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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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四川中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试(试 行)行) 川豪投保字201115 号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引言为促进担保业务快速发展,规范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的有效管理,防范担保风险,根据融资担保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试行)和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定义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是指由本公司为借款人购买住房向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时提供担保,在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房产抵押登记在银行名下之日止的期间内,负责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责任。申保客户所购住房须为本公

2、司及贷款银行均认可的具有合法有效手续的楼盘项目,且本公司与贷款银行已签订担保合作协议。第三条 经营理念不断合理配置客户信息、调整优化客户结构、保证客户担保质量、提升业务办理效率。第四条 业务流程担保申请担保调查担保审查担保审批反担保落实担保书出具银行放款登记办理担保解除业务终结。第二章第二章 担保条件担保条件2第五条 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申保客户,可以提供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一、年满 20 岁及以上、50 岁及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及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四、个人及配偶资信状况良好

3、,无不良及违法犯罪记录等。五、个人或配偶在成都市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并已有自有房产(含商品房、安居房、自建房等)。六、购房交易的背景真实。七、已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已交纳占购买住房全款比例至少 30%的购房首付款。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申保客户原则上不予担保:一、无固定职业、固定收入、固定居所的“三无人员”。二、在贷款购房中存在“假按揭”记录的客户。三、具有刑事或劳动教养等不良社会记录的客户。四、个人征信记录较差且尚未清偿不良借款的客户。五、经审查确认对客户担保风险难以控制、认定具有较大代偿风险的客户。第六条 优质客户与一般客户对符合优质客户条件标准的,可简化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办

4、理手续。下列行业或企业的在职人员确认为优质客户:3一、政府及行政部门的公务人员或纳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二、金融、能源、邮电、通讯、交通、高校(包括重点中小学)、三类甲级医院、国营大中型企业、省级和成都市重点新闻出版发行机构的所有在职人员。三、各家银行四川省或成都分行级的重点客户及世界 500 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四、工作单位属本地(四川省范围内)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及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五、由国家权威发证机构认可或颁发的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拍卖师、房地产评估师等。六、经担保人及贷款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

5、人员。一般客户即不在上述确认的优质行业或优质企业范围内的在职人员。第三章第三章 担保金担保金额额、期限、收、期限、收费标费标准准第七条 担保金额、期限、收费具体标准一、单笔担保金额最低不低于 20 万元,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二、担保期限一般为 12 个月,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含 18 个月)。三、收费标准:1.基础担保费:12 个月(含 12 个月)按担保金额1.5%收取;超过 12 个月按担保金额2%收取;费率视申保客户具体情况可以实行上下浮动;4收取担保费不能低于以上基础担保费;担保费的期数计算以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准;2.保证金:原则上按担保金额的 10%收取;3.其他费

6、用:包括评估、公证、抵押登记等由客户自理;4.担保费收取及保证金缴存的时间:均在申保客户担保审批通过、签订委托担保协议书及委托担保合同时一次性收取及缴存。第四章第四章 担保担保业务业务流程流程第八条 客户受理一、融资担保业务部是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的受理部门;融资担保业务部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在收到客户申请之日的当日由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客户的担保申请。二、同意受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专人做好受理台账登记并与贷款银行衔接,同时安排客户经理进行尽职调查;客户经理需立即与客户商定担保费及保证金比例、反担保措施等。三、不同意受理的,客户经理应及时告知客户及贷款银行并说明原因,同时做好台

7、账备案工作。第九条 保前尽职调查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保前尽职调查应对楼盘项目、开发商及申保客户进行保前调查;保前尽职调查应按照融资担保业务保前尽职调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具体要求为:一、应对楼盘项目、开发商及客户实地开展调查,并现场收取楼盘项目、开发商及申保客户相关资料。二、项目开发商应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楼盘项目开发的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5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后期:竣工验收合格证或产权证)“五证”资料及合同预登表(期房)、商品房现房销售证明书(现房);2.楼盘项目开发贷款及住房按揭贷款落实或发放情况;贷款银行的合作情况;3.楼盘项目的在建进

8、度或竣工情况(现场摄录影像资料);4.开发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资质证书。业务部门先应对楼盘项目及开发商进行调查初审,并根据资料清单内容要求整理楼盘项目及开发商资料(至少提供五证资料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开发商未能提供的其他资料,业务部门应作出书面说明)。三、申保客户应提供向银行申报贷款的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个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2.个人及配偶收入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借款人及配偶个人近期个人账户连续 3 个月的对账单或流水的收入佐证;3.个人及配偶征信情况(如出现多次逾期等不良情况,应出具银行证明及客户书面承诺书);4.常住地址证明(物管公司或派出所出具

9、);5.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以供查询)、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的证明。四、优质客户仅需提供上述资料即可;一般客户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补充以下资料:1.提供家庭房产证明:已支付全款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按揭中房产的出具银行贷款合同(需确认首付款能覆盖所申请的贷款6担保金额);2.如客户无家庭房产证明:须在成都市五城区范围内落实一位名下有房产(需确认房屋价值能覆盖所申请的贷款担保金额)的担保人,承担第三方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反担保人担保函;3.若需提供第三方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的,该反担保人应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和联系方式及房产证明(相关要求同

10、上)。五、业务部门应根据楼盘具体情况确定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时间,并应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房产抵押登记(包括预抵押登记及抵押登记);同时针对申保客户的具体情况及调查结果,明确提出是否设置其他反担保措施的建议。六、业务部门应收集上述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核实;涉及楼盘项目及开发商的复印件资料应加盖单位鲜章;涉及申保客户的资料需客户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同时将收集的申保客户上述资料准备 3 份或以上(即公证处、登记部门及留档)。八、尽职调查时间客户经理原则上应在 2 个工作日内收集齐备需上报资料,完成个人直客式住房贷款担保业务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及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并附相关资料按程序

11、提交审查。第十条 项目审查客户经理将所有贷款资料及个人直客式住房贷款担保业务审批表、 调查报告并附资料交接单(注明移交人及移交时间),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进入审查程序。7一、风险审查受理条件:1.按资料清单已齐备的楼盘项目、开发商及申保客户的申报资料;2.个人直客式住房贷款担保业务审批表及调查报告(须经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双人签字及负责人签署意见);3.现场摄录的包括楼盘在建进度或竣工情况的影像资料。二、业务部门送审的资料由风险管理部指定专人接收并登记;同时在交接单上注明接收人及受理时间。三、风险管理部审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 个工作日;如因风险管理部要求补充资料或实地追加调查内容的,不计算在规

12、定的审查时间之内。四、如在审查过程中楼盘项目、开发商及申保客户资料或信息发生变化,客户经理应及时与风险管理部沟通并完善相关资料信息。五、风险管理部应按要求对楼盘项目、开发商及申保客户进行风险综合审查,审查的重点为:1.楼盘开发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后期:竣工验收合格证或产权证)的“五证”资料及合同预登表(期房)、商品房现房销售证明书(现房)是否真实、有效;2.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照是否年检;资质证书是否真实、有效;3.楼盘项目开发贷款及住房按揭贷款落实或发放情况;贷款银行的合作情况;4.申保客户及配偶的信用状况及还款意愿;85.申保客户及

13、配偶个人的偿债能力;6.交易背景或借款用途是否真实;所购住房 30%的首期购房款是否已支付;7.建议设置的反担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反担保物处置变现能力或第三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六、风险管理部审查人员或负责人须对上述审查内容与客户经理实地对楼盘项目、开发商及申保客户进行现场核实。七、通过对楼盘项目、开发商及申保客户的风险综合评价,风险管理部应提出风险防控和管理的具体意见;不能控制终极风险的,可签署否定意见。第十一条 法律审查法律部应对对楼盘项目及开发商资质等相关法律文书、申保客户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包括道德风险、偿债能力及反担保措施变现风险等,根据审查结果提出法律方面的具体建议或

14、意见。第十二条 否决处理一、在项目审查程序中,客户经理因在调查期限内收集资料不齐或未达到标准的,客户经理应书面写明原因并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风险管理部。 二、风险管理部就资料不齐或未达标准轻重情况有权决定是否将申报资料退回业务部门;如确需退回,风险管理部须出具书面的退单情况说明,同时将申报资料一并退回业务部门。三、如因申保客户原因,在调查期限内未能提供齐备相关受理资料而被退回的,在申保客户按相关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后,客户经理可重新启动审查申报程序。9四、风险管理部或法律部签署否定意见的 50 万元及以上申保项目,须通过审保会会议集中评审(具体流程参照融资担保业务审保委员会会议制度

15、相关规定执行);若经审保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再次否决的,项目审批流程终止;若审保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通过的,则以审保委员会意见为准,项目审批流程按规定办理。第十三条 项目审批及变更一、项目审批1.董事长享有项目审批的一票否决权;2.个人直客式住房贷款担保业务审批表必须按照签批顺序逐级报签;3.项目签批完成后,风险管理部根据个人直客式住房贷款担保业务审批表制作项目审批决议通知书(一式三份)并加盖风险管理部专用印章,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生效;4.项目审批通过的有效期为 30 日;未能在 30 日内办理完毕的,业务部门须填写项目延期情况表及附相关资料报风险管理部、法律部审查后按规定流程重新签批;5.个人直

16、客式住房贷款担保业务审批表、 项目审批决议通知书由风险管理部、法律部分别留档备案;同时交业务部门各一份。二、部分事项变更部分事项变更是指已经获准审签的项目,在后续流程中某一方面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审批决议通知书部分内容需作出调整或变更;部分事项变更具体工作参照融资担保业务审批项目部分事项变更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10第十四条 合同起草、审查及签订、公证一、业务部门收到签批完毕的个人直客式住房贷款担保业务审批表、 项目审批决议通知书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通知书内容及要求完成相关合同、法律文书领取、填制或草拟,并向法律部送交待签合同、法律文件及全部项目资料;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法律部作出说明。二、法律部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合同文本、法律文书及反担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并填制反担保措施审查表;反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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