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产品可再生利用率限定值和目标值第2部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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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着随着标标准的准的实实施,施,对对更多的更多的产产品品进进行行资资源再生的考源再生的考虑虑,将,将为资为资源源综综合利用、材料循合利用、材料循环环 . 电电器回收利用法器回收利用法 、 、 基建回收再利用法基建回收再利用法 (基建工程建筑材料再(基建工程建筑材料再资资源化法)、源化法)、 食品食品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 电子电气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电子电气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 和目标值和目标值第第 2 2 部分: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部分: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标准起草组二二九年十月九年十月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电子电气产品可再生

2、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电子电气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 第第 2 部部分: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分: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编制说明一、标准工作概况一、标准工作概况1.1 前言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生态环境脆弱,特别是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国对发展循环经济给予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2005 年 7 月 5 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22 号) , 意见明确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即力争到 2010 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3、政策支持体系、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大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2008 年 8 月 29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其中确定了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核心地位。2009 年 2 月 25 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条例将于 2011 年 1月 1 日起施行,相关配套标准亟需制定。本

4、项目的研究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保护环境的需要,是规范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市场的需要,是推动生态设计、促进环境友好材料使用的需要。任何产品,从其原材料的获取、制造、经销、使用到报废,都会对环境都产生影响,而这些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材料的选取和产品的设计过程。要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循环利用率,就要在产品的设计之初优先选择可以再生的材料,优先选择组成简单便于分类的材料,优先选择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1.2 标准的作用本标准制定的产品“可再生利用率限定值和目标值”是产品环境性能(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我国市场上正在供应的产品的生态设计提供一个清晰的重要标准参数。同时,它为社会提供机会认识产

5、品安全市场在降低产品对环境的影响方面的努力方向。该参数的确定同时考虑到了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其它的性能,因此标准参数具有一致性。可作为产品环境行为评估标准之一。本标准制定的参数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满足本标准参数要求的市场上供应的产品,显示它们具有领先的环境性能(行为) 。随着产品性能(行为)的进一步改善,可期待标准参数得以更新或修改为更高的标准。因此本标准制定了产品可再生利用率目标值。本标准制定的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的可再生利用率限定值和目标值是这些在我国市场上供应的产品在设计、制造时考虑与环境友好的重要标准参数之一。本标准的另一作用是为未来开发的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产品提供环境性能(行为)标

6、准的基线。研究制定本标准,其作用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2.11.2.1 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此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对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提出了强制要求。在标准实施和监督过程中,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时需要更多的考虑材料选择的环境友好性,尽量选择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选择可以再生利用的材料。这样一方面能使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另一方面也增强了消费者的环境意识,在选择产品时考虑了其对环境的影响因素。1.2.21.2.2 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此项标准作为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技术支撑,对具体产品的可再生性提出了定量要求,为循环经济的发展

7、进行了有效的推动。随着标准的实施,对更多的产品进行资源再生的考虑,将为资源综合利用、材料循环再生的发展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1.2.31.2.3 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水平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水平此项标准鼓励企业进行产品设计时选择环境友好的材料,符合国际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如欧盟的 RoHS 指令等。同时促进电器生产企业对材料供应商提出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塑料材料应尽可能的标注其成分,这样不仅能够使我国产品的整体设计水平有较大的提高,满足出口的需要,满足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我国产品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而且还能为产品废弃后的再利用提供一些必要的技术信息。1.3 任务来源为了配合

8、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和国务院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出台,促进产品的再生和资源的循环利用,该标准项目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支持下,于 2007 年作为强制性标准项目正式立项,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起草。原名称为产品可回收利用率与可再生利用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及目标值 第 2 部分 (立项编号20075931-Q-469) ,通过专家及有关企业代表的探讨,为了与产品分类一致,将原标准名称更改为电子电气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 第 2 部分: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 。1.41.4 工作过程工作过程标准起草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收集分析国内外相

9、关资料。包括国内外有关循环经济、资源回收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欧盟的 WEEE 指令、RoHS 指令,德国的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条例 、 循环经济回收利用和废物管理法 、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条例和废旧电池回收条例等,日本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 ,以及遵循该基本法先后由环保省制定的废弃物处理法 、由经济产业省制定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 、 容器包装回收利用法 、 家用电器回收利用法 、 基建回收再利用法 (基建工程建筑材料再资源化法) 、 食品回收利用法 、 绿色购买法以及家电制品评价手册等,我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清洁生产促进法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

10、处理管理条例等。第二阶段确定产品可回收利用率和可再生利用率的计算方法。与第 1 部分标准保持一致。第三阶段为起草阶段。完成了标准的草稿。1.4.11.4.1 成立标准专家工作组成立标准专家工作组2008 年 12 月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汇集了来自苏州三星、青岛海信电器、无锡小天鹅、四川长虹、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飞利浦、戴尔、美的洗衣机、英特尔中国、3M、IBM、创维、惠普、索尼等等单位的相关专家。2009 年 3 月开始,与相关专家讨论,确定此项标准的框架,2009年 5 月又举行了第一次与企业的通气会,来自多家知名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起草组首先介绍了产品可再生利

11、用率限定值和目标值 第 1 部分和产品及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标识两项标准的研究制定过程和进展情况,这两项标准已经于 2008 年报批,并将于近期发布。 产品可再生利用率限定值和目标值 第 1 部分中确定的一些数据采集方法、数据计算准则、合作机制等,为系列标准的制定积累了重要的经验。与会专家结合第二部分标准涉及的产品,根据各自的经验充分表达了对计算准则与方法的观点,初步达成共识确定了计算准则,并就后续的工作开展议定了初步的工作计划和合作机制,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在第一轮数据收集完成后,又先后召开了二次标准制定研讨会。此外,在 2009 年 6-8 期间先后走访了海尔等洗衣机、电视机生产企业,实地

12、进行调研收集有关数据,进行现场座谈,与企业代表进一步交流该标准的核心内容在未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1.4.21.4.2 20092009 年年 9 9 月月 2 2 日工作组会议日工作组会议在此次会议前经过企业数据收集,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洗衣机基本可以形成规范的计算样本和数据。与会专家进一步审阅、讨论修改了标准草稿中的计算准则,相近条款进行了整合,使计算准则更有可操作性,例如,计算准则中尽量不出现哪些情况可以计入分子,主要规定哪些情况不能计入分子中,即只要标准中未规定不能计算,其材料均可以计入分子。相关企业将按照会议上约定的时间进一步计算其产品的可再生率并反馈给起草

13、组,包括典型产品爆炸图和零部件说明文件。1.4.31.4.3 形成征求意见稿形成征求意见稿2009 年 10 月,各家企业按照前述多次讨论的过程,逐步完善计算方法,又返回了更新的产品可再生利用率计算结果。以这些测试结果为基础,起草组专家经过讨论,初步确定了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的限定值和目标值,同时在充分吸取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二、标准制定的依据与指导思想二、标准制定的依据与指导思想2.1 按照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内容,并参照 GB/T 1.1-2009 的规定。2.2 依据相关的

14、政策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产品质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2.3 标准要与已颁布实施的相关标准 GB/T 428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 、GB/T 10239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通用规范 、GB/T 9813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T 20862 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 、GB/T 20861 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SJ/T 11363-2006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

15、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SJ/T 11365-2006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等标准相协调。2.4 本标准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但也要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企业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三、主要技术内容介绍及分析三、主要技术内容介绍及分析3.13.1 标准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标准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的可再生利用率的限定值和目标值。本标准适用于洗衣机(包括波轮双缸、波轮单缸、波轮全自动、滚筒洗衣机、洗衣干衣机) 、电视机(包括阴极射线管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 、计算机(包括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主机、显示器)

16、,包括与该产品使用有关的附件,不包括产品的包装。3.23.2 可再生利用率指标制定原则可再生利用率指标制定原则本标准确定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过程中遵循如下原则:(1) 本标准主要为了促进企业设计生产产品时尽可能多的使用可再生利用的材料,尽量避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并促进企业尽可能的将非金属材料的成分标注出来;(2) 本标准的编制参考了现有产品的材料及消耗量,考虑了多家企业数据调研结果的整体水平;(3) 本标准所确定的可再生利用率限定值基于现有回收/再生利用技术和手段,并应确保回收/再生利用时对人类健康不会产生危害和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4) 可再生利用率不包含对能量的回收;(5) 考虑到不同企业、不同技术参数的产品在材料和消耗量上的区别,本标准在资料性附录中列出了典型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产品的拆解示例及爆炸图,企业可以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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