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风险提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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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风险提示 小产权房升温,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6 月 18 日,建设部发出了关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风险提示,其中关于“小产权”和“乡产权”的内容如下:“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 ”小产权房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环节。 开发环节。 面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一方面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且明显偏高,给国家和市场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城市化、城镇化不断地推进,市场存在巨大的城镇住房需求(包括潜在的) 。由此,乡镇政府在集体土地上开发住宅有强大的市场动力。但同时,根据现有的土地

2、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上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并且,集体土地上建造住房的,只能提供给有当地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小产权住房开发,其合法性是存疑的。这样的小产权项目对那些乡镇开发商来说,随时会因为政策口径原因而被勒令停建、缓建或被拆除,或者建成后无法进行产权初始化或流通等,存在较大的项目风险。 预售环节。 因为小产权项目的合法性存在问题,这些房屋在被带“病”预售后,一旦因项目被停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购房者将不得不陷入退房纠纷,而一旦预售款被挪用或被不良开发商卷走,退赔就更是遥遥无期了。 权属登记环节。 购买住房,能够合法取得产权证明是关键。如果所购买的房屋无法取得产权

3、证明,将导致无法处置该房屋。正如建设部的提示,购买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符合国家的法律与政策规定的,将难以取得产权证明。一些当地的乡镇政府或村委的承诺内容,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不能受法律保护。 质量环节。 受市场秩序、政府监管能力和开发商资质和实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有些乡镇开发商开发的房屋,房屋质量和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常常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一旦出现墙面开裂、房屋漏渗水甚至主体结构问题,轻者影响居住,严重的可能会危害人身安全。 另外,购买位于农民宅基地上的单间或单幢的农村房屋,如果不符合有关规定导致不能合法过户的,一旦遇到乡镇规划变更,购买者的合同权益常常难以得到法律保障。 律师提醒: 如果在

4、建设部风险提示之前,已经购买了这样的小产权房或者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正在购买这样房屋的,或者正在开发这样一个集体建设用地上的住宅项目,该如何处理? 第一,对于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 第二,如果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 第三,如果是在建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之后,则应当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照商品住房

5、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 第四,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 ,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实践中也是存在分歧和争议的。参考资料:房地产时报 许海波小产权房在法律上的地位 “小产权房”以其低廉的价格迅速在全国各大城市蔓延开来,并已在房屋市场上占据了不小的份额,它的合法性及其所引发的一系列的问题也接踵而至。前不久北京市建委发出“关于购房有关问题的风险提示” ,提醒购房者不要购买无产权的或房屋权属有争议纠纷的房屋,并称“针对当前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影响交易安全,损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市建委郑重提示广大消

6、费者,不要购买无产权的或房屋权属有争议纠纷的房屋,如宣传为使用权 、 乡产权 、 小产权的房屋都不要购买,此类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 。这再次引起了大家对“小产权房”的关注及对其法律地位的争论。 到底小产权房是否合法、是否能够购买或转让,首先就要明确什么是“小产权”?其实“小产权”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因此,对“小产权”的涵义并没有一个规范的解释。目前,对“小产权”的 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 ,购房人的产权叫“

7、小产权” ,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讲,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 ,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 ,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 ,又被称为“乡产权” 。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

8、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这正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主要话题。 乡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如何,其究竟是否合法、能否购买或转让?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乡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其只是因销售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才让人误认为是非法建筑。既然是合法的,那么乡产权房是否可以购买和转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

9、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也一律不批准。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因此,作为农村集体以外的公民购买乡产权房的行为是不能为法律认可的,其行为是无效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是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使用权,而土地的所有权仍归村集体享有,因此,就村民个人而言其是不能处分该土地的。另一方面是因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本

10、集体成员在集体内享有的一种社员权,而其作为社员其是不能将该项权利转让于他人的。而作为一种社员权是不能由集体成员以外的第三人享有的。而由乡镇政府所颁发的产权证书是无效的,并不能证明房屋产权。因为乡镇政府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房屋产权颁证机关,其是不具有颁证资格的,所以其行为是无效的。同时,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产权是以登记为原则的,未经登记的其产权是不能得到法律认可的。而乡产权房在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所办理的转让手续同样是不能得到法律承认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 那城镇居民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乡产权房会有什么风险? 第一,

11、法律风险,前面已经详细论述了由于乡产权房的特殊法律属性,使得乡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乡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同时,由于购买乡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但是根据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乡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

12、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由于乡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其救济途径就非常有限。 第二,政策风险,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另外,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

13、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第三,目前,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同样存在缺位。而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开发过程中其大量的开发资金没有政府和银行进行监管,主要依靠开发商自律进行开发建设,一旦开发单位的资金或其它环节出现问题,极有可能变成烂尾工程。如果是将购房资金预交给没有任何资质和监管的开发单位,对购房者而言,资金的安全,开发商资金是否按时到位,是否能够按质按时的交付房屋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而且,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易出现问题。 第四,由于所购乡产权房得不到

14、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 乡产权房屋有可能变成大产权房吗? 有不少人认为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公民的财产权利全面被肯定,乡产权房也会被法律所认可,最终可以转化为合法的产权房。那乡产权房屋究竟能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房吗?从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乡产权房屋转化为产权房还缺乏法律依据。而从我国对土地的管理理念与土地管理的价值取向来分析,短期内我国还不会放开集体土地的流转。因此,乡产权房屋向产权房的转化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同时,即便今后乡产权房屋可以转化为产权房,从现有的土地制度来看,购房人还会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此一来购房人购买乡产权房屋的费用也就与购买商品房相差无几。 因此,我们建议最好不要购买乡产权房,已经购买了也应尽早退房。如果你认为自己能够承担文中所述的风险,或确实需要购买乡产权房屋,我们建议你最好能购买现房,并注意考察项目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及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从而尽量降低购房风险。如果你既无法或不愿承担前述风险,又想购买乡产权房屋,就目前而言你只有将户口转到乡产权房屋所在的村集体。 以上内容均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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