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下弱势群体权益的媒介保障(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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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网络传播语境下弱势群体权益的媒介保障网络传播语境下弱势群体权益的媒介保障朱清河 林燕摘要:摘要:媒体呵护弱势群体权益,是社会实现最终真正 “和谐”与“稳定”的根本保障之一。 但就当前的中国现实境遇来看,媒介,无论是传统媒体抑或网络新媒体,在弱势群体利益宣达与 权益维护上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并非无病可诟,无暇可訾。在各种外力和内因的层层扰 阻下,媒体的舆论监督表现有时甚至令人失望与扼腕。故此笔者认为,只有采取社会配合、多方 联动,放下身段、潜身草根,以人为本、不平则鸣,固守新闻职业道义立场等综合应对措施,才 能让新闻舆论监督在服务弱势群体方面有更大、更有效的作为。关键词:传统媒体、网络新

2、媒体,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关键词: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基金项目基金项目】:本文是 2009 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跨文化传播时代中国新闻报道观念的合法性建构” ,批准文号:09XJC860004) ;2010 年西安社科规划项目(新媒体时代提高领导干部媒介素养及应用媒体能力研究 10X12)的研究成果之一。经过 30 的改革开放,当前的中国呈现出一喜一忧的社会发展态势:喜的是我国国内生产总值 突破 30 万亿人民币大关,经济实力达到了从未有过的历史高度;忧的是贫富“鸿沟”不断拉大, 社会分配不公导致的弱势群体问题异常严峻。因此, “要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

3、小 康社会,进而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还有很长的路 要走,这个历史使命,正是我们媒体肩负的最大最重的社会责任感”1。令人欢喜的是,当前,农 民工讨薪、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城市低保、失学儿童、高房价、看病难等等一系列涉及弱势群体 的社会问题,业已引起大众传媒的深切关注与广泛报道,其中的很多问题正在得到或即将得到妥 善或部分妥善解决。然而,稍微遗憾的是,这些问题所以成为政府与社会的“议事日程” ,往往并 不首先表现为新闻媒介(主要指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的功劳,而是因特网等新 兴媒体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设置“议程”的结果。换句话说,是网络传播为新闻媒

4、体设置了 “议程” ,引导了社会舆论、最终推动政府高层痛下决心为弱势小民伸了冤、雪了“耻”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第 25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09 年 12 月 30 日,我国的互联网用户总人数已达到了 3.84 亿,达到全国总人口 28.9%;手机网 民仅过去一年就增加 1.2 亿,手机网民数量迅速增长,规模已达 2.33 亿人,占整体网民的 60.8%, 手机上网已成为我国互联网用户的新增长点;此外,农村网民的规模也持续增长,达到 10681 万, 占整体网民的 27.8%,同比增长 26.3%。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方面,面对网络媒体如此“咄

5、咄逼人” 的发展速度与传播优势,传统媒体现实表现如何,该当如何 “居安思危” 、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 正义的道义角色?同时,面对新闻媒体准确、真实、客观、负责、以人为本等方面的传统优势, 网络媒体如何尽量避免猎奇煽情、娱乐至死的传播取向,在涉弱问题上,真正保障弱势群体的诉 求表达与权益伸张“原汁原味” ,恰到好处?这些问题越来越成为摆在传媒人面前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朝不解决,弱势群体的权益就难以在媒体上得到应有维护。一、弱势群体权益的媒体保障不足表现一、弱势群体权益的媒体保障不足表现2(一)(一) ,传统新闻媒体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不力之处,传统新闻媒体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不力之处 首先是首先

6、是“事后诸葛亮式事后诸葛亮式”报道多过事前主动报道多过事前主动“监测监测” 。 2009 年 11 月 12 日,广西贺州市一个农村鞭炮黑作坊爆炸,来此做工赚零花钱的 13 个孩子在 爆炸事故中烧成黑色,全身皮肤达 40%95%不同程度烧伤,两个孩子失去了生命。这些孩子多是 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悲剧发生前,村干部知道村里有人开黑作坊加工鞭炮,并且有孩子去 做工,但是没有人去监管,也没有媒体区监督。2007 年发生的山西黑砖窑事件,最初是由一名署 名为“中原老皮”的网友在大河网发帖400 位父亲泣血呼救: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的帖子, 引起点击率以十万计,而后才引起新闻媒体的陆续跟进报道。2无

7、独有偶,2009 年上海“钓鱼执法” 事件首先也是由主流新闻媒体“不作为” 、逼得当事人之一的张辉不得不在爱卡上海论坛以张军为 化名发表无辜私家车被课以黑车罪名扣押,扣押过程野蛮暴力帖子及其广大网民不断在网络 发帖、遥相呼应,才引社会舆情一片哗然,最终促成了问题解决朝好的方面转向。此等现象的不 断重演,使新闻媒体的社会信誉遭受重创,广大受众被推倒了网络媒体的怀抱,一时间流言纷起, 甚至霎那酿成重大群体事件,就会在所难免。如果新闻媒体事前有过大量预测性、前瞻性、监督 性的涉“弱” (弱势群体)问题报道,也许很多悲剧就不会发生。现实中往往是校舍倒塌伤着学生 了才会去监督校舍质量,城管对小商贩拳棒相

8、加了才会去关注城管的暴力执法,失地、失宅居民 誓死“保家(家宅、土地)为锅 (锅碗、衣食) ” 、引火自焚了才会去批评开发商的暴力拆 迁与政府的无“法” (拆迁许可证)可依;瓦斯爆炸、矿井透水致死上百条了鲜活的人命了才会去 报道相关部门如何“痛下决心” 、 “从重从快” 对失职渎职者“严惩不贷”媒体这样做,尽管 可起到“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之功效,可毕竟与事前主动监督、报道相比,可谓事倍功半,劳 民伤财。 其次是其次是“以偏概全以偏概全”性新闻多于公平、全面报道。性新闻多于公平、全面报道。 2005 年 12 月 11 日,福州某报报道了一个令无数进城务工人员倍感侮辱的新闻:福州市公安局 特警

9、支队正式成立当日展开的全市规模最大的反恐演练,其假想敌是“因工伤赔偿问题引发闹事” 的“上百名民工” 。新闻的一个标题是“民工骚乱不法分子趁机火烧售楼部” 。 3羊城晚报2009 年 1 月 21 号的报道谈到从广东返回四川的 100 多万农民工问题是说:“政府估计:春节过后 三个月内,仍将有 30%-50%的人滞留原籍等待机会或者在家务农。而这将给政府带来一大串令人 忧心和头痛的社会问题,也是各级政府高度关切的症结所在。 ”4“民工”竟然成了反恐演练的假想 敌与不安定分子。这些新闻到底要告诉读者什么呢?20 多名民工拿手电偷窥女生洗澡 被发现后 还脱裤 、 七名民工爬塔吊为讨薪 、 外来人口

10、逾百万,治安压力日益增 、 赵薇浑身脏兮兮像 民工 、 半脑少女之恋 、 连体女婴之谜 、 四岁小夫妻等等之类的煽情、猎奇、缺少人文关 怀的新闻报道,给人们建构起来农民工形象只能是“犯罪、跳楼、自杀、强奸、性饥渴、讹诈、 抢劫、偷窥、口吐秽言、素质低下”5者的隐喻,弱势群体的形象被不断“妖魔化” 。窥一斑而知全 豹。这些出现在传媒报道中的媒介弱势,他们被整体呈现出来的“要么是亟待社会救助的可怜虫, 要么是行为过激的法盲,甚或是犯罪案件的当事人”6的负面报道。无可否认,进城务工人员中也 会产生违法犯罪分子。但是,决不能戴着“群体歧视”式的“有色眼镜”夸大和歪曲事实,把进 城务工人员的整体形象描绘

11、成社会隐患的推手、违法犯罪的代名词。 复次是复次是“即兴式即兴式”报道多过常规性关切。报道多过常规性关切。 虽然对大学生孙志刚案的报道引起了国家领导人和社会各界的讨论和重视,最终推动了我国 城市乞讨流浪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置换为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温家宝 总理帮农妇熊德明讨要工资掀起了媒体对农民工讨薪的报道热潮但是这些报道都是一个事件 性的、即兴偶为的,而且是引起了国家高层领导人和民众的关注才形成了媒体报道的重点。这样 就形成一个弱势群体维权的怪圈似乎只有采取的维权方式越极端,造成的影响与损害越大,才越 能引起媒体的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也就越能得到保障。弱势群体对维护自身权益的诉

12、求,难道只 有通过“开胸验肺” 、 “自断手指” “浇油自焚” ,才引得起“高度重视”?为何会有众多的公民选3择越级上访,为何讨薪的农民工会上演一起又一起的“跳楼秀”和“跳桥秀” ,为何被拆迁的居民 以生命为赌注屡屡上演“自焚秀” ,这些令人目不暇接的“极端”事件,其实折射出的正是弱势群 体维权的无奈。新闻媒体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应该形成常规性报道,而并不仅仅是事件性的报道。 媒体应该深入到弱势群体生活中间,关注弱势群体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各项权益,以理 性客观的态度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弱势群体权益的氛围,让弱势群体走出极端 维权方式的怪圈。 最后是最后是“就事论事样就事论事样

13、”报道多于报道多于“新闻背后的新闻新闻背后的新闻” 。 对弱势者的报道大多是以社会新闻的形式出现,缺乏持续报道的热情与耐性,就事论事,泛 泛而谈,没有对新闻背后隐藏的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深挖细究,是当前新闻传媒弱势 群体报道存在的又一病灶。虽然不具有行政、司法的权力,但是作为“第四权力机关” , 媒体背 后拥有着强大的民意支持,它们可以运用自身强大的影响力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精神抚慰、道义 声援与权益呵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自身经济利益追求以及政治因素的考虑,媒体对弱势 群体权益呵护,往往刊出一二篇报道后就草草收兵,没有了下文。这样的做法不但严重损害了媒 体的公信力,也让不明就里的群

14、众认为,社会主义中国的公平与正义只是纸上谈兵。对于矿难的 报道一直以来可谓媒体关注的“重点” ,但是每次报道都是:死了多少人制度缺失监管不 力缺乏安全措施煤老板瞒报引起国家领导人重视发出通知严查严办涉案官 员和煤老板。报道到此告一段落,等到下次矿难一来,如此再行往复,以至无穷。至于矿难缘何 “承前继后” 、屡治屡现,官煤勾结为何“前赴后继” 、以身试法,煤矿安全如何标本兼治,长治 久安,这样的良心拷问则被权势者有意无意稀释成一把鸡毛掸子,再被媒体轻轻一推就消失得无 影无踪。缺乏对对事件深层次根源的揭“丑”暴“黑” ,必然会酿成 “年年岁岁难相似,岁岁年 年矿不同”的独特中国景观。 (二)(二)

15、 ,新型网络媒体对弱势者权益维护的失范表现,新型网络媒体对弱势者权益维护的失范表现从涉“弱”(涉及弱势群体问题)问题的传播现状看,由于新型网络媒体的无处不在、无远弗届、低门槛、交互性等特征,因此它极易获得广大草根阶层的强烈青睐,加之传统新闻传媒受诸多人为与技术因素所限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弱势者诉求的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宣达、刊布,一面是网络媒体为弱势群体开辟了“言无不尽”的表达空间,一面是传统媒体重重积弊使弱势群体“敬而远之” ,二者的叠加效应就是,每当发生重大涉“弱”事件,网络媒体往往能够先于传统媒体抢占社会舆论制高点,成为众声喧哗的平台与弱势群体的代言人。网络媒体在河南“杯具门”与“开胸验

16、肺”事件、山西疫苗婴幼儿致死事件、上海“钓鱼执法”事件、杭州女工讨薪被打事件等一系列弱势群体权益被损害的事件上,大胆针砭时弊,积极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勇于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为人所称道。 “由于网络传播的自由性、交互性和开放性,使以往在新闻传媒上无法实现的个人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得到空前的展现,任何人只要进入网络便可无所不言,畅所欲言,形成了言论的自由市场 ”7,因此,网络媒体作为第四媒体逐渐在日趋激烈的媒介竞争中,无可争议地获得了维护弱势者权益方面的优势地位,成为传统媒体不可小觑的竞争对手及新闻传播活动不可或缺的辅助与仰仗与力量。然而,以上我们看到的只是事物的一个侧面,网络媒体借助传统媒体“公信力”,从而产生虚拟空间与现实社会的互动,最终实现了弱势群体权益的有效呵护;从另一侧面看,在保障弱势者权益方面,网络媒体的所作所为并非个个可圈可点,有时候甚至非但没使弱势群体问题得到妥善关切与解决,反而有违事件传播的初衷,异化为削弱社会对弱势者权益同情、关注与维护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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