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规定》责任分解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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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 的责任分解意见的责任分解意见为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石发【2011】11 号文)的落实,深化“效能革命”,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将若干规定中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有关市领导及市直职能部门。现就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实施要求提出如下意见。一、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一)精简审批事项。按照“审批事项全省最少”目标,凡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我

2、市实际不存在实施对象或实施要件不存在的,一律取消;对确有法律依据可保留,但取消后能够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发展的,也予以取消。对非行政许可事项依照上述原则,予以规范。主管市领导:栗进路牵头部门:监察局、法制办责任部门:有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2(二)下放审批权限。 。凡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凡县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具备实施条件的,予以下放;对确有法律依据可保留,但下放后能够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发展的,也予以下放。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由市级审批的事项,以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核准外,其它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以及对企业设立的前置审批等全部下放。对正定新区及省级产业聚集

3、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内的项目审批全部下放。主管市领导:栗进路牵头部门:监察局、法制办责任部门:有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三)减少审批环节。按照“环节最少、办理最快”目标,对各部门“内部工作流程”、 “对外办事流程”和“部门之间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推动审批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严格确定各审批环节的依据、标准、条件、权限、时限、责任等。严禁各种中介机构、协会参与行政审批。凡需要县(市)、区和市级初审的行政许可项目,必须在收件后当日审核完毕,予以上报;凡需要县(市)、区和市级初审的非行政许可项目,一律只盖章、不审核,当日上报,业务性强、需现场认定或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4、的除外。主管市领导:栗进路3牵头部门:监察局、法制办责任部门:有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四)实行一站办结。全面推行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办结”。除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外,所有审批事项要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加大对“窗口”的授权力度,并将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监管范围。严格落实部门一把手周坐班制、“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一章办结制等运行机制,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幕后交易”等问题。主管市领导:栗进路牵头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有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五)实施并联审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跨部门的并联审批制度,凡涉及重大投资的市场准入项目和固定资

5、产投资项目,均要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对审批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凡涉及多部门审查验收的建设条件、施工图和竣工验收等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组织、统一结果、统一送达。对依法不予审批的,统一将理由和决定书面反馈申请人。主管市领导:栗进路牵头部门:行政服务中心4责任部门:有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六)规范保留项目。对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取消,严禁以备案、核准等名义变相审批。凡下放的各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一律停止审批,严禁以任何借口或形式收回。同时,要主动帮助各县(市)、区做好

6、接收工作,指导各对口承接部门做好业务性工作,依法加强监管,杜绝管理漏洞。凡精简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由市监察局和法制办,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评估和论证,监督审批事项设置的执行情况,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对于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监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行政审批项目外,明确审批对象、内容及条件,在市政府和各单位网站及新闻媒体上公告,便于社会各界知情与监督。主管市领导:栗进路牵头部门:监察局、法制办责任部门:有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二、二、 “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一)实行重大项目全程帮办

7、制。对省、市重点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帮办服务,由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或引资单位主要领导挂牌帮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全程帮5办“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协调服务。属市以上审批的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上级对口部门申报办理。主管市领导:栗进路牵头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发改委、招商局(二)实行涉企检查审批制。除安全生产检查、食品安全检查、重大环保案件调查和刑事案件,以及国家和省安排的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以外,不得随意进入企业开展检查活动。各部门依法开展的涉企检查活动,须在 3 个工作日前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批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除外)。多部门在同一时期对同一企业进行检查的,由同级政府法

8、制部门协调,实行联合检查。需调账检查的,向企业出示法律依据;超过 3 个工作日的,向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登记备案。对涉企的实名举报、上级交办、相关单位移送等各类案件,实行先行核实,核实中不得采取强制措施,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主管市领导:司存喜牵头部门:法制办责任部门:法制办、监察局(三)实行涉企处罚备案听证制。法律无明确规定对违法行为立即处罚的,实行企业一般性违规 “首次不罚制”,首次查处时,书面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各部门确定的“首次不罚”6项目,经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对涉企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实行集中备案,各部门要将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每季度汇总公

9、布一次。凡部门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在下达处罚决定的同时,抄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凡企业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并依法提出听证请求的,行政处罚机关一律依法组织听证。主管市领导:栗进路牵头部门:法制办责任部门:法制办、监察局(四)实行涉企收费“一费公示”制。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口受理、一章审定、一费缴清”扎口式收费模式。物价部门每年对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一次梳理核查,统一编制收费项目目录,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和媒体向社会公布。凡未经公布的,企业有权拒缴。实行收费许可证、 收费员证、 企业缴费登记卡和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凡

10、“两证、一卡、一书”不全者,企业有权拒缴。各部门要在每月 5 日前,将上月涉企收费情况通过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中介机构对企业强行服务、强制收费。主管市领导:张殿奎7牵头部门:物价局(五)实行国地税联合办税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环境,国税和地税探索共建办税服务大厅,推行“同城通办”和“一窗通办”服务模式,逐步实现纳税人在市区任一办税服务厅即可办理涉税事宜。加快“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逐步推行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报税,实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打造集税法宣传、在线咨询、办税辅导、网上办税于一体的纳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零距离”服务。继续坚持预约服务、延时服

11、务、提醒服务和绿色通道等服务措施。主管市领导:栗进路牵头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国税局、地税局(六)实行提高服务效率“十项制度”。各部门修订、完善和推行一站式办理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章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公开公示制、限时办结制、两次终结制、特事特办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等“十项制度”, 提高政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凡属一个部门审批的项目,符合即办制的,最长不超过 2 个工作日,在承诺期内未办结的,视为超时默认;凡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办理的项目,联合会审和联合现场勘查后,必须在承诺时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对不参加或不受理牵头单位协调的,视为缺席默认。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同一部门两个以上处室有关办理的

12、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和一个窗口对8外,明确第一管理部门或处室为主办单位。对于企业或投资者申报办理事项所需要的办证收件及有关手续和程序,必须在第一时间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主管市领导:司存喜牵头部门:优化办责任部门:政府职能部门(七)实行单位内部自我评议制度。在市直司法、行政执法、经济社会管理部门及窗口单位,普遍建立自我评议制度,设立“政风行风满意度评议平台”。各部门和单位可在服务大厅等明显位置,设立“一卡通”触摸平台,针对单位内部处室服务情况,以满意度为标准,设定不同档次的评价。服务对象办完事项后,当场点击触摸屏,快捷简便地对服务处室满意度做出评议。设立监督员,确保触摸平台的点击率及评议结果的真实有

13、效。测评结果由本部门负责统计,每月一汇总并上报市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办公室,一季一考评,记入个人绩效考核档案,并实施严格奖惩。 主管市领导:司存喜牵头部门:优化办责任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八)实行电子政务公开监督制。推进政务公开网站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目录编制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9时更新审批事项、申报条件、办理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逐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行政服务事项网上一体化办理,在省内率先建成横向联通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石家庄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强化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行政审

14、批服务事项,从受理到办结所涉及到的部门、经办人、办理时限、办理意见等信息,实施动态监察、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主管市领导:栗进路牵头部门:政府办公厅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九)实行会议培训报批制。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各类培训班,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逢单月为“无会月”,除法定例会外,确需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须报市委书记或市长批准;按照有关规定举办的与企业有关或专门面向企业的培训,由主办部门申请,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批准,严格控制会议、培训规模;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以召开会议、培训、考察、检查、评比、学会、协会、研究会等为名,强制服务对象参加;下大力清理各类简报,市直部

15、门原则上每个部门只保留一种简报;减少文件数量,能用网络传输、电话、电报和传真等方式明确的事项,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主管市领导:杨志辉10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厅责任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三、 “加大评议、监督及问责力度”责任分工主管市领导:司存喜牵头部门:纪委责任部门:优化办、监察局四、实施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加强配合。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各牵头部门对工作任务实施负总责, “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会同责任部门按照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各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努力完成好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深入调研,制定方案。各牵头部门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做到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障措施“四明确”。(三)强化督导,确保落实。市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若干规定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及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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