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重点笔记经典版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40433424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法重点笔记经典版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经典版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经典版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经典版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经典版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合同法重点笔记经典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法重点笔记经典版(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法笔记经典版合同法笔记经典版 合同特征合同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目的在于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 基础上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赠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 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无偿合同无偿合同: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而未获对方任何偿付的合同。有偿合同有偿合同:一 方通过给付对方某种利益而获得对方为此所支付的财产上的代价的合同。区别区别: (1)有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对无偿合同中的 纯获利益的当事人来说,则没有行为

2、能力的限制; (2)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 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为重;(3)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损害债权人的合同,其 为无偿与有偿的不同,决定了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要件的不同。 (4)能否适用善 意取得制度不同。物权法要求善意取得的条件之一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合合 同法原则同法原则: :功效功效: :1 解释和补充合同法的准则 2 解释评价和补充合同的依据 3 具 有规范作用,指导人们正确行使权利适当履行义务。内容内容: :1 平等:合同当事人 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 自愿/合同自由:当事 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 公平:当事 人应

3、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 诚实信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 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 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 法律约束 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合同 成立成立,是指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对合同的必要条款达成合意的状态。 一主体:当事人为双方或多方.二内容:具备必要条款.三形式:通过要约与承 诺的方式达成了合意。要约:要约:特定人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以缔结合同 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内容

4、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 表示约束。与要约邀请: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一方向他人作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 约的意思表示,本身没有法律效力 1 法律规定 2 当事人的意愿 3 内容是否包括合 同的主要条款 4 交易习惯。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示: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内容与要 约的内容一致原则上应以明示方式作出,特殊情况下依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 规定也可以行为作出。但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事先有明确约定外,沉默 不能视为承诺的形式。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违背依诚实 信用原则产生的义务而致对方

5、信赖利益损害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要件:要件: 1 1 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 2 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致对方信赖利益损失 3 违反义务 方具有过失。类型类型 1 1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 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与违约责任与违约责任 区别区别 1 责任性质 2 责任方式 3 责任基础。与侵权责任区别与侵权责任区别 1 关系人 2 责任基础 3 构成要件 4 责任方式与赔偿范围。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当事人在缔约时具 有相应的缔结合同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目的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中的强制性规范及社会

6、公共利益;特殊生效要件特殊生效要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生 效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或期限届至时方为生效。有些合同还须具备法律行 政法规所要求的形式。合同有效与合同成立:联系合同有效与合同成立:联系:成立是有效的前提。区别区别: 1 目的:合同成立制度主要表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合同 效力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合同的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2 要件: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当事人达成合意,侧重形式上的考察;合同有效的要件既包 括实质的也包括形式的,侧重于内容上的考察。无效合同无效合同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签订的合同,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纯受益的除外 2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立

7、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3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4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5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6 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律后果法律后果 1 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原物或不当得利)2 赔偿损失 3 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 1 因重大误解 订立的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构成要件 1 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 意思表示 2 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1)对合同的性质误解(2)对对 方当事人的特定身份的认识错误(3)对标的

8、物的性质发生误解(4)对标的物 的质量认识错误(5)对标的物的价值或报酬的误解 3 误解必须是由误解方自己 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4 误解应该是 发生在合同订立时对已存事实的不正确假设或者认识。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指一方在紧迫 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欺诈欺诈:一方当 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 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欺诈故意 欺诈行为 两个因 果关系。胁迫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 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

9、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乘人之危乘人之危: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 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 认定为乘人之危。效力未定合同效力未定合同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而又 未经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的合同 2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订立 的合同 3 无处分权人因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表见代理: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 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 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一般构成要件一般构成要件:无权 代理。特别构成特别构成 要件要件:存在着授

10、权的假象客观要件;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主观要件。 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 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指虽无法律明文规定和当事人之 间的明确约定,但为确保合同目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遵循诚实信 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和社会的一般交易观念而应当由一方当 事人所负担的义务。包括包括注意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忠实义务说明义务保护义 务等。特征特征:法定性 辅助性 附随性 不确定性。功能功能 1 1 辅助功能,促进主给付 义务的实现,使债权人的给付利益获得最大程度的满足 2 保护功能,维护对方 人身及财产上的利

11、益。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 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 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须双方互负的债 务没有履行先后顺序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部分履行的情形 下,如果行使该权利有悖诚信原则,则不得行使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 行的。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在先履行一方履 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拒绝其履行请求,在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 后履行一方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的权利。要件要件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当 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

12、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如履行迟延不完全履行部分履行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要件要件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 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 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 转移财产抽 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 丧失商业信誉 4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 他情形。法律后果法律后果:当事人中止履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 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

13、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 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代位权代位权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 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 利的权利: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合法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须债务人 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且该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须债务人 债权已到期且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并因此可能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撤销权:撤销权:债 权人享有的依诉讼程序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行为的权利。要件要件: 债务人所为的行为若为无偿行为,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若为有偿行为,则需同 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

14、处分财产的行 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务人 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的行为已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主观要件主观要件 是指在债务人实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即第三人主 观上须为恶意。行使方式行使方式: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 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 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该撤销权消灭。抵押抵押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其对财产占有的前提下,将 该财产提供给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该财产的价值优先受 偿以保障债

15、权实现的担保方式。特性特性 1 优先受偿性 2 从属性,即从属于债权而 存在 3 不可分性,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 其权利 4 物上代位性,担保物因毁损灭失而得赔偿金时,该赔偿金即是担保物 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人可就该赔偿金行使权利。条件条件抵押人对抵押物具有处 分权抵押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内容合法,包括抵押物适格及“绝押条款” 的禁止 4 履行登记程序。实现方式实现方式: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获清偿时,抵 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受偿;协 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解决。抵押物折价或者拍 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

16、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为债务人提供抵押物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合同有约定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包括主债 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时间限制时间限制:抵押权人应当在 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留置留置指按照 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时,留置该财产 并以该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要件要件须债权人已按合同约定事 先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须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与债权人的债权具有牵 连关系,即二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须债务已至清偿 期而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行使:行使:留置依法成立后,债权人不能立即处分留置 物,须给债务人至少两个月的宽限期。然后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 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留 置权人的权利义务置权人的权利义务:占有必要的使用收取孳息及优先受偿;妥善保管留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