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条款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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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条款的比较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条款的比较保密协议保密协议1定义定义这里的保密协议指企业与员工为保守商业秘密而签订的协议。2保密的核心保密的核心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构成要件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构成要件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二是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三是权利人对该信息采

2、取了保密措施。3企业员工承担保密义务的前提企业员工承担保密义务的前提1)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条款;2)该条款不仅应当规定员工的保密义务,同时还应规定企业对员工承担保密义务时应当给予的补偿。4企业员工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企业员工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 1 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

3、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我国刑法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竞业禁止竞业禁止1定义定义竞业禁止又名竞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

4、动。竞业禁止可做为合同条款或者单独的协议存在。2竞业禁止的主要目的竞业禁止的主要目的竞业禁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会随着职员的流动流向竞争性的企业,保持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3竞业禁止条款的生效条件竞业禁止条款的生效条件1)双方书面约定在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不超过 3 年)员工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2)用人单位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4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 l 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

5、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 30 条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以上法律只是非常原则地对竞业限制的问题作出了规定,劳动部和国家科委等部门有关文件中

6、对竞业限制的问题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劳动部在关于企业员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不超过 3 年),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国家建材局科技司关于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承担项目(专题)的主要研究人员,在攻关研究过程中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离或调离的人员,在离开原单位 1 年内不得从事与攻关内容相关的技术工作。 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

7、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单位可与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约定竞业限制。凡有这种约定的,单位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单位未执行国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受到显失公平待遇以及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不支付或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终止。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3 年。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条款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条款/协议的比较协议的比较比较比较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条款竞业禁止条款/协议协议立法目的保守商业秘密,维护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与保密协议目的相同,但强调竞争性企业之间的商业秘密的保护保护方式不允许泄密任期内不得兼职或离职后不得从业于竞争性企业生效条件是商业秘密、有保密约定除企业高管、合伙人的竞业禁止法定义务外,需书面约定,且必须有补偿保护期限视商业秘密情况而定不超过三年补偿应当给补偿,未做金额限制必须有补偿,但未做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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