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五学者批拆迁闭门立法 称公众推动作用很弱

上传人:洪易 文档编号:40404161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大五学者批拆迁闭门立法 称公众推动作用很弱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北大五学者批拆迁闭门立法 称公众推动作用很弱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北大五学者批拆迁闭门立法 称公众推动作用很弱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北大五学者批拆迁闭门立法 称公众推动作用很弱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北大五学者批拆迁闭门立法 称公众推动作用很弱》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大五学者批拆迁闭门立法 称公众推动作用很弱(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北大五学者批拆迁闭门立法北大五学者批拆迁闭门立法 称公众推称公众推 动作用很弱动作用很弱2010 年 11 月 14 日 02:21 新京报郭少峰我要评论(842) 字号:T|T 推动推动“拆迁变法拆迁变法”五学者再开研讨会,对立法进程表示不满五学者再开研讨会,对立法进程表示不满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昨天北大法学院向全国人大递交关于审查城市房 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五位学者就不动产征收与搬迁进行研讨,五位学者对这一 年来的拆迁变法的进程并不满意。五学者之一王锡锌对此前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他们参加座 谈的做法表示肯定,但他从立法过程中感到,公众推动变法的作用“很弱”。王锡锌表示,“从中期和

2、长期来说,房屋拆迁无论如何都应当要遵循法律 保留的原则,这是宪法、物权法、立法法都明确要求的。”他认为,国务院修 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只能临 时解决眼下的问题”。王锡锌和另一学者姜明安希望有关部门不要闭门立法。王锡锌说,2007 年 物权法实施以后就开始搞城市房屋的立法。直到五学者提出的“拆迁变法”建 议后才邀请学者参加座谈。“一年过了,中国没有哪一个行政法规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将近一年时间 没个说法的。”王锡锌说,举行研讨会也就是为了表达对现有立法进程的不满。中国式拆迁中国式拆迁 1010 大症结:政府开发商绑大症结:政府开发商绑 架百姓利益架百姓利益2010

3、 年 11 月 07 日 02:37 红网熊志我要评论(87) 字号:T|T 伴随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在全国各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大力推进。 “拆迁大戏”也一再刺激着公众的眼球,从唐福珍事件到如今已接近一年,拆 迁的热度却丝毫没有减退。即使公众的舆论压力再大完全不能让“暴力拆迁” 刹住车,反而在前阶段有愈演愈烈之势。每天的新闻总能看到哪里的拆迁又出 问题了,前车之鉴并没有成为后事之师。一次次的拆迁血案总能牵出政府的不 作为及“滥权”现象,从言到行,总有地方官员弃民于水火不顾。在全国拆迁还未得到有效规范之际,国家三令五申对地方而言也只是“挠 挠痒”。“我行我素”依然是部分地方政府的拆迁理念,“

4、权力威胁”依旧是 一些地方政府的拆迁手段,“野蛮暴力”还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杀手锏。“乱象” 频仍,“中国式”拆迁何以曲折如此之多?细数一下,问题还真不少。其一:其一:“拆拆”与与“迁迁”的脱节。的脱节。“拆”,是指将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或其 他必须拆除物拆除;“迁”,是指对原土地使用者的暂时或永久迁移。然而, 部分地区只是将视线放在了“拆”字上,在“拆”上大做文章,甚至“软的不 行来硬的”。只“拆”不“迁”或者说“迁”的没保证,将百姓利益放在了哪 里?前不久长春某官员的雷语中不难看出问题,在他们眼里民众只是喜欢刁难 政府的“刁民”罢了。试想,拆完了都不能给百姓一个回迁房的时间、地址等 保障,还想让

5、百姓安安心心跟着你的方向走?其二:对其二:对“强拆强拆”的曲解。的曲解。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 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时,如果 是违章建筑且到限期拆除截止时间还没有自行拆除,那么强拆是合法的。然而, 这种强制拆除也仅限于非暴力手段。但是许多拆迁者曲解了这一意旨,以此为 挡箭牌动用各种手段,颇有不达目的不罢休之势。协商不成则威胁,威胁不成 就急红了眼,直接用暴力来收场。在新的拆迁制度还没有建构起来时,这种 “强拆”很容易衍生出“野蛮拆迁”甚至“暴力拆迁”。而且,在具体划分强 拆的执行手段上也具有极大困难,它的“强制性”本身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6、。其三:旧拆迁体制的不适应性与新体制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其三:旧拆迁体制的不适应性与新体制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虽然新的 拆迁条例早在今年春节前就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是集体土地的征收和不动 产搬迁问题存在矛盾及补偿标准和救济机制上的困难重重使得意见征集八个月 没有下文。然而,旧的拆迁条例已经远远不能够应对现下面临的诸多利益问题, 如此一来拆迁制度处在空白期,得不到行之有效的制度保证,拆迁自然不能顺风顺水。同时,在此大背景下,许多地方政府及其他利益集团钻了空子,百姓 反抗对他们而言也无济于事,自焚等抗拆事件自然屡见不鲜。其四:国家和地方管理部门的脱节。其四:国家和地方管理部门的脱节。为何国家

7、一再强调却压不住愈演愈烈 的“暴力拆迁”?很大程度上说,在主导拆迁时,地方与中央政府脱节了,而 没能贯彻重要的“人本”拆迁理念。在这种认识层面脱节的前提下,自然把心 思全部花在了如何完成城市化的规划上,将这一单方面的执行标准无限放大, 乃至忽略了应有的“执政为民”精神。同时,在具体操作层面,也只是一味做 自己的,国家的监督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此一来,有些地方政府自然能安安 稳稳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也不用担心会受到上级部门的指责。这种脱 节不仅仅是一种认识和理念上的脱节,更是监管体制的断裂。其五:政府公信力的缺失。其五:政府公信力的缺失。乍一看来,政府公信力似乎与拆迁挂不上钩, 但是深入到

8、实际操作层面的话,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就大了。长春高新区光辉村 部分村民遭遇强拆中,抵抗的原因就是得不到回迁房的保证。政府是拆迁的主 导,村民存在隐忧实际上是对政府的一种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背后又是政府 公信力的缺失。正是这种不信任,百姓才会在拆迁的时候有顾虑:会不会存在 政府大赚老百姓钱的情况?开出的补偿条件根本就不可信?这一容易被忽略的 问题的存在,也大大拖了拆迁的后腿,甚至说将拆迁推入一个“雷区”,种种 不信任随时可能爆发。其六:政府和开发商对百姓的利益其六:政府和开发商对百姓的利益“绑架绑架”。由于拆迁过后国家会对被拆 者予以补偿,一旦涉及拆迁人数众多,这种补偿背后是巨额资金。难免会有人

9、抵制不住诱惑走上邪路,借拆迁来为自己鼓腰包。反正拿的是国家的钱,多一 点无所谓;挤的是百姓的利益,少给点他们也不敢说什么。一旦拆迁的链条上 产生了诸多蛀虫,拆迁自然不能朝着预期方向发展。这种“见钱眼开”的势利 之心也将地方政府官员“为人民服务之心”大大挤兑,以至于不惜借着官位动 用暴力来敛财。这无疑是对百姓切身利益的绑架,暴露的也是“官权滥用”的 大大泛滥。其七:部分被拆者动了拆迁的歪脑筋。其七:部分被拆者动了拆迁的歪脑筋。2009 年 6 月,浙江丽水市一对夫妻 以虚构房产性质的方式,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 13 万余元,后被判刑。无休止的 诟骂以及口诛笔伐倾注在了“不作为”的地方政府身上。然而

10、在我看来,似乎 不能将包袱全丢到政府和开发商身上。在拆迁中,部分人觊觎拆迁背后的巨大 收益,藐视法律、暗地扩建、损害他人利益时有发生这无疑是给地方政府 和开发商当头一棒。其八:行政干预与执行的不兼容性。其八:行政干预与执行的不兼容性。在当下,政府在拆迁中所扮演的往往 都是“搭台者”,唱着执行者“大戏”的还是开发商。政府更多的只是划块地 然后交给开发商来开进大铲。有了政府作为后盾,开发商自然底气十足,就算 是牺牲被拆迁者的利益也毫不畏惧。如此一来,开发商带领社会闲散人员上演 “古惑仔”的现象自然得不到有效遏制。正是由于这种政策的制定与具体操作 的不兼容才使得开发商有转嫁矛盾的功力。从根源上说,这

11、种政府和开发商的 利益抱团将拆迁推到了一个执行难的境地。政府就算再“以人为本”也只能在 开发商侵犯群众利益后做一个“事后诸葛亮”罢了。其九:监管部门的失位。其九:监管部门的失位。一个完善的拆迁体系离不开严格的监管机制。在 当前,拆迁新条例迟迟未出之际,监管部门的监督约束效应就起着至关重要的 作用。然而,一方面由于地方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一些利益勾结 现象以及野蛮执法的发生这种不作为给当前的拆迁雪上加霜,给暴力拆迁 者更大底气;另一方面,有些监管部门甚至直接参与到了经济利益的争夺中, 成为了拆迁的间接“分赃者”,缺乏了监督,拆迁怎能不乱?其十:其十:“人本主义人本主义”的缺失。的缺失。

12、暴力拆迁屡禁不止的背后其实是地方在执行 中的“人本主义”遗漏。拆迁大戏中,如果政府放下身段和百姓耐心协商、平 等对话,如果更多的考虑到被拆迁者的切身安危,野蛮拆迁还会有生存的土壤? 暴力拆迁还会给已经审丑疲劳的大众再添一剂?拆迁中政府没有倾注应有的人 本关怀或者说为人民考虑的太少,怎能指望拆迁朝着良性轨道发展呢?问题是出来了,我们不能坐等拆迁新法规的出台。拆迁是一场宏大的工程, 政府不能只有大局不顾小点,不能陷入盲目追求指标效益,不能唯经济利益是 从,更不能丢掉必备的“人本精神”。上到国家,下到地方政府以及广大被拆 迁者,都是拆迁的参与者,要想拆迁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得各个环节 共同努力。拆迁之路,道阻且长,政府必须有所建树,纠正拆迁的轨道,让广 大人民真正成为拆迁的受益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