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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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工作方案(试行)培育和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制定和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因地制宜地开展中小学知识教育”的要求,以及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知200676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

2、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及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积极开展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二、工作目标在我市各类中小学校(包括职业中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树立知识产权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小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汕头市教育局、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少先队汕头市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2委、市少工委)决定在我市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

3、的培育和认定工作,5 年内培育一批能带动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通过试点促推广,通过示范培育和示范促深化,整体推进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三、申报条件(一)试点学校的申报条件1、校领导重视知识产权教育工作;2、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的培育工作;3、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4、积极支持学校团队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5、积极开展发明创新、科技竞赛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发明创新热情;6、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省内外的青少年发明创新比赛。(二)示范培育学校的申报条件1、已经开展了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 2、初步拥有一支能开展知识产

4、权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3、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4、积极支持学校团队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5、积极开展发明创新、科技竞赛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发明创新热情;6、建立对学生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和奖励机制,鼓励和支持3学生将创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7、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省内外的青少年发明创新比赛。(三)示范学校的申报条件1、建立校领导负责制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呈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发展态势;2、拥有一支能熟练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3、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4、小学(四、五年级)和初

5、中(一、二年级)知识产权教育活动每学年不少于 4 学时,高中(一、二年级)每学年不少于 3 学时,职业中学(一、二年级)每学年不少于 6 学时;5、利用学校网络、宣传橱窗、墙报、校报等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师生喜闻乐见的知识产权宣传,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氛围;6、积极开展发明创新、科技竞赛等各类与知识产权教育相关的体验实践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发明创新热情;7、建立对学生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和奖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学生将创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8、积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9、知识产权教育成效明显,师生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学校发明创新活动积极踊跃。四、申报与审批程序(一)

6、申报试点、示范培育、示范的学校,应据实填写申报表,制定工作方案,经所在区、县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筛选,推荐上报市知识产权局。4(二)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组成“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培育、示范学校考核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依据本工作方案对各区县上报的学校进行考核、评定,必要时进行现场考核,确认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三)对被确认的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联合下发批准文件,并颁发“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培育学校”和“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牌匾。

7、五、扶持措施(一)对纳入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的学校,由市知识产权局给予适量的引导经费,专项用于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二)市知识产权局为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教育读本;对中小学生申请的专利予以申请费资助;对每年专利申请总计超过 10 件的试点学校、超过 20 件的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再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三)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教育局联合为本区县培育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四)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对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广泛宣传。(五)适时组织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师生开展省内外知识产权教育交流活动。(六)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教育局

8、、团委、少工委每年在市级试点学校中,择优推荐申报市示范培育学校;在市级示范培育学校中择优推荐申报市示范学校。(七)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每年在市级5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中,择优推荐申报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六、组织管理与考核评价(一)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负责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考评小组负责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的评定及考核。(二)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每年根据工作安排,发出申报通知,并在自愿申报、区县推荐和组织考核的基础上,确定试点、示范培育、示范学校。(三)市知识产

9、权局负责筹集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的引导资金,落实扶持措施,分阶段对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四)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负责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组织开展和推广工作,指导学校设置知识产权课程,帮助学校培养知识产权授课老师,组织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五)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六)试点学校期限为 2 年,试点期满及试点期间条件成熟的,可申报示范培育学校和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示范培育学校期限为 2 年,示范培育期间条件成熟的,可申报示范学校

10、和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学校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被认定的,予以撤销。示范学校不设期限,考评小组每 2 年对示范学校进行一次考6核,考核不合格的将摘牌取消其示范学校的称号。七、有关要求(一)各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学校在试点、示范培育和示范期内,应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使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教有师资、学有课时、鼓励发明、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确保师生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有效提高。(二)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应争取当地政府财政支持,落实配备资金,共同推动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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