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对象调查摸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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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经济房办200723 号晋江市经济房办关于 开展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对象 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为准确摸清我市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和中心市区规划控制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数量,为编制我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科学数据,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和住房出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开展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调查统计对象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文2006263 号)规定的购房条件,调查对象分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家庭和中心市区规划控制区城镇

2、居民户口家庭两类。(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在职干部职工、离退2休干部职工家庭(包括离异、丧偶有带子女单亲家庭)属调查统计对象:1、所有家庭成员均为城镇居民户口;2、夫妻至少一方是本市范围内的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地方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3、夫妻双方均未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包括房改房、集资建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4、未在市区建私房。(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心市区规划控制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包括离异、丧偶有带子女单亲家庭)属调查统计对象:1、所有家庭成员均为城镇居民户口;2、具有中心市区建成区(规划控制区)常住户口 5 年以上;3、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

3、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除外;4、家庭年收入低于72596 元(不包括 72596 元);5、未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包括集资建房、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二、调查统计范围(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负责调查统计本单位(包括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符合购房条件干部职工家庭住房情况。(二)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灵源街道办事处及陈埭、池店、紫帽、西滨镇政府还需调查统计本辖区内的社区3(村、居)(附件 1:晋建综2007441 号)符合购房条件城镇居民户口家庭的住房和年收入等情况。(三)市直各单位派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

4、所、站、办等由市直各单位负责调查统计。(四)各中小学校(职校)由市教育局负责调查统计;各卫生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负责调查统计。三、调查统计内容及口径调查对象按照晋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调查表(附件 2)、 晋江市中心市区规划控制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调查表(附件4)提供的内容如实填写,其中:(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调查表由个人填写(夫妻双方只需一方填报),由单位核实后报单位主管部门,填报单位主管部门核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晋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调查汇总表(附件 3)内容统计汇总。注:干部职工家庭已购

5、买单位房改房、集资建房、安居房、解困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尚未参加房改或尚未办理有关产权登记证书的,同样要如实填报统计。(二)中心市区规划控制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调查表由个人填写(每户家庭只需填写一份),由社区(村、居)委员会核实后报所在镇(街道),镇(街道)核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晋江市中心市区规划控制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调查汇总表(附件5)内容统计汇总,统计汇总口径:41、调查汇总表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分别汇总,一个社区(村、居)汇总在一份表格中。2、统计对象为户籍在本社区内常住居民家庭,寄户家庭不属统计对象。3、中心市区规划控制区常住户口 5 年的计

6、算标准暂时按 2002 年 10 月 1 日(包括 10 月 1 日)为界限。四、四、工作要求(一)符合条件购房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强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文2006263 号)规定和本次调查统计的内容,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准确完成调查统计各项工作。(二)各调查对象要按调查表实事求是填写各项内容,并签字确认。填报单位(社区、村、居)核实后,由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主管部门(镇、街道)。主管部门(镇、街道)核查后,汇总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统计人员和主管部门(镇、街道)负

7、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按时报送。(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把符合条件购房对象的调查表、汇总表统一用 EXCEL 格式 A4 纸张打印汇总。在 11 月 15 日前把符合条件购房对象的调查表、汇总表书面资料和 EXCEL 电子拷贝资料送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表、汇总表可从市规划建5设与房产管理局网站( 联系电话(传真):85622181 e-mail:danielyanOO 附件:1.晋建综2007441 号文2.晋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调查汇总表3.晋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调查表4.晋江市中心市区规划控制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调查汇总表5.晋江市中心市区规划控制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调查表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市委杨书记,市政府李市长、林副市长,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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