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认定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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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树名木认定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三、服务对象市区单位、个人。四、申报材料1.本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交复印件查验原件);2. 个人身份证(交复印件查验原件);3.树木现状照片及描述(树围、胸径、高度、冠幅、地径等);4.请求鉴定申请报告。五、服务流程1.受理:申请人向区住建委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2.审核:区住建委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查看、审核材料;3.上报:每隔一定周期,区住建委向市林业局、市园林管理处申请组织专家鉴定;

2、 4.专家鉴定为古树名木的由市政府统一命名,区住建委负责对市政府命名的古树名木挂保护牌。六、服务时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城建服务中心(0553-4810660)古树名木养护技术指导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三、服务对象市区单位、个人四

3、、申报材料1.本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交复印件查验原件);2. 个人身份证(交复印件查验原件);3.古树名木的编号、具体位置及申请服务内容。五、服务流程1.受理:申请人向区住建委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2.审核:区住建委组织相关园林技术专家现场查看并给予技术指导。六、服务时限3 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城建服务中心(0553-4810660)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的技术指 导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四条:“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

4、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城建服务中心三、服务对象单位四、申报材料1.规划红线图2.经批准的方案五、服务流程1.向区城建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报告;2.区组织相关人员去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六、服务时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八、咨询方式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城建服务中心(0553-4810660)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公布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1号)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四、申报材

5、料无五、服务流程(一)主动公开1.公开范围: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2.公开形式:在芜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网址http:/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转办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电话:05534816507(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核实并处理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 举报和投诉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6、建设部令第 11号)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四、申报材料无五、服务流程1.申请:举报、投诉人提出请求;2.办理:业务科室及时办理;3.答复:将办理结果及时转告举报、投诉人。六、服务时限举报、投诉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并告知举报、投诉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

7、询方式电话:05534816507(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0 号)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 号)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3.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

8、征收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芜市建通知2014304 号)第七条: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区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区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确定工作。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区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进行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半数以上)的原则决定;多数决定不成的,由市征收办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三、服务对象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申报材料无五、服务流程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名录中协商选定,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评

9、估机构名录,区房屋征收部门将关于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和选票发放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填写。在选票发放后 5 日内,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等对收集的选票进行统计并现场公布结果。若被征收人协商一致共同选择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协商选择成功,由房屋征收部门与其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进行评估作业;协商选定不成,若超过 50%的被征收人选择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多数决定;不足 50%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向市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在征收现场公示确定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工作日即时办理)。六、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及时办理。七、收费标准免

10、费八、咨询方式电话:05534819963(芜湖市弋江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民用建筑节能技术开发应用推广和 知识宣传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0号)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三、服务对象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四、服务流程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五、服务时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六、收费标准免费七、咨询方式电话:0553-4828817(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城

11、市道路、桥梁维护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因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及养护和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2、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18号):第一章第四条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负责对其所有的或者受托管理的城市桥梁进行检测和养护维修; 3、 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98 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市政设施,由其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专业单位负责养护、维修。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三、服务

12、对象区级养护维修范围四、申报材料1.养护维修任务单2.养护维修清单3.养护维修结算书五、服务流程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2.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办理;3.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六、服务时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电话:05534816151(弋江区住建委城建服务中心)城市路灯、亮化维护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城市照明管理条例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管理的具体工作。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三、服务对象区级养护维修范围四、申报材料1.养护维修任务单2.养护维修清单3.养护维修结算书五、服务流程1.申请人将

13、申报材料准备齐全。2.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办理;3.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六、服务时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电话:05534810660(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 城市泵站及附属设施养护、维修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市政设施,由其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专业单位负责养护、维修。第二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理的市政设施,应当按照市政设施的等级、数量和养护、维修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三、服务对象区级养护维修

14、范围四、申报材料1.养护维修计划2.养护维修完成情况3.养护维修结算书五、服务流程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2.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办理;3.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六、服务时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电话:05534816151(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城市雨水管网维护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市政设施,由其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专业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其他市政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单位负责养护、维修。第二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理的市政设施,应当按照市政设施的等级、数量和养护、维修定额逐年核定养护

15、、维修经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服务对象区级养护管理范围四、申报材料1.养护维修任务单 2.养护维修清单 3.养护维修结算书五、服务流程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2.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办理;3.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六、服务时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电话:05534816151(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城区防汛排涝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灌溉、排涝、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在容易发生盐碱化和渍害的地区,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地下水的水位.第四十一条: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服务对象弋江区建成区范围内四、申报材料每年年初下达的计划任务表五、服务流程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2.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办理;3.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六、服务时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电话:05534816151(芜湖市弋江区住建委)城区污水管网管理与养护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市政工程设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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