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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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今日谈】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何在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何在近日,安徽国土厅内部发文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流转。一时间,担心农民卖地的人们再度讨论起来。安徽国土厅文件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按照现行建设用地标准,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等。同时,农村村民主动退出宅基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或政府奖励,并采取其他手段进行激励。像四川与重庆出台农村土地自由流转政策时的反应一样,质疑者、反对者不少,他们声称,一旦允许土地自由转让,农民会贱卖土地,拿钱后坐吃山空,若干年后,

2、生活没有保障,导致社会动荡。看看现实, “忧国忧民”质疑声可能就是无谓的担心。拿重庆来说,土地使用权允许转让后,忠县天子村村民发展集约化生态农业,种植巨丰、夏黑等葡萄品种,不仅摇身一变成“工人”,还当“地主”收租金,生活很是自在。至于说农民拿钱后坐吃山空,更是凭空想象。数据显示,2002-22013 年,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安徽农村土地的人口承载力从每平方公里的 4126 人下降到 2822 人,大量空置宅基地缺乏流转或退出机制,导致空心村加剧。若是这样,转让土地资源换点盘缠,进城生活有何不好?比起担心农民卖地后的生活状况,更应该担忧的是,怎样设计土地交易机制,目前安徽国土厅在实施方案中提出了组织、协作以及经费等方面的保障,但具体细则尚未出台,在确权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的时间则值得商榷。此外,在农村产权有纠纷的土地,当归属集体,当地政府不能借机“据为己有”,毕竟政府要面临左手征地右手卖地的巨大利差的考验。宅基地退出后有几个可能的用途,复耕成耕地或建设用地的范畴,也当交由市场而非政府行政命令。(综合人民网、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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