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40019845 上传时间:2018-05-2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8.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1、 现代社会“法律”的含义广义:泛指国家制定的具有规范性的各种法律文件。在广义理解下,常把法、法律、法规作为同义词使用。狭义:仅指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2、我国法的渊源及其表现形式主要以宪法为核心的五种制定法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国际条约、国际条约。3、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行政机关(国务院)为管理国家行政事务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部门规章: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颁布,效力在行政法规之下

2、,一般是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具体化。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提出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一般称为地方性规章) 。4、法的效力级别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部门规章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1)目的一元论(2)目的二元论: 环境保护 + 经济发展(两个都要承认)综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基础的直接的目标) ;二是保护人群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最终目标)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通过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来防止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从而协调人同自然的关系

3、。环境优先论保护人群健康 经济优先论(承认其中一个)2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构成要具备主体、内容和客体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只有物和行为物和行为。物是指可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品或其他物质。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是指表现为自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并且,这些自然物必须是人们可以影响和控制的、具有环境功能的自然物。这些自然物必须是人们可以影响和控制的、具有环境功能的自然物。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行为,包括作为作为和不作为不作为。作为又称积极行为,是指从事法律要求的一定行为。不作为又称消极行为,是指不从事

4、法律要求的一定行为。第三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和立法1、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定义根据法律概念的广义与狭义之别,立法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有权的国家机关狭义:国家立法机关2、我国目前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体制是二级多元体制二级多元体制。二级二级是指我国专门的立法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及其常委会) ,分为国家和地方两级。多元多元是指除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外,还有国务院及其部委、地方政府等。3、不同立法规定发生冲突时的适用和处理原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后法优于先法(新规定优于旧规定)(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4)法律不溯及既往(5)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

5、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6)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7)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8)几种应该改变或撤销的情形:越权;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经裁决应当改变或撤销的;规定不适当的;违背法定程序的。4、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制定、修改、或废止制定、修改、或废止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律文件活动的总称。3(1)体现和尊重生态规律的原则物物相关律、相生相克律、能流物复律、负载有额律(例如总量控制制度) 、协调稳定律、时空有宜律(2)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向的原则(3)突出运用环境经济

6、学方法的原则第四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协调发展原则” )eg:三项建设三同步和三个统一(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eg: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奖励综合利用的原则 (4)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环境责任原则” )(5)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公众参与原则”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1、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同时”制度、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经济刺激制度2、环境质量评价分为:环境质量回顾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质量预断评价3、我国环境影响评价

7、的范围分为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两大类。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1)综合利用规划环评(2)专项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影响很小的,不需要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注意:三者法

8、律效力都一样,只是篇幅格式、内容的详细程度不一样,收费也不一样。其4中前两者,需要具备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后者一般只需要项目建设单位如实填写环境保护部门预制的统一样表进行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工作人员核实项目现场。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需要重新报批或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报批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由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由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原审批机关自收到报告书(报告表、登

9、记表)之日起 10 日内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5、 “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工程建设,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6、 “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对象:一切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与自然开发项目。7、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任:试生产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罚款;试生产超过三个月未

10、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责令其限期办理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罚款;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其停止生产或使用,可以处 10 万元以下罚款。注意:以上三种情形均可责令停止试生产、生产,并可处罚款。8、许可证制度在环境管理方面应用最广泛最广泛的是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9、许可证的管理程序:申请审查决定监督处理10、许可证制度的作用:(1)便于把影响环境的各种开发、建设、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有利于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的转换,把各种影响环境和排污活动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国家能够有效地进行环境管理。(

11、2)便于主管机关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管理办法,规定具体的限制条件和特殊要求。5(3)便于主管机关及时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制止不当规划、开发,及各种损害环境的活动,及时发现违法者,从而加强国家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的行使,促使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4)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进行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造,采取无污染、少污染工艺。(5)便于群众参与环境管理,特别是对损害环境活动的监督。11、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规定(1)对象范围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

12、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保标准,或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保标准的,自建成或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不再缴纳排污费。(2)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排污者排污申报。排污者申领、填写“排污申报表”:项目生产规模、工艺、原料、能耗、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环保部门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环保部门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方法进行监测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物料衡算法核算使用自动监控仪器的:用国家自动监

13、测设备监测装机容量 30 万 KW 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 SO2数量:由省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核定环保部门向排污者反馈核定结果,并决定是否颁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有异议的:接到通知 7 日内申请复核;环保部门接到复核申请 10 日内作出复核决定。12、排污费的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支两条线”(原则) ,排污费一律上交财政,环保执法所需经费列入到本部排污费一律上交财政,环保执法所需经费列入到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拨款保障门预算,由本级财政拨款保障。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保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6或者贷款贴息:(1)重点污染源防治;(2)区域性污染防治;(3)污染防治新

14、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13、减免和缓缴排污费的规定 减免规定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申请减缴或免缴排污费。但是,排污者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得申请减免。缓缴规定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 7 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保部门申请缓缴;环保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7 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个月个月。14、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

15、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对自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最有影响力的制度。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最有影响力的制度。15、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内容:一是自然资源所有权所有权,一是自然资源使用权使用权。自然资源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独占自然资源,并通过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然资源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主要表现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权能。16、我国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包括作为原则的有偿使用为制度作为原则的有偿使用为制度和作为该原则例外的无作为该原则例外的无偿利用偿利用两个方面。17、自然资源有偿使用

16、的形式:一是收税收税,一是收费收费,往往两种形式同时采纳。18、有关自然资源税的主要法律规定(1)资源税的纳税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矿产品的或者生产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矿产品的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的单位和个人。(2)资源税的减征和免征以下三种情形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一是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二是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7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3)资源税的计征我国现行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从量定额征收级差资源税级差资源税从量课税数量定额规定的税额级差资源税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规定的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课税数量规定的税额规定的税额19、自然资源费:(1)开发使用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