(1)负责全校研究生培养工作。(2)负责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和申报工作。(3)负责硕士点的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4)负责拟订研究生的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招生;统筹发展专业硕士教育。(5)负责制定与实施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大纲;负责研究生的学籍、学位管理。(6)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7)负责校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2.人事人事处处(1)负责全校人事劳动工作。(2)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才强校”战略。(3)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4)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考核、聘任和工人技术等级的18培训、考核工作。(5)负责全校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的聘用、考核、奖惩等工作;负

14、责劳动纪律管理。(6)负责统筹教职工校级评先评优工作及校外厅级以上推优的组织工作。(7)负责教职工个人分配制度的拟订以及工资、津贴和福利费的管理。(8)负责待岗人员的教育、管理及再就业工作;负责军转干部的考察以及残疾人的安置工作;负责对全校临时工进行宏观调控劳动监察。(9)负责拟订教职工培训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职工培养、岗位培训等项工作。(10)负责全校人事调配和人事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全校人事档案的管理。(11)负责对机电研究设计院、农机研究设计院与农机测试中心、后勤集团、机械总厂的人员编制、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等进行宏观管理。13.财务处财务处(1)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2)负责对外争

15、取和筹措办学经费,负责校内各类收费工作。(3)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经费、基建经费、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等费用的合理调配使用。(4)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5)负责学校各类收入分配的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6)负责对各单位进行成本核算;负责开展经济活动调研和分析。(7)负责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管理和培训。(8)负责二级财务单位的会计委派,监督、指导校内各二级单位的19财务活动。(9)负责校内各种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审定、报批工作。(10)负责审核和监控全校债务、债权以及重大经济活动。(11)负责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立项、调查论证、效益分析等工作。14.资产资产与与实验实验

16、室管理室管理处处(1)负责全校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的管理。(2)负责学校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定、评估、登记、统计、维权及产权登记、变更、界定等工作;负责产权纠纷的处理。(3)负责学校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协助财务处进行成本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有偿使用办法。(4)负责审核本专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负责实验室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负责制定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实验室安全、污水处理等工作;负责校内教学、科研用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贵重金属材料的使用报批和管理。(6)负责实验设备采购计划的拟订、报批与执行;负责实验设备验收、入库,负责在用实验设备的调剂;负责报废实验设备的审核、报批。(7)负责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管;负责单身教职工宿舍的管理、调配工作;负责校房改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公用交通车运行监管及交通补贴的核定。(8)负责处理原结算中心和亚太公司遗留问题的处理。15.国国际际交流与合作交流与合作处处(1)负责全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2)负责与国(境)外学校、学术研究机构、企业和友好人士、国(境)外校友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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