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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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绩溪县绩溪县 20122012 年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器材采购招标教学器材采购招标采购编号:采购编号:JZC201301JZC201301采采 购购 单单 位:位: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二二 O 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目目 录录2第一章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第二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第三章招标需求招标需求 第四章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第五章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第六章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

2、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 2012 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所需的一批教学器材、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采采购项购项目名称目名称:绩溪县 2012 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器材采购招标。2.采采购编购编号:号:JZC201301。3.采采购组织类购组织类型:型:集中采购。4.采采购购方式:方式:公开招标。5. 采采购购内容及内容及预预算:算:此次采购共分四个包:第一包实验室成套教学设备,采购预算人民币 40 万元;第二包实验室药品、仪器设备,采购预算人民币 32 万元;第三包音、体、美、卫器材设

3、备,采购预算人民币 45万元;第四包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预算人民币 25 万元。投标人可投标其中一个包,也可以投标多个包。6.合格投合格投标标人的人的资资格要求格要求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教学器材、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资格;6.3 第一包的投标人须取得实验室主体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6.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招招标标文件的文件的发发售售:7.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7.2 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7.3 招标文件售

4、价: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48.投投标标保保证证金金:8.1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第二包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 ),第三包人民币 肆仟伍佰元整(¥4500.00),第四包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转)至指定银行账户,不接收现金;8.2 保证金应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 8 时 30 分前到达指定账户。9.投投标标截止截止时间时间和地点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 9 时 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2),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收。10.

5、开开标时间标时间及地点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 9 时整在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2)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11.联联系方式:系方式:采购人:绩溪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葛有钦 联系电话:0563-8166863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地点:绩溪县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大楼隔壁)联系人:程克云 汪立晨 联系电话:0563-8173106绩绩溪溪县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2013 年 2 月 21 日5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项目名称及目名称及编编号:号:绩溪县 2012

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器材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ZC201301。2采采购购人:人:绩溪县教育体育局集中采集中采购购机构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3投投标标人人资资格条件: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教学器材、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资格;3.第一包的投标人须取得实验室主体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采购预算:第一包实验室成套教学设备一批,采购预算肆拾万元(¥400000.00);第二包实验室药品、仪器设备一批,采购预算叁拾贰万元(¥320000.00);第三

7、包音、体、美、卫器材设备一批,采购预算肆拾伍万元(¥450000.00);第四包多媒体教学设备一批,采购预算贰拾伍万元(¥250000.00)。5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每个包2000元。6投投标标保保证证金: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肆仟元整(¥4000.00),第二包叁仟伍佰元整(¥3500.00),第三包肆仟伍佰元整(¥4500.00),第四包贰仟伍佰元整(¥2500.00);2.投标保证金应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 8 时 30 分前到达到达集中采购机构指定

8、账户;3.保证金指定账户及账号:(1)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6(2)保证金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3)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JZC201301 号招标采购第 包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5.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现场现场踏勘:踏勘: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

9、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人使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8答疑与澄清:答疑与澄清:招标文件收受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2013 年 3 月 1 日 17 时前(以到达为准)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符合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绩溪县招标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供原件;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招标采购单位在质疑截止之日

10、起 3 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回复的内容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发布,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也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答疑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9招招标标文件的文件的补补充、修改、澄清:充、修改、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在“绩溪县招投标网”公布补充、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投投标标文件文件组组成:成:每个包的投标文件均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组成。11投投标标有效期: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12投投标标截止截止时间时间: :2013 年

11、 3 月 15 日 9 时 00 分;投投标标文件文件递递交地点: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2)。13开开标时间标时间: :2013 年 3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开开标标地点: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2)。14样样品的提交品的提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种实物样品,实物样品的品牌、型号、规格等应与投标承诺一致。样品应在醒目处标注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标签、加盖投标人公章。各包提供的样品详见投标人须知。715原件携原件携带带要求:要求:1.投标人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1.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均为

12、原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投标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均为原件;1.3 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现场提交,没有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审查,如投标文件中已提 供且有效的视同已在现场提交。以下情形下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将被视为与提供 原件相同的效力:(1)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应当提供证件的主要信息);(2)证件原件办理年审、换证或遗失等情形的,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证件的主要信息。2.第四包的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

13、件规定的下列评标相关材料的原件:2.1 投标人 2010 年至今已完成的(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单份成交金额在 25 万元以上(含)的同类项目(指多媒体设备、电脑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销售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2.2投标人没有在开标会上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的,在评审时作为相关评分因素不得分处理。3.上述第1、第2条所指的材料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与身份证件核对后,身份证件退还投标人代表,其余材料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审查后退还给投标人。16评标办评标办法:法:第一包、第二包及第三包为最低评标价法,第四包综合评分法。17采采购购信息公告(公示)媒体信息公告

14、(公示)媒体: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预中标公示等)公告的媒体有:宣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61.135.231.198/anhui/xuancheng/)、宣城市招投标网()、绩溪县招投标网()等网站。18中中标标通知通知书书: :预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共同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集中采购机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19签订签订合同合同时间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820付款方式:付款方式: 该包全部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的70%

15、;如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余款在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周内付清。21履履约约保保证证金的收取及退金的收取及退还还: (1)履约保证金金额:第一包肆仟元整(¥4000.00),第二包叁仟伍佰元整(¥3500.00),第三包肆仟伍佰元整(¥4500.00),第四包贰仟伍佰元整(¥2500.00);(2)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于签订合同前缴至集中采购机构指定账户;(3)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中标货物并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如有余额,无息退还。 (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需提供验收单,验收单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下载。 )22项项目完工目完工时间时间及地点:及地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并经

16、验收合格;地点: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91 . 总总 则则1.1 适用范适用范围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 定定义义1.2.1“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次招标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1.2.2“采购人”是指采购单位绩溪县教育体育局。1.2.3“供应商”是指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1.2.4“投标人”是指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集中采购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5“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1.2.6“货物”是指中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器材、设备、备品备件、材料、工具、手册及其它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所有材料(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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