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教育促进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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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教育促进工作规范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教育促进工作规范对患者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医疗救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医院中心任务,向患者及其家属和广大社区群众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疾病防治与康复,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策略。医院健康教育包括:医护人员教育、患者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 1.医院健康教育应做到: 1.1 有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健康教育科,有一名业务院长分管、专人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有健全的院、科、病室三级健康教育网络,有必要的健康教育设备;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测评、有总结,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医院评比、奖惩、考

2、核活动中。1.2 患者健康教育对象包括患者及陪护人员。健康教育内容有:医院规则、各种就诊、复诊、入院等常识及与患者有关的疾病保健、防治知识教育;心理卫生教育;健康相关行为干预和康复指导等。1.3 医院在候诊大厅设置 1 至 2 处面积不小于 3m2 健康教育宣传栏,在各病区主要楼道口等地方均要设置宣传橱窗或宣传牌,至少每 2 个月更换 1 次宣传内容。 1.4 各科门诊和住院病房医护人员,按本科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传播(包括提供宣传品、健康处方、培训、讲座、咨询等)。 1.5 县级以上医院要建立咨询室或心理门诊,有医务人员为求询者提供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可利用闭路电视等形式开展电化教育;其

3、他医院门诊大厅有健康教育咨询台,并有 2 种以上宣传资料发放。1.6 医院要组织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卫生服务、各种卫生防病日街头宣传、卫生下乡等社会健康教育活动,社会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 10 次。1.7 医院职能科室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 2 次。1.8 医院要在各住院病房内设立宣传材料架(柜、盒),卫生科普报刊、宣传资料发放到病床和科室。1.9 建立“无吸烟单位”,在候诊场所设立禁烟标志,有控烟宣传材料,宣传橱窗或板报有控烟内容,控烟工作成效显著。2.主要指标要求:2.1 医院住院患者受教育率90; 2.2 医护人员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覆盖率90%;2.3 健康教育处方使用率80%。2.4 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健康知识知晓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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