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朝代--隋朝篇

上传人:kms****20 文档编号:40432636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5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历史朝代--隋朝篇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中国历史朝代--隋朝篇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中国历史朝代--隋朝篇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中国历史朝代--隋朝篇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中国历史朝代--隋朝篇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历史朝代--隋朝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历史朝代--隋朝篇(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历史朝代中国历史朝代-隋朝篇隋朝篇附件 21省级高效设施农(渔)业项目申报说明一、支持重点支持今年新发展的设施园艺和规模养殖、设施渔业。二、申报要求(一)设施园艺主要补贴新建集中连片建设的组装式标准钢架大棚(日光温室、连栋大棚等) 、茶果园、苗木、蚕桑等;规模养殖主要补贴新建畜(禽)舍;设施渔业主要补贴渔业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二)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补助标准按指南的补助标准执行,对企业给予适当奖励。(三)各地申报的建设项目,经省审批后,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补贴金额将向社会公布。(四)省级高效设施农(渔)业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产业化企业(合作组织等) ,也可以是地方政府组织的农户,其中由

2、地方政府直接组织农户发展设施化项目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省级资金规模的70%。三、申报方式设施农业由财政部门申报;高效农业(渔业)项目由农业(渔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申报。四、联系方式省财政厅联系人:冯晓鸣 联系电话:025-83633153 电子信箱: HYPERLINK “mailto:“ ;省农林厅联系人:孙翔,黄挺;联系电话 025-86263603、86263714;电子信箱: 和;省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罗飞、冯锦龙 联系电话:025-83581230、83581224 电子信箱: 和附件 22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申报说明一、安排原则和重点扶持重点骨干龙头企业和重点成长型龙头企业

3、及扶贫龙头企业,对优质稻米、园艺蔬菜、特色畜禽、特色水产、特色林业等重点产业相关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带动本省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贡献大的龙头企业进行倾斜。二、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一)贷款贴息。用于对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档次的技术改造(包括先进设备引进) 、生产基地在我省的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占专项资金的 65%。贴息期限为一年,从 2005 年 7 月 1 日起至2006 年 6 月 30 日止。(二)定额补助。占专项资金的 35%。1、对龙头企业为提高产品竞争力而进行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开发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和建立研发中心、以及新建、扩建农产品基地设施建设等项目进行定额补

4、助。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建扩建高效外向农业设施项目和基地建设项目统一按指南的补贴标准和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2、对苏南、苏中地区及当地投资者到苏北投资新办龙头企业的奖励补贴;3、对建立龙头企业担保资金、龙头企业协会的补助。三、申报要求(一)由发改委会同财政局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江苏省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财农200289 号)文件要求逐级上报。每个企业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工商登记、收购订单或基地建设协议、贷款合同、银行结息清单等资料的复印件要清晰可见,统一用 A4 纸复印。(二)上报企业申请扶持资金总量控制:贴息资金一般控制在每家

5、80 万元以内、定补每家 60 万元以内。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扶持方式予以申报。如申请两项,扶持总量一般不突破 100 万元。 “十五”期间,累计获得省以上财政扶持资金超过300 万元的企业,今年不予扶持。(三)苏中、苏北地区每市可选报部分贫困县和丘陵山区的重点龙头企业给予扶持。对 1011 个经济薄弱村所在县每县选择 2 个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显著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四)安排 1000 万元对苏南、苏中及当地的投资者到苏北兴办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显著的,按投资额大小给予 35%的奖励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额度 50 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加工基

6、础设施配套建设。时限为 2005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办的(不包括 2005 年已获补贴的企业) 。企业申报时需附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及苏北当地政府有关投资证明,包括投资项目、投资额、投资用途及带动作用情况。(五)对兴办龙头企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担保公司的凭有关登记证明分别安排 3 万元和 5 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申报材料包括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章程、运行情况和绩效等。四、联系方式省发改委联系人:朱一超、郭书峰 联系电话:025-83392400 电子信箱: HYPERLINK “mailto:“ 省财政厅联系人:顾彩娥、尤兆祥 联系电话:025-83633155 电子信箱:附件 23省级外向型

7、农业项目申报说明一、支持重点(一)出口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园艺、畜禽、特粮制品及水产品等出口支柱产业的生产加工基地建设。(二)出口品牌培育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境外注册商标;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及相关国际行业认证(HACCP、GMP、GAP、ISF、欧盟食品卫生注册和认证) ;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系列和 ISO14000 系列的认证) ;通过目标市场国对其产品或自建出口生产基地的相关行业论证(国外的有机农产品认证等) 。二、申报条件(一)出口基地建设项目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出口业绩以海关数据为准) ,2005 年农产品出口额在 50

8、万美元以上,苏北地区可以放宽到 30 万美元以上。对成长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出口业绩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提供农产品出口业绩证明。2、以我省优势产业产品为主要原料,拥有本省原材料供货基地,带动农户必须达到 1000 户以上(渔民 500 户以上) ,并提供与农户签订的收购合同或定单复印件。3、农产品出口额应占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2005 年农产品出口同比增幅达 15%以上。4、企业资质及财务情况良好。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或法人营业执照及 2005 年度损益报表。企业资信等级达到 AA 级以上。5、要求以贷款贴息方式扶持的出口企业,需要提供在本申报指南所规定的贴息期限内,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贷款结

9、息复印件。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以优先立项:项目承担单位进入我省 2005 年度农产品出口额前 100 位企业;有出口业绩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自建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土地流转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基地建设技术标准、区域规划图等证明复印件) ;获得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口注册备案的企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出口注册备案证书复印件) ;在国际具有较高市场认知度、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提供相关证明);具有突出资源优势的项目(提供相关的证明)。(二)出口品牌培育项目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企业法人地位、有出口业绩的农产品出口企业。2、申请补助项目必须 2005 年 7 月 1 日-2006 年 6

10、月 30 日之间已经注册或已通过认证,并已获得注册证书或相关认证证书的项目。2005 年上半年已获证书但未获补助的企业,可一并申报。3、境外注册品牌商标的持有人必须是中方,持有人名称必须和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致。4、2005 年已获省级外向型农业发展资金扶持的单位不再享受本指南规定的扶持。三、支持方式及申报数量(一)出口基地项目1、定额补助:对每个外向型农业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60 万元。2、贷款贴息:贷款贴息期为 2005 年 7 月 1 日2006 年 6 月 30 日。贴息资金额度在 60 万元以内。每个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只能任选其中一种方式予以申报。(二)出口品牌培育项目农产品

11、出口企业在境外每注册一个产品品牌商标或每通过一项本指南中规定的相关国际认证,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每个企业享受的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 15 万元。具体标准如下:1、境外品牌注册。在境外(按国别计算)每注册一个出口农产品品牌商标,补助 3 万元。2、HACCP、GMP、GAP、欧盟食品卫生注册等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及相关行业认证。每通过一项认证,补贴 4 万元。3、ISO9000 和 ISO14000 系列认证。每通过一项认证补助 2 万元。4、其他目标市场国对出口农产品企业的相关行业论证,如美、日、欧等有机农产品认证等。每通过一项补助 3 万元。四、申报方式项目由财政部门会同农业(渔业)主管部门逐

12、级申报。省财政厅联系人:顾彩娥、尤兆祥 联系电话:025-83633155 电子信箱: HYPERLINK “mailto:“ 省农林厅联系人:张仕勤、黄挺 联系电话:86263234、86263714;电子信箱: 和 省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王波、冯锦龙 联系电话:025-83581249、83581224 电子信箱: 和附件 24省级农业三项工程项目申报说明2006 年农业三项工程围绕高效农业,突出推广良种与高效技术,突出直补农民、突出补助增量的原则,提高全省农产品科技竞争力,全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对重大技术推广实行紧密型联合体制,农业公益性技术推广项目原则上由省级推广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实

13、施。市、县推广、科研、教学等单位申报的项目须明确基地;省级科研、教学单独申报的项目须与苏北地区的基地进行捆绑实施,明确到县;市场主体(企业)申报的项目,应选择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作为技术支撑。一、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建设(一)建设内容:重点在水稻、小麦、棉花、油菜、小杂粮、生猪、家禽、蔬菜、花卉、果树、苗木、蚕种、鱼(虾、蟹、贝、藻)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引进 120 个左右我省农业发展必需的特异种质资源,筛选应用 30 个左右。(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申报基因库建设单位须制定今后 3-5 年内本单位基因库建设发展规划及分年度建设方案,规划及方案报省级审定通过;(2)申报单位

14、原则上是省农林厅授牌的基因库建设单位(水产基因库经省海洋与渔业局认定) ;(3)申报单位领导支持项目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条件。(三)支持强度。根据基因库建设规划及实际需要,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 50-150 万元。二、主导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一) 农业部分农作物公益性技术重点推广超级稻、专用小麦、优质油菜、特粮特经优良品种及高效配套技术,实施方案另行下发。(二)畜牧业部分1、三元杂交瘦肉型猪良种推广。扩大推广优质二元母猪;在规模养殖场户推广应用人工授精。项目实施区新增优质二元母猪每头补助100 元,优质冻精每瓶补助 1 元。在苏中、苏北地区共选择 10 个县实施。2、新型高效低毒低残兽药制剂

15、的开发加强中药新制剂、生物新制剂、低毒低残等新型高效兽药制剂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改进兽药原料、制剂生产工艺,优化产品合成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对现有生产技术流程进行改造和更新,提高自动化程度,提高产成品合格率。在全省实施兽药 GMP 改造的 34 个兽药生产企业实施。3、农业血防综合治理新技术推广在南京江宁区、浦口区,镇江京口区、扬州开发区及镇江新区等 5个县(市、区) ,新民、陈塘等 25 个重疫村实施。计划水改旱 650亩,新开挖鱼池 250 亩,垦种灭螺 650 亩,牲畜查病 5000 头(次) ,圈养家畜 5000 头(只) ,以机代牛 150 头。4、重大动物疫病新型高效疫苗应用推广结合科研院所推出的新城疫-禽流感二联疫苗、O 型-亚洲 I 型二价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新型疫苗进行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家畜口蹄疫免疫程序的研究,制定出适合我省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家畜口蹄疫防治的免疫程序,以及配套的免疫操作规范、消毒规范等。选择 5 至 6 个县组织实施,省畜牧兽医总站负责技术指导。(三)园艺部分5、蔬菜新品种穴盘育苗技术推广引进开发并示范推广专用育苗基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