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0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多选真题解析(3)

上传人:nbwa****ajie 文档编号:40383247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多选真题解析(3)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多选真题解析(3)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多选真题解析(3)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多选真题解析(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02——2010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多选真题解析(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打造最大的国内教育平台E 智网 http:/ 24 小时服务电话:0531-86558000 86555588更多试题请访问 http:/ 下载8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满足下列哪些条件,商务部才可决定采取保障措施?( )(2010年卷一多选第85题)A.进口产品数量增加B.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出口方倾销或补贴的结果C.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D.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国内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威胁【答案】CD【考点】保障措施【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规定,如果根据该条例进行的保障措施调查,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

2、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可以采取保障措施。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国内产业受到损害、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采取保障措施的三个基本条件。进口数量增加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或者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适用保障措施要求的产业损害程度重于反倾销或反补贴要求的损害程度,即严重损害而不是实质损害。86.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在履约中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形,乙公司决定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86题)A.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乙二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B.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公

3、司损害赔偿的责任C.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也因宣告合同无效而归于无效D.如甲公司应归还价款,它应同时支付相应的利息【答案】AD【考点】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解析】选项 A 正确,选项 B、C 错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解除合同”的英文表达直译为“宣告合同无效”。根据公约第49条的规定,当卖方在完全不交付货物或不依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公约第五节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主要是使双方要回复到原来的地位。根据公约第81条的规定,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但应负责的任何损害赔偿仍应负责。宣告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

4、端的任何规定,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宣告合同无效后权利和义务的任何其他规定。选项 D 正确。根据公约规定,解除合同后,买卖双方必须归还因接受履行所获得的收益。87.甲公司(买方)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后因遇到无法预见与不能克服的障碍,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将此情况通知甲公司。甲公司直到交货期过后才得知此事。乙公司的行为使甲公司遭受了损失。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87题)A.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把障碍及其影响及时通知甲公司B.乙公司解除合同后,不再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乙公司不交货,无

5、论何种原因均属违约D.甲公司有权就乙公司未通知有关情况而遭受的损失请求赔偿【答案】AD【考点】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80条对免责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免责的条件是:不履行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不能控制的障碍所致。例如,战争、禁运、风暴、洪水等。这种障碍是不履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这种障碍是当事人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免责的通知,根据公约打造最大的国内教育平台E 智网 http:/ 24 小时服务电话:0531-86558000 86555588第79条第(4)款的规定,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对方在

6、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仍未收到通知,则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对由于对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免责的后果,根据公约第79条第(5)款的规定,免责一方所免除的是对另一方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受损方依公约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不受影响。由上述规定可知,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的原因是遇到了其无法预见与不能克服的障碍,符合公约规定的免责的条件,其不交货不属于违约。乙公司有通知的义务,因为乙公司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将障碍及其对它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甲公司,甲公司直到交货期过后才得知此事,乙公司的行为使甲公司遭受了损失,所以乙公司对由于甲公司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失应

7、付赔偿责任,甲公司有权就乙公司未通知有关情况而遭受的损失请求赔偿。不定项选择题:98.甲国公民大卫到乙国办理商务,购买了联程客票搭乘甲国的国际航班,经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转机到乙国。甲国与我国没有专门协定。根据我国有关出入境法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2010年卷一不定项第98题)A.大卫必须提前办理中国过境签证B.如大卫在北京机场的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可免办中国入境签证C.如大卫不出北京机场,无论其停留时间长短都可免办中国入境签证D.如大卫在北京转机临时离开机场,需经边防检查机关批准【答案】BD【考点】外国人的入境制度【解析】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8条规定,外国人持有

8、联程客票并已定妥联程座位搭乘国际航班从中国直接过境,在过境城市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免办过境签证;要求离开机场的,须向边防检查站申请办理停留许可手续。99.某批中国货物由甲国货轮“盛京”号运送,提单中写明有关运输争议适用中国海商法 。 “盛京”号在公海航行时与乙国货轮“万寿”号相撞。两轮先后到达中国某港口后, “盛京”号船舶所有人在中国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了“万寿”号,并向法院起诉要求“万寿”号赔偿依其过失比例造成的撞碰损失。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0年卷一不定项第99题)A.碰撞损害赔偿应重叠适用两个船旗国的法律B.“万寿”号与“盛京”号的碰撞争议应适用甲

9、国法律C.“万寿”号与“盛京”号的碰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律D.“盛京”号运输货物的合同应适用中国海商法【答案】CD【考点】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解析】选项 A、B 错误,选项 C 正确。 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题中,碰撞船舶国籍不同,碰撞发生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律。选项 D 正确。我国海商法第26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

10、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本题中,提单中写明有关运输争议适用中国海商法 , “盛京”号运输货物的合同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中国海商法 。100.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0年卷一不定项第100题)打造最大的国内教育平台E 智网 http:/ 24 小时服务电话:0531-86558000 86555588A.乙公司应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

11、人B.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C.因开证行已破产,甲公司应直接向乙公司收取货款D.虽然开证行破产,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答案】BD【考点】信用证【解析】选项 A 错误。信用证付款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是开证行或指定银行。乙公司作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是开证申请人,不能成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选项 B、D 正确,选项 C 错误。保兑行,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保兑指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作出的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保兑行对相符交单独立承担类似开证行的义务。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具保兑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或议付的责任。相对于受益人,保兑行相当于开证行;相对于开证行,保兑行是保证人,开证行是被保证人。因此,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虽然开证行破产,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更多试题请访问 http:/ 下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