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供销社机关绩效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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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州供销社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已经州供销社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巴州供销社2011 年 3 月 21 日巴州供销社机关绩效考评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州供销社(以下简称州社)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州行政机关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09128号)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州社机关绩效考评坚持一致性与客观性、公开性与公平性、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绩效考评由州社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对科室每半年、对工作人员每季度考评一次,全年进行总体考评。州社机关效能建设督查组对各科室绩效考评工作进

2、行督查。绩效考评结果主要用于评先选优、职务调整和改进工作。第二章 绩效考评内容及标准第五条 绩效考评包括以下内容:(一) 科室考评内容: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干部责任分工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等各项制度分解、落实情况;参与机关各项创建活动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二)工作人员考评内容:主要从徳、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第六条 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一)科室绩效考评等级优秀:工作认真负责,有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能解决工作难题;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工

3、作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法,业务工作有创新。(95 分以上)良好:工作积极主动,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85 分94分)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75 分84 分)较差:工作责任心差,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影响了单位的整体工作。(74 分以下)(二)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等级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乐于帮助他人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法;廉洁自律。(95 分以上)良好: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较好,工作积极,勤于思考;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

4、务;廉洁自律。(85 分-94 分)一般: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较弱;工作缺乏热情,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质量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75 分-84 分)较差: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74 分以下)第七条 考评标准的制定(一)对科室的“考核细则”,由州社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见附件);科室“具体工作任务”由科室自行制定,经州社机关

5、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二)工作人员“具体工作任务”由科室制定,经州社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第三章 绩效考评方法第八条 州社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年向科室发放半年工作考评表,科室每季度第一个工作日向工作人员发放季度工作考评表。第九条 绩效考评程序(一)科室负责人填写半年工作考评表的“半年工作总结”和“半年工作自我评价”部分,工作人员填写季度工作考评表的“本季度个人工作总结”和“本季度工作自我评价”部分,科室半年工作考评表交州社机关分管领导填写初步考评意见,工作人员季度工作考评表交科室负责人填写初步意见。(二)州社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填写初步考评意见后,要分别与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

6、沟通,反馈考评意见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三)半年工作考评表、季度工作考评表交至州社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州社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考勤、上级反映、群众投诉、科室互评意见等,对半年工作考评表、季度工作考评表进行审查,确定最终考评意见,告知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并进行公示。第十条 绩效考评结果的处理(一)对半年考评不合格(74 分以下)的科室,由州社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年终考评不合格的科室,由州社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效能告诫一次,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当年不能评优;连续两年年终考评不合格的科室,科室负责人当年考核为不称职,并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进行处

7、理。(二)对季度考评不合格(74 分以下)的科室工作人员,由州社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次,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的,对其进行效能告诫一次,同一年度内被效能告诫两次以上的,当年考核定等为不称职等次,并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进行处理。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州社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州供销社机关科室考核细则附件:州供销社机关科室考核细则一、考核标准(一)业务工作(50 分)1、工作安排合理有序(10 分)具体分值划分为:(1)科室有月度工作计划,且能得到严格执行得 5 分。其中:因主观原因造成月度计划未完成,一项扣 0.5 分,

8、扣完为止。因客观原因部分工作计划缺少实施条件,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不扣分(需有文字说明及分管领导签字)。(主、客观原因的分类由科室提出申请、州社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2)月度工作小结全面客观、文字精炼、重点突出,得 3 分。其中:月度工作小结反映问题不实是求是,存在虚报浮夸成分,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文字不通畅,叙事无章法,扣 0.5 分。(3)按时向州社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上报月度工作小结及绩效考核结果得 2 分。其中:逾期不报者,一个工作日扣 1 分,扣完为止。2、工作重点突出(25 分)具体分值划分为:(1)能及时完成州社领导签批文件的办理任务,得 6 分。其中:对紧急文件的办理,

9、逾期一个工作日扣 1 分,扣完为止(文件的紧急程度以签批单标注为准);对一般文件的办理,逾期一个工作日扣 0.5 分,扣完为止。(2)能及时完成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确定重要事项的办理任务,得 8 分。(重要事项以各类会议纪要为准)。其中: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的事项,逾期一个工作日扣 1 分,扣完为止。(以州社办公室督查通报为准,科室扣分与州社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扣分不累加。)对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事项,不扣分。(主、客观原因由州社办公室划分,报主要领导裁定)。(3)能及时完成州社机关印发的重要文件的办理工作(5 分)(以重要文件督查为准)。其中: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的事项,逾期一个工作日扣 0.5

10、分,扣完为止。若与后续项目重复,可累计扣分。对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事项,不扣分。(主、客观原因由州社办公室划分,报主要领导裁定)。(4)能及时完成州社领导安排的讲话、总结、调研报告等材料撰写任务,质量较好,得 65 分;若未按时完成,或质量有待提高,得 51 分;若不能按要求完成,得 10 分。若当月未布置材料撰写任务或其它临时任务的,得 5.5 分。3、学习型科室建设(15 分)(1)学习的组织(3 分)具体分值划分为:每月科室内部能组织一次业务学习(1 分)半数以上科室成员对业务学习有笔记、有记录(2 分)。(2)学习考勤(10 分)其中:(1)当月理论业务学习出勤率达 90%(含 90%)

11、以上(不含中心组学习),得 10 分(2)当月理论业务学习出勤率在 75%90%(含 75%,不含90%)之间,得 6 分(3)当月理论业务学习出勤率在 50%75%(含 50%,不含75%)之间,得 4 分(4)当月理论业务学习出勤率在 50%(不含 50%)以下的,得2 分。注:开会、出差、病假,以及在外挂职、借调、学习时间在 1月以上的不计入政治学习考勤范围。注:科室出勤率= 实到人数/应到人数/次数(应到人数不含病假人员)(3)学习效果(2 分)科室成员认真参加各类开卷测试或按时完成学习体会撰写任务,得 2 分。逾期完成、上交,一个工作日扣 0.5 分,扣完为止。(二)精神文明建设(5

12、0 分)1、思想建设(5 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中:科室思想建设松懈,指导思想不明确,处于散漫无序状态,扣 5 分。科室民主作风不够,成员之间交流不足,扣 3 分。科室成员出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查实一起扣 5 分。2、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15 分)具体分值划分为:(1)严格执行委机关党风廉政和纠风目标责任书,未出现违纪行为(2 分)(2)服务态度热情,同其它科室协作意识强,未出现推诿扯

13、皮或群众有效投诉。(2 分)(3)科室成员出勤情况(11 分)科室成员按时上下班,无迟到现象,得 2 分。以早操出勤作为考核依据,每人无故缺勤一次早操扣 0.5 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累计事假(2 分)。当月科室成员事假累计在 10 天(含 10天)以内的,得 2 分;超过 10 天,得 1 分。在岗情况(2 分)。科室成员中途脱岗、早退,一次扣科室 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值班情况(3 分)。能按时在州社值班室值班,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值班期间无脱岗现象,得 3 分;若中途有早退或脱岗现象,一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若拒不值班,扣 3 分,经教育仍不值班的,应追究科

14、长(主任)责任。科室成员请假、休假应履行有关手续(以机关管理制度为准)(2 分)。不履行手续,一次扣科室 0.5 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3、文明单位创建活动(17 分)(1)承办活动情况(7 分)具体分值划分为:按时完成承办活动的组织任务。(4 分)在承办活动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各类活动资料(活动策划、小结、参加人员名单)报州社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得 3分,逾期一个工作日扣 1 分,扣完为止。注:若本月未承担活动组织任务,则以 9.5 分计算。(2)参加创建活动的考勤(10 分)具体分值划分为:当月出勤率在 95%(含 95%)以上的,得 10 分。当月出勤率在 85%95%(含 8

15、5%,不含 95%),得 6 分。当月出勤率在 50%85%(含 50%,不含 85%),得 4 分。当月出勤率在 50%以下的,得 2 分。注:科室出勤率= 实到人数/应到人数/次数4、和谐科室及环境建设(10 分)具体分值划分为:(1)科室内部和谐,关系融洽,同事之间无纠纷(2 分)(2)科室长(主任)能主动指导科室成员改进工作,培养科室成员工作能力(2 分)(3)办公环境卫生较好(3 分)(4)内务摆放有序(3 分)5、节约型机关建设(3 分)具体分值划分为:(1)能严格执行州社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方案,自觉节约水、电及各类办公用品。(2 分)(2)科室内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节约意识教育

16、。(1 分)(三)加分项目1、工作有创新意识,能围绕州社中心工作,主动向分管领导提出建议(以书面材料为准),并得到领导认可,加 2 分。(可累加,以 5 分为上限)2、科室及时完成州社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质量较高,受到州社领导充分肯定的(以文字材料为准),一件事项加 1 分。(可累加,以 5 分为上限)3、科室承办的文明创建活动有新意,得到了州社领导及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可,加 2 分。(可累加,以 5 分为上限)4、科室当年获得的集体性荣誉按照表彰机关级别加分,其中:国家级 3 分,自治区级 2 分,自治州级 1 分。(可累加)。注:第 1 项至第 3 项加分项目按月加分,由科室申报,州社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州社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确认,每月加分总计以 5 分为上限。若逾期一个月不报者,视同放弃加分,不准补加,责任由科室自负。第 4 项在每年年底统计加分,时间跨度从上一年 12 月 1 日至本年度 11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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