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40566335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综合合测评实测评实施施办办法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协调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使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等文件的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必须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业为主、全面发展,采用组织考评的方式进行。第三条第三条 各班(团)原则上按照本办法进行测评,

2、如本班(团)需要制订部分测评依据和评分细则,其评定标准应在班级大会上公布,并报团总支备案后实行,接受学生监督。第四条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二章第二章 综综合合测评测评的基本内容、的基本内容、计计算方法算方法第五条第五条 综合测评的基本内容计算公式测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成绩、智育成绩、体育四项内容。其中,智育成绩占65,品德行为占 25%,体育成绩(体育课成绩与早操、课外活动成绩)占 10%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百分制)由三项成绩组成,计算公式如下:综综合合测评测评成成绩绩智育成智育成绩绩65品德行品德行为为成成绩绩25体育成体育成绩绩10第六条第六条 智育成绩的计算

3、方法智育成智育成绩绩= 除体育成除体育成绩绩外各外各门课门课程的平均成程的平均成绩绩1.智育成绩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2.为便于智育成绩的计算,各门考试成绩均应为百分制的成绩,若为非百分制,则按照以下规则换算:优=90 分、良=80 分、中=70 分、及格=60 分、不及格2=40 分。3.不及格课程按原始成绩录入;考试作弊、违纪者,成绩记为 0 分。4.如有其他情况,各班(团)可酌情参照上述同类情况计算。第七条第七条 品德行为成绩的计算方法品德行为成绩由品德评估分成绩和日常表现成绩(品德加分和品德减分)构成,计算法方如下:品德行品德行为为成成绩绩= 品德品德评评估分成估分成绩绩+日常表

4、日常表现现成成绩绩(品德加分和品德减分)(品德加分和品德减分)品德行为成绩包括思想品德、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协作意识等内容,共 60 分;日常表现包括学生一学期中参与的各种活动、优秀宿舍及上课出勤等情况,最高不超过 40 分。第八条第八条 获奖加分、违纪减分的计算方法获奖加分包括荣誉、社会工作、学术科研、文艺、体育五种类别加分;违纪减分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均要减分,此项累加。(一)品行加分1、学生会干部加分说明: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学生会主席 6-10 分(优秀 10 分,良好 8 分,合格 6 分)、副主席 4-8 分(优秀 8 分,良好 6 分,合格 4 分)、

5、部长和副部长 2-6 分(优秀 6 分,良好 4 分,合格 2 分)、干事 2-4 分(优秀 4 分,良好 3 分,合格 2 分)。2、班干部加分班干部加分由助理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评议给予加分。班长 2-6 分(优秀 6 分,良好 4 分,合格 2 分)、团支书 2-6 分(优秀 6 分,良好 4 分,合格 2 分)、其他班干部 2-4 分(优秀 4 分,良好 3 分,合格 2 分)。3、各学生组织及社团组织加分按团委(团总支)所发加分条并根据班级统一标准进行审核后酌情进行加分。4、见义勇为等受到公开表扬的加 10 分,拾金不昧的给予相应加分。35、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荣誉

6、和奖项的分别加 10 分、8 分、4分、2 分、1 分。 (市级以下一等奖取最高分,二等奖减半,三等奖再减半。 )6、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活动的分别加 4 分、3 分、2 分、1 分、0、5 分。7、公寓评比优秀宿舍及先进个人分别加 2 分,优秀宿舍的舍长 3 分。8、其他情况,团总支负责解释。注:1、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学院社团干部不得重复加分,取最高分。2、学生会、学院社团、班级内部活动不加分,但在其承办的比赛活动中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参加的比赛可加分。(三)品行减分1、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每次扣 3 分,院部通报批评每次扣 2 分。2、受到纪律处分者:警告,扣 5 分;严重警告,

7、扣 10 分;记过处分,扣 20 分;留校察看,扣 40 分;党团纪处分参照扣分,如同时受党、团和行政纪律处分,减分以最高减分项计,不累计。3、受到治安处罚者,视情节扣 2040 分。4、需必须参加大型活动如讲座、报告等活动的未请假擅自不参加者扣 1 分。5、旷课扣 2 分;迟到按旷课 1 学时扣 1 分。6、运动会为教学一重要环节为 16 学时,未请假擅自不参加运动会者按旷课处理。7、宿舍内务检查中通报不合格宿舍每人扣 2 分;个人通报者扣 2 分;晚归扣3 分;夜不归宿扣 5 分;大功率用电属违法行为,视情节扣 2040 分;校外租房,视情节扣 2040 分。8、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院部通

8、报批评,受到纪律处分者,大功率用电者或集体,夜不归宿者一票否决,本学期取消一切评奖树优,资助减免等奖励。注:“品德评估分”满分为 60 分;“品行加分”最高不超过 40 分。凡在此处扣分者即受通报或处分者不能参与奖学金评定。4第九条第九条 品德行为成绩的计算方法体育成绩由体育课成绩与早操、课外活动成绩)占 10%,计算法方如下:体育成体育成绩绩= 体育体育课课成成绩绩60+早操、早操、课课外活外活动动成成绩绩40综综合合测评测评成成绩绩智育成智育成绩绩( (除体育成除体育成绩绩外各外各门课门课程的平均成程的平均成绩绩) )65品德行品德行为为成成绩绩(品德(品德评评估分成估分成绩绩+日常表日常

9、表现现成成绩绩) )25体育成体育成绩绩(体育(体育课课成成绩绩60+早操、早操、课课外活外活动动成成绩绩40)10第三章第三章 实实施施办办法法第九条第九条 实施办法1.综合测评工作由团总支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班(团)要成立由班(团)班长、团支部书记及学生代表(3-5 人)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测评工作的具体实施。2.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每学期安排布置一次。每次测评前,班主任老师要在班中进行动员,讲解测评意义、测评方法等,让每一位学生端正测评态度,正确评价自己、评价别人,使测评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学生实际情况。3.为了保证综合测评的公平、客观、公正,各班级要重视原始材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学

10、生平时表现的考核、管理制度,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委等分工收集、记录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作为测评依据。4.测评结果作为各类奖学金评定、评选优秀毕业生等评优及奖励的主要依据。对于在综合测评工作中出现的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并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第四章第四章 测评测评程序与程序与测评时间测评时间第十条第十条 综合测评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测评程序1.班级鉴定与评分: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根据所收集资料,对照学生测评,并结合学生平时表现档案记录,实事求是地对每个同学进行审核,审核后依测评细则进行评分,认真填写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考核登记表。52.审核公示:班(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根据测评细则和实际情况对各班的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后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方可作为各种奖学金评定的依据。第五章第五章 附附则则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各班(团)要维护测评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测评结果任何人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复议的,经班(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同意,可由班主任主持召开测评小组会进行复议。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测评材料原则上采用统一格式,所需各种表格到团总支下载。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10 年开始实施。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团总支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