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工务机械段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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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西宁工务机械段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征求意见见稿)稿)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段安全信息管理水平,规范安全信息收集、反馈、提报、分析、利用、处理和销号程序,全面掌控现场各类安全信息;防止安全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确保事故信息不丢失、故障信息不遗漏、安全信息不失真,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 青藏铁路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安全信息,系指在全段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行车事故、人身事故、管理问题、设备故障、 “三

2、项设备”管理使用、职工违章违纪、好人好事、防止事故等信息。第四条 本办法是段检查和整改安全管理中各类隐患、落实上级部门批转信息、预防和控制重大安全隐患发生,最2终导向安全的基础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段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车间科室,有关人员和车间科室必须遵照执行。第五条 有关人员和车间科室通过对安全生产中各类信息的收集、反馈、分析、利用及考核,实现对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预防性控制作用,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序可控。第六条 安全信息管理的原则1.真实性原则:凡反馈的安全信息,必须做到件件真实,具有可追踪性,杜绝虚假信息、失效信息,保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2.准确性原则:

3、各类安全信息的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要做到全面、客观、准确。3.时效性原则:安全信息的反馈要及时、快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提报,不得拖延,影响信息畅通。4.奖罚并举原则:要将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作为对车间、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按段综合管理考评办法严格进行考核。第二章第二章 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及安全信息网络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及安全信息网络第七条 安全信息管理机构3段成立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段主管安全副段长任组长,安质科科长任副组长,其他各科室、车间负责人为组员。段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信息管理站,管理站办公室设在安质科,全面负责安全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考核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信息采集、反馈、分析、处理、应用、考核、奖惩的工作程序和各项制度。段安全信息管理人员由安质科内管理人员担任,信息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安质科长及时将变动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上报公司安全信息管理中心。第八条 各科室、车间、工区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台账,及时传送、反馈、处理相关信息和规定的分析、总结材料。第九条 段建立以安质科、各职能车间科室为信息源的安全信息网络;各车间应建立本车间内以班组为基本信息源,本车间外以其他车间相互交换并需确认的信息,为补充信息源的安全信息网络;各车队应建立以车队为基础信息源,外部以其他车队相互交换并需确认的信息,为补充信息源的安全信息网络

5、。第十条 段安全信息传递网络实行段、车间、车队三级网络传递模式,实现安全信息由低向高的逐级传递。当发生由公司上级部门检查发现并批转的横向信息时,安全信息实4行由高至低的传递程序。第十一条 综合办负责网络通道建设与维护工作,确保网络畅通。综合办与安质科密切配合,建立起公司与段、段与车间的三级网络信息通道,以保证安全信息的快速、准确、高质量传送。第三章第三章 各级安全信息管理部门职责各级安全信息管理部门职责第十二条 段安全信息管理站职责.负责对段安全信息的收集、登记、统计和综合分析、调查处理;.向段领导反馈安全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向公司安全信息管理中心、工务部反馈信息处理结果及月安全分析报告;.对上

6、级批转的各类安全信息认真核实,严肃处理,及时反馈,并充分利用信息解决安全管理问题;.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信息网络。第十三条 各科室、车间安全信息管理职责.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信息的收集、登记、反馈、统计和综合分析、跟踪处理;.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各类安全信息进行跟踪检查,通报情况、督促落实,并对管辖范围内在安全信息考核中失格的行为进行剖析和督促整改;5.按时限要求向段领导和安全信息管理中心准确反馈信息。凡是影响行车安全的信息,都要做到一事一清,一事一反馈;4.负责建立和完善管辖范围内安全信息网络。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信息的来源、等级和分类安全信息的来源、等级和分类第十四条 安全信息的来源及传递渠道

7、各级安全信息管理部门要把现场作业、结合部、班组自控、干部日常检查、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信息以及各种设备硬件反映的信息、外单位传递的信息等作为安全信息的主要来源。段安全信息来源于作业现场发生的信息,上级反馈的信息。第十五条 安全信息的管理应纳入到各车间、科室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分析会议议程中,并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分析会应对段、车间、科室的安全信息进行认真分析,查找管理上的不足,确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做好会议记录。第十六条 安全信息等级.级信息行车事故信息。.级信息事故苗子信息。6.级信息重要设备故障信息。.A 级信息警戒信息:指各类严重危及行车安全、人身

8、安全的违章违纪、设备故障、人员素质、安全管理等信息。.B 级信息重要信息:违反公司安全专项控制管理制度以及严重的干部作风、设备质量信息。.C 级信息一般信息:一般的违章违纪、人员素质、干部作风、设备质量信息。第十七条 安全信息分类.安全管理信息:主要是干部安全管理失职等行为产生的信息。.职工“两违”信息:主要是职工违章违纪方面的信息。3.设备质量信息:主要是各种行车设备、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信息。4.管理信息,主要是规章制度方面存在不足,影响安全生产的信息。5.其它有关行车、人身安全方面的情况反馈。第五章第五章 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利用及跟踪处理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利用及跟踪处理第十八条 综合分析

9、1.段于每月 25 日前,将月度安全分析报告报公司安全监察室,每半年提报一次安全信息工作总结。72.将安全信息纳入日交班、大交班、月安全分析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专题分析。对信息的分布情况、发生的时间段、人员状况、信息数量、质量情况、倾向性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等进行专题分析。凡涉及施工安全、人身安全、倾向性问题及结合部管理的重要信息要进行专题分析,并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在干部身上查找责任。3.段安全信息管理站按月、季、半年、年对所有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外,每季、半年、年还要对重要设备故障及严重事故苗子、事故信息进行典型、专题分析。4.各科室、车间要对各种安全监测设备提供的信息、生产过程中的作业信

10、息、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形成可利用的信息。第十九条 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段领导汇报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及反馈情况,按规定正确及时提报相关信息。对报送的安全信息,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信息的管理原则进行认真的梳理,确认无误后进行提报。第二十条 安全信息的提报安全信息的提报部门为各车间、科室,提报的安全信息要做到要素齐全,不得缺项。安全信息的基本要素为:信息等级、分类,信息标题、发生时间、地点、问题概况等;整改措施的基本要素为:所发生问题违反的具体规章制度条款、段对8该问题的处理意见、防范措施、责任人(单位)等。各项内容要求叙述准确、语言简练。原则上当日检查发现的信息当日

11、提报,最迟不能超过24 小时。情况特殊需延迟提报时,在征得段主管领导同意后,按要求的时间上报。.行车事故、职工伤亡事故及路外伤亡事故,要严格按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A、B 级信息应在信息发生的 8 小时内上报。.C 级信息由车间当即处理后,上报段安质科,由段安质科按规定的渠道上报。.发生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信息时,相应在 12 小时内将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原因分析、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信息管理中心。第二十一条 安全信息通报要求(安全活动信息上报根据安全活动具体要求执行)。1.各级干部(不包括车间干部)检查信息反馈:各级干部按照西宁工务机械段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要求次数(天数)进行检查,每

12、次检查完后段领导直接反馈到安质科,各科室人员反馈到科室负责人,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安全信息报安质科(通报格式见附件 1)。可书面上报或将信息传至 FTP:安质科安全信息文件夹。安质科每月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上网公布。92.安质科将各车间、职能科室上报的安全信息汇总、整理,对全段的安全关键点进行分析统计。作为安全分析和对车间考评、考核的基础依据。对存在需上报公司解决的影响安全的问题,由各对口科室按规定上报公司申请解决。第二十二条 安全信息的利用、处理.充分利用安全信息的预测功能、评价功能、导向功能,把信息作为安全决策的重要依据,运用信息正确指导运输安全工作。.把安全信息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坚持做到

13、对安全信息反映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不弄清责任不放过,不分析管理原因不放过,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针对安全信息中反映出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采取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强化控制等多种相应措施,及时消除安全上的隐患。.对批转信息按要求时限及时进行处理、填报整改措施;对自查自纠的信息,在处置完毕后,及时填报整改措施。第二十三条 安全信息的销号.车间、科室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信息,在确认整改得到落实后,由车间、科室将整改情况报安质科,就地进行销号。10.段上报到公司的自查自纠信息、上级批转的信息,在确认整改得到落实后,站段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相关业务部(室),由业务部(室)信息管理人员进行销号。第二十四条

14、 段安全信息管理站负责对安全信息进行梳理、转递和反馈,对其中的重要信息的处理进行追踪检查,督促有关车间、科室予以落实。第二十五条 段安全信息管理站每月至少对所反映的较为严重的安全信息抽查或跟踪检查四次,季末对本季度信息进行检查统计。第二十六条 段安全信息管理站每月对全段安全信息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并将各车间、科室的信息提报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第六章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七条 检查由段安委会对上报安全信息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第二十八条 考核1.各车间、科室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安全信息,扣责任车间、科室 1 分。干部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安全信息的按西宁工务机械段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考核。 112.各车间、职能科室对上报的安全信息汇总、整理及安全关键点分析统计不准确,扣责任车间、科室 1 分。3.对上级安全通报、监察书、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上指出的影响安全突出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件扣 10 分。4. 因信息核实不认真被段通报批评的,每件扣 2 分。5.信息传递不及时的,按照信息性质同等考核。6.信息造假被查实的,每次扣责任车间、部门 10 分。7.对上级、段要求整改的信息推脱、包庇的车间、部门,每次扣 10 分。8. 对安全信息不及时处理的,每件扣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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