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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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各分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国税局、福建省地税局关于下发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办法有关事项 的通知 (福银2004249 号)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有关会计票证问题的批复 (闽地税 函2005119 号) 、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办法的通知 (榕地税发2005119 号)精神, 我局将从 9 月 1 日起在全市商业银行全面推广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办法,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特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行电子缴税的联网银行及使用范围 凡在地税机关申请了电子缴税业务,在已

2、开通电子缴税联网的兴业银行开立账户,并签订电子缴税协议的纳税单位和个人 所办理的税(费)款缴纳业务均属于电子缴税范围。 “电子缴税”有电子实时缴税、银税划缴、 “银税通”刷卡缴税种方式,适用于不同的纳税人,由纳税人自愿选择,报税务机 关核准 。 (一)电子实时缴税的联网银行及使用范围 根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通知,纳入税库行联网系统电子实时缴税的商业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 设银行、兴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农村信用社等 12 家银行及其 营业机构网点。电子实时缴税,主要适用于在联网银行开户的固定企业纳税人; (二)银税划缴的联网

3、银行及使用范围 根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通知,纳入税库行联网系统银税划缴的商业银行暂定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 业银行等 4 家银行及其营业机构网点。银税划缴,主要适用于在联网银行开户的实行简易申报方式定期定额的纳税人。 (三) “银税通”刷卡缴税的联网银行及使用范围 根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及中国银联福州公司通知,个人持有“银联”标志的所有银行卡均可通过税库行联网系统用“银税 通”刷卡方式缴税。 “银税通”刷卡缴税,主要适用于临时用银联卡刷卡实时缴纳税(费)的纳税人(如发票工本费缴纳、税务 登记证工本费缴纳、窗口代开发票缴税等) 。 二、电子缴税的工作流程及缴税 (一)电子实时缴

4、税 1.电子实时缴税的工作流程: 凡在 2005 年 8 月 15 日前在我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固定企业纳税人需办理电子实时缴税的,各管理分局税管员应在 8 月 15 日19 日期间辅导纳税人如实填报台江区地方税务局电子缴税申报表 (一式 3 份) 、 电子缴税协议书 (一式 2 份) 并 盖好纳税单位公章,税管员在台江区地方税务局电子缴税申报表 (一式 3 份)进行确认(签章)后,将电子缴税申报 表一份交由管理分局统一于 8 月 19 日前交征收分局,征收分局在 8 月 20-25 前进行录入,录入后于 8 月底前退各管理分 局存入征管档案,另外二份由税管员直接退回纳税人,其中一份由纳税人留存

5、,另一联随同纳税人到自主选定的商业银行 办理电子缴税协议书 (一式 2 份)签订手续。 凡在 2005 年 8 月 15 日以后到我局新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固定企业纳税人需办理电子实时缴税的,税管员在新户察看期间 根据纳税人的申请,辅导纳税人填写台江区地方税务局电子缴税申报表 (一式 3 份)和电子缴税协议书 (一式 2 份) , 并在台江区地方税务局电子缴税申报表 (一式 3 份)进行确认(签章) ,同时在税种登记表上“申报方式”栏审核为“直接 上门申报”。 电子缴税申报表一份由内勤交征收分局录入,征收分局在纳税人初次申报前录入后将电子缴税申报表退 各管理分局存入征管档案,另外二份由税管员直接

6、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留存,另一联随同纳税人到自主选定的商业银 行办理电子缴税协议书 (一式 2 份)签订手续。 2.缴税: 纳税人申报应缴纳各项税(费)时,如纳税人指定的划缴帐户上有足够的资金,税务机关即可自动划缴税款。 索取凭证:纳税人申报划缴税(费)款成功后,即可到其指定的划缴银行领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需加 盖银行业务公章及经办员私章) ,作为纳税人缴纳各项税(费)的会计凭证。电子缴税凭证不能视同纳税人的完税凭证。 (二)银税划缴的工作流程 1.申请:新登记户需办理银税划缴的定期定额纳税人,税管员在新户察看期间根据纳税人的申请,辅导纳税人填写银税一 体划缴地方税费款申

7、请审批表 (一式 3 份)和电子缴税协议书 (一式 2 份)并进行确认(签章) ,同时在税种登记表上 “申报方式”栏审核为“银税划缴”。税管员应将银税一体划缴地方税费款申请审批表一份随同两表送征管部门录入, 银 税一体划缴地方税费款申请审批表另外二份直接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留存,另一联随同纳税人到自主选定的商业银行 办理电子缴税协议书 (一式 2 份)签订手续。22.缴税:纳税人只要每月在法定的缴税期限前,在所指定的划缴银行的帐户上存足可动用金额不低于当期应纳税费款的存款,银 行划缴成功的,视同申报;否则视同未申报,本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纳税人如跨月未存足应纳税费款造成无法将应纳 税费款

8、划缴入库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 “银税通”刷卡缴税 缴税:需临时缴纳地方税(费)的纳税人(如缴纳发票工本费、窗口代开发票缴税等) ,可持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在办 税服务中心(厅)刷卡即可完税。税管员在税种登记表上“申报方式”栏应审核为“直接上门申报”。 三、电子缴税的后续管理工作 (一)关于纳税人账号、名称变更的处理 对实行电子实时缴税、银税划缴的纳税人,其开户银行、账号或纳税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持银行提供的有效证明,在发 生纳税义务的前 5 个工作日内到办税服务中心(厅)办理缴税账户变更手续,重新确定电子缴税划缴关系账户。 (二)关于纳税人丢失电子缴税凭证的处理 如纳

9、税人遗失“电子缴税凭证”的,必须在 1 个年度内向相关管理分局提出书面补开凭证申请,注明已经遗失的该份“电子缴 税凭证”的电子缴税号内容和情况,经税务管员和管理分局核对电子缴税号和划缴税款数额情况无误且未开具“税收转帐专用 完税证”后,由管理分局派专人开具签发台江区地税局补开电子缴税凭证通知书并加盖区局公章后,开户银行凭通知 书方能补开“电子缴税凭证”,并在凭证上注明“补副本”字样。 (三)如果纳税人因异地经营或出境等原因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处理 纳税人因异地经营等原因需要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的,实行电子实时缴税的,应持“电子缴税凭证”向办税服务中心 (厅)申请开具“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10、同时收回“电子缴税凭证”留存备查。 实行银税划缴的,在银行划缴地方税费成功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一个年度内到办税服务中心(厅)开具“税收转帐 专用完税证”。 (四)关于电子缴税收费问题 实行电子缴税(含实时电子缴税、银税划缴和“银税通”刷卡缴税) ,不向纳税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 (五)关于税款退库: 推行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办法后,纳税人多缴税款需办理退库的,仍按照原办法执行。 (六)关于原银税划缴户的处理 实行税库行联网的银税划缴方式缴税后,原银税一体划缴的纳税户所持有的银行卡均继续有效,不必重新申请认定和更换, 税务机关已将其统一转为税库行联网的银税划缴方式。 (七)关于征

11、收台帐的打印 实行电子缴税以后,税管员应按年度打印纳税人申报征收台帐 (A4 纸) ,由税管员签字盖上管理分局公章后,作为征管 档案资料进行归集管理;对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在税款清缴后,即可打印纳税人申报征收台帐 (A4 纸) ,由经手人签字 盖上管理分局公章后,直接纳入征管档案进行归档。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办法的推行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较多,涉及的面较广,因此加强领导、明确职 责、统筹规划、更新观念、做好宣传是成功推行使用该办法的关键,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树立全局观念,发挥协作力, 主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做好相关的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12、。为此我局专门成立推广使用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 缴税办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征管法规科牵头,做好组织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其中征管法规科负责电子缴税办法的组织管 理和协调工作;计财科负责电子缴税办法税收会统核算工作以及税收票证(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的管理工作,纳税人入 库清单的打印,与国库的配合、联系等工作;信息技术科负责技术保障,并按市局信息处统一要求在征收分局开始录入前 自行开具有关录入权限、协调地税部门与国库、银行、银联等部门之间的数据核对、网络畅通、技术保障、跟踪工作和相 关费用的结算;征收分局负责纳税人的咨询,申请资料的审核录入,向国库传递纳税人的征收信息,征收数据的对

13、帐, “税收 转帐专用完税证”、 “银税通”税款缴纳凭证的开具及管理,POS 机具的管理及使用费的结算等;管理分局负责对纳税人的宣传, 收发台江区地方税务局电子缴税申请表 (一式 3 份,见附件 2) 、 电子缴税协议书 (一式 2 份,见附件 4)并送征收分 局录入、所管征纳税人的税款入库、欠税情况的跟踪,纳税人申报征收台帐的打印、归档;办公室负责文书印制、对外宣 传工作。 “银税通”刷卡缴税(费)业务,由征收分局和计财科共同负责,前台所需的密码键盘、磁条阅读器向银联公司承租,银联公 司负责使用培训、耗材提供、维护管理等工作,并与银联公司签订福州市“银税通”银行卡缴税业务协议书和福州市 “银

14、税通”终端设备服务协议 (见附件 5)等协议,明确职责和费用,并向市局报备。3五、其他未明确事项请参照省、市局有关文件和规定办理。电 子 缴 税 指 南 电 子 缴 税 指 南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提高办税效率,推进我市“数字福州“信息建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国 税局、福建省地税局关于下发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银2004249 号)精神,福州市地 科局从 9 月 1 日起在全市商业银行全面推广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办法,特就有关事项告知广大纳税人。 一、什么是“电子缴税“? 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扣缴税款申报(包括纳税人到办税服

15、务中心申报及采用网络申报、电话申报等电子申 报方式)后,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而是将申报的纳税数据生成为电子缴科信息,通过人民银行转发到纳税 人预先指定的缴税账户的开户银行,由银行直接将税费款解缴国库并开具“电子缴税凭证“给纳税人,作为纳税人缴税的会计 凭据,实现缴税入库的电子化、信息化。 二、采用“电子缴税“方式缴纳税款的依据是什么? 2002 年 10 月 15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方便、快捷、 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方式缴纳税款。“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国税局、福建省 地税局关于下

16、发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银2004249 号) ,进一步明确了实行“电子缴税 “的办法,为实施税款缴库方式的改革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 三、实行“电子缴税“有什么意义? 首先,实行“电子缴税“适应了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提升我市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和银行资金清算水平,为建设“数字福 州“奠定基础; 其次,实行“电子缴税“简化了办税环节,方便了纳税人申报缴税; 第三,实行“电子缴税“提高了税务部门和国库的工作效率,从而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实行“电子缴税“可节省征税成本,同时也不增加纳税人费用负担; 第五,“电子缴税“应用面广,可以兼容各种的纳税申报方式。 四、采用“电子缴税“方式纳纳税款,能给纳税人带来哪些方便? 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实行“电子缴税“方式,一是可以节省在办税服务中心的时间。办税人员到办税服务中心时,只要向柜台人 员提交内容完整、准确的纳税申报表后即可离去,无需等候;二是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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