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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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一、总则一、总则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仅适用于校内专升本、高职、高专教育。成人教育班、进修培训、校外班的教学工作量不在此计算范围。体育运动与训练按有关规定执行,未计入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计算按年度计算,分学期由教职工本人填报“教师教学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 ,各系教学秘书负责计算工作量,系领导负责审核,经教务处核准后,报人事处。教学工作量 M(标准学时)为各项有关教学工作量的累计,M 的计算公式如下:M HM1+ (M2+ M3 +M4 + M5 + M6+ M7 + M8)式中: M1 至 M8 为各

2、项教学工作量,H 为教学质量系数。二、主讲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二、主讲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M1主讲:包括备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考查、评卷等工作。主讲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 M1R1 R2 G式中: R1课程类别系数,R2为授课班级人数系数,G 为教学计划中的上课学时 数。1、R1为课程类别系数:序号课 程 类 别系数 R1 1专业课1.3 2专业基础课、高数、工程数学1.1 3其它课程1.0 4重复课程(在原课程系数的基础上相乘的系数)0.85新开课、开新课、双语教学、本科课程(在原有课程 类别系数 R1增加的系数)0.2注:重复课程指在一个学期内学生层次、教学大纲、教学要求相同但多次

3、上的课 程; 新开课指学校内首次开出的课程,开新课指教师个人未上过的同类型的课程,双语教 学指使用英语原版教材授课(不含公共外语课、专业外语课) 。 2、R2 为授课班级人数系数:序 号课程性质标准班R2每增加人数R221一般课程4510.01 2公共选修课、人文素质课901.010.01注:以上两项均按照标准班计算,超过标准班人数者,R2最高不超过 1.5。 由 于招生、编班等客观原因造成班级人数不足的按标准班计算,否则按照相应系数增 减; 三、实验教学工作量三、实验教学工作量 M2实验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准备实验、指导实验、辅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实验课考核等工作。由教学计划规定的

4、实验教学时数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核定的实验分组标准,进行实验教学工作量 M2的核算。实验教学工作量 M2(标准学时): M2 R3 n G 式中,R3为实验课系数(R3=0.5), G 为教学计划中的实验课学时数,n 为组(批)数每个标准班分为两个组。四、专任辅导教师教学工作量四、专任辅导教师教学工作量 M3专任辅导:为了培养青年教师,对于一般教师岗位的新上岗的人员,经过教务处批准安排的专任辅导教师协助主讲教师进行课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监考、阅卷等工作,可以取得适量工作量。专任辅导教师教学工作量 M3(标准学时):M3R4 R2 G式中: R2辅导班级人数系数(取值与授课班级人数系数相同)

5、,G 为教学计划中的上课学时数,R4辅导系数(辅导教师随堂听课 R4=0.4;不随堂听课 R4=0.2) 。五、实践性教学工作量五、实践性教学工作量 M4M4 =M41 +M42 +M43 +M44 +M45 +M46 +M47 +M48 +M49M4i = m k n G(i=1,3)上式中:M4i为实践性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 ,G 为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周数,m 和 k 为调节系数,n 为学生人数。(1)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M41,包括准备资料、选题、指导、评阅和答 辩等环节的工作量。指导毕业设计 m =1.0;指导毕业论文 m =0.9。指导 8 名以下(含 8 名)不同题目 k=

6、1,相同题目 k=0.8;指导 8 名以上学生,其增加人数的工作量:不同题 目 k=0.8,相同题目 k=0.6。原则上每名教师指导 8-10 人的毕业设计,但一个教师指导 的人数不能超过 15 人。超过 15 人的超过部分不再计算工作量。3(2)指导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量 M42,包含设计资料准备、讲授设计内容 与要求、辅导、答辩、评阅等工作量。指导课程设计 m =0.8;指导学年论文 m =0.7。 一名教师指导 15 人及其以下,k=0.8;一名教师指导 16-30 人,超出 15 人部分k=0.6;一名教师指导 31-45 人, 第 15 人至第 30 人部分 k=0.6,超出 3

7、0 人部分k=0.4,一个教师指导的人数超过一个标准班人数(45 人)的超过部分不再计算工作量。(3)指导实习工作量 M43 ,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认识实习、写生实习、 电子实习、毕业实习等工作量,其调节系数 k、m 见下表:调节系数 k调节系数 m类 型指 导带 队室 内野 外学生人数 nA 类10611.21B 类8511.21C 类10511.21说明:1、A 类指教学实习、生产实习,B 类指认识实习、写生实习,C 类指电子实习、毕业 实习。2、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按每 3 位教师带 1 个标准班(45 人)计算,电子实习、生产实习按 每 2 位教师带 1 个标准班计算,认识实习、写

8、生实习按每位教师带 1 个标准班计算。每人的工作量 分别上述方法计算,未按标准数安排教师者,工作量总量按指导教师人数均摊。3、金工实习由实 习接纳单位负责指导和管理。(4)经过教务处批准,为进行素质教育有计划开展的各种创新、工程实践、社会 实践等活动的教学工作量 M44=实际参加人数核定的天数0.2。(5)对于参加全国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省级英语竞赛等专业性竞赛,在竞 赛期间指导教师工作量 M45=指导人数(超过 4 人按 4 人计算)竞赛天数2.5,每位 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个参赛队,指导第二个队的工作量减半。(6)联系校外实习工作量 M46=实习班级个数(标准班)5。(7)毕业设计

9、(论文)评审工作量 M47=评审份数0.5。(8)毕业答辩工作量 M48=参加答辩天数5。(9)校内监考(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不计)工作量 M49=监考次数1。六、指导青年教师、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系六、指导青年教师、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系 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工作量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工作量 M5计算方法: M5 G4档次 ABCDE G+30+20+100-5 注:该项由各系根据每位教师的实际表现来打分,其中 A 级不得超过教师数的 10%,B 级不得超过教师数的 10%;C 级不得超过教师数的 30%; 七、兼职教师教学

10、工作量七、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 M6 (M6= M61 +M6 2 )兼任下列岗位的教师,兼职工作量按照下列取值: (1)每学年教研室主任: M6 1= 50 (2)每学年教研室副主任: M6 1= 30 (3)每学年专业辅导员: M6 2= 20八、学术报告与讲座等工作量八、学术报告与讲座等工作量 M7教师经过教务部门安排开展的全校性的课程讲座或面向学生的科技讲座、科技报 告等,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M7 = 2 G G 为实际讲座学时,由教务处负责核准。九、教学科研人员参加实验室建设工作量九、教学科研人员参加实验室建设工作量 M8实验室建设包括实验室规划、设备选型、论证、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11、。M8 = G N N 为项目数,G 按照下表取值:项目总值 H(万元)H1050H10100H50H100 G(教学学时)10152030 注:多人合作者,按“教学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核算方法”中若干说明的第 6 条分 配。十、教学质量十、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系数 H 的取值如下表:质量等级ABCDE 系数1.21.110.90.6 注:根据桂林航专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确定教师教学质量等级;新调入人 员按 C 级确定。十一、其他十一、其他 1、教师参加教改等教学研究方面的内容,统一纳入科科研工作量计算。 2、教师获得的有关教学成果方面的奖项不计入。 3、本办法试行期间,以往有关专升本、高职、高专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津贴计算 办法同时废止。十二、十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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