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退役军人参加城居养老保险有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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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员退役军人参加城居养老保险有优待政策复员退役军人参加城居养老保险有优待政策 缙云新闻网讯缙云新闻网讯 当前,我县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及我县实际,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我县将对复员退役军人采取特殊优待政策。复员退伍军人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时,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是基础养老金。按复原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当前我县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 60 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我县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

2、以其军龄(不满一年按 1 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三是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缴费年限养老金月标准根据长缴多得的原则,按缴费年限分段计发。目前暂定为:缴费 5年及以下的参保人,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按 1 元/年计发,即每缴满一年每月增发 1 元养老金;缴费 6 至 10 年(含 10 年)的参保人,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 6 年起按 2 元/年计发,即从第 6 年起每缴满一年每月增发 2 元养老金;缴费 11 年以上(含 11 年)的参保人,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 11 年

3、起按 3 元/年计发,即从第 11 年起每缴满一年每月增发 3 元养老金。四是优待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人每月再加发 40 元优待养老金,该标准省里将适时统一调整。譬如某一复员退伍军人军龄 5 年,到明年 1 月 1 日已年满 60 周岁,不用缴费就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其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总额计算方法如下:基础养老金 60 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010 年我县平均缴费额+政府缴费补贴)5 年军龄139缴费年限养老金 5 元优待养老金 40 元。再如某一复员退伍军人军龄 5 年,缴费 10 年后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其总共缴费年限为 15 年,其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总额计算方法如下:退休当年我县的月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当年我县平均缴费额+政府缴费补贴)5 年军龄10 年缴纳的保险费139缴费年限养老金(152535)优待养老金 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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