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系统精讲班杨帆法理学新增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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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1 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学新增考点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学新增考点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村委会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关系:(1)乡级人民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2)村委会协助协助乡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村委会的任务: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治安,县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2)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3)管理本村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4)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2、(5)协助有关部门,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村委会的设置、组织与村民会议 (1)村委会设立、撤销与范围调整的程序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2)村委会的组成与罢免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至人组成,由年满 18 周岁未被剥夺 政治权利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成员。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

3、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3)村委会的下属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村委会还可以分设村名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4)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2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

4、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

5、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5)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

6、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6)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并报乡、民族乡、镇得人民政府备案。立法法重要内容一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及冲突的处理一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及冲突的处理(一)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一)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1.当下位法符合上位法时,优先适用( ) ,该原则被称为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2.当下位法违背上位法时,优先适用( )(二)同等效力法之间:1.同一机关制定:同一机关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32.不同机关制定:(1)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7、 )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直接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 )裁决。(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 )裁决。(3)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裁决。二改变或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人大对其常委会 领导关系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 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文件”行政机关对其工作部门上级权力机关对下级权力机关 中央:“不合法”监督关系 撤销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 地方:“不适当”【练习】根据以上规律,请补全下列法条的规定:1.全国人民代表

8、大会有权( )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的法律,有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第 66 条第 2 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 )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 )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 )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第 66 条第 2 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有权( ) ( )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 )的地方性法规。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 )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

9、 )的规章。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 )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 )的规章。46.授权机关有权( )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备案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备案备案的基本规则是:下位法报上位法的制定机关备案。备案的基本规则是:下位法报上位法的制定机关备案。但是受以下条件的制约:但是受以下条件的制约:1.各级人大不接受备案;2.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接受规章的备案;3.被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由批准机关报其他上位法制定机关备案。 【练习】根据以上规律,请补全下列法条的规定( ) 、 ( ) 、 ( ) 、 ( ) 、应当在公布后的( )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1.行政法规报( )备案。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 )和( )备案;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 )报( )和( ) 备案。3.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 )报( )和( )备案。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 )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同时报( )备案;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 )和( )备案。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 )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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